洪荒:我儿子是多宝
第001章 人祖太初,子嗣降世(1/10)(旧版)

笔下春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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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人族领地。

十万部族,数百亿人族,祭拜天地。

“人族有熊部落感谢上苍。”

“人族有巢部落感谢上苍。”

“人族有粮部落感谢上苍。”

“人族有锱部落感谢上苍。”

“人族有衣部落感谢上苍。”

浩瀚的祈祷上,响彻整个洪荒大地。

对于人族来说这是特别的一天。

这是值得永久铭记的一天,

为了这一天,人族足足等待了10万年。

因为:人族始祖太初的子嗣,终于要降世了。

太初是人族唯一始祖。

他钻木取火让人族从荒蛮走向文明。

他发明文字、律法、数学,让人族变得智慧。

他尝百草让人族远离疾病。

他创造建筑让人族远离洞穴有了居所。

他圈养野兽、开垦庄稼,让人族有了食物来源。

他是电,他是光,他是人族唯一的神话。

唯一的遗憾,就是始祖还没有后代。

自先天人族被女娲娘娘创造出来以十万年,其他先天人族的早就子孙万代了,只有始祖一家沉得住气,始母九天玄女一怀孕就是十万年,人族从数百人到现在以繁衍数百亿之众,不知期盼了多少代,一代等一代,熬死了不知多少祖先,终于等到少祖要降世了。

他们怎么能不激动?

这是整个人族的大事。

……

人族,祖庭。

一个俊美的少年,来回踱步。

他就是人族始祖太初。

哪怕修为已经是大罗金仙巅峰,但神色之中还是充满了忐忑。

前世今生第一次当爹啊。

而这个熊孩子,竟然怀孕10万年才降世。

太特么坑爹了!

太初是穿越者。

穿越到洪荒,成为了第一批先天人族。

那时的先天人族简直就是一群野人。

吃生肉住洞穴谁受的了?

于是就有了钻木取火……

准备来一把洪荒版的荒野求生。

谁成想那火竟然是后天第一簇火,随后一大朵先天功德就怼了过来。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光吃烤肉也不行啊,是不是得配个汤?

于是陶器出来了。

有肉有汤,是不是得弄点主食?

于是就弄种出了庄稼。

有吃有喝了,总不能总穿树叶子吧?

于是就是有了衣裳……

丰衣足食是不是得来点精神生活?

先天人族连数都不识,怎么办?

他能有什么办法?教呗。

就这么一点一点的,把人族从蛮荒带到了部落时代,有文字、有律法、有礼仪、有吃有喝,顺带着也积攒了不少先天功德,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的骚操作,直接把人族的历史推进了无数年,连天道都被他干扰了,女娲亲自下凡劝说,还把她的侍女九天玄女塞给他当老婆,他这才暂缓了洪荒人族的发展。

不能折腾人族,就只能折腾媳妇儿了。

九天玄女是第一个先天人族,刚降世就被女娲娘娘收为侍女。

太初是最后一个……

不存在种族之间的问题。

再加上太初比较刻苦一些,很快就成功让玄女怀孕了。

只是没想到这一怀孕就是10万年……

比哪吒还特么孙悟空。

“哇,哇……”

就在这时……

精致的院落里响起了孩子的啼哭声。

随之出现的各种奇异的天象。

诸天祥云遍布。

地涌金莲,灵气沸腾。

白鸟齐鸣群兽共舞。

太初看着眼前的一切,整个人都蒙了。

自家儿子什么来头啊?

搞这么大动静?

正懵逼着呢。

天上再起异象。

紫气弥漫三千里,仙乐漫漫,霞光普照。

这是女娲娘娘来了。

太初对此非常熟悉,因为他的这种出场的方式,就是他设计的。

对了娲皇宫也是他设计的。

“娲姐好!”

太初笑着打了个招呼。

造人都十万年了……

不抓紧时间成圣,整天就知道瞎溜达。

她不着急太初都替她急……

女娲笑着调侃了一句:“太初,有没有想我啊?”

“哈,你猜呢?”

“我猜肯定是想的,不想我打死你哦。”

女娲风情万种的挥了挥拳头。

太初:“……”

娲姐,你画风崩了,喂!

这么皮真的好吗?

两人正聊着呢……

天空又是一阵异象。

女娲笑道:“我几个师兄快到了。”

太初:“……”

你的师兄,还几个?

自己孩子出生……

来了好几个大佬,这也太给面子了吧?

一会儿,三道身影落了下来。

哪怕从来没见过,太初也知道这仨就是传说中的三清。

没办法特点太明显了。

一个老头、一个中年、一个少年。

老头无容置疑就是太上、青年就是元始天尊。

至于那个看起来有些中二的少年,一定就是通天教主了……

太初抱拳施一礼轻声说道:“拜见三清老爷。”

“免礼,免礼!”

通天教主看着人族祖庭神色之中带着惊叹:“真是大手笔啊,以混沌石为基开辟出一个数百亿里的中千世界,里面灵根遍布仙气浓郁,堪比顶级的仙家洞府了,最奇特的是这一切都被十二座时空阵法隐藏了起来,从外看去就是一个普通的院子!”

“等等,九座先天剑阵?”

“后天第一簇火?”

“文明之火,智慧之火,万火之源?”

“第一张纸?第一个陶器?”

“剑道?律法?礼仪?”

“气运如龙,功德如海……”

通天越看越神色越震惊……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太初:“你真的只是个人族,而不是天道之子什么的?”

这特么也太夸张了?

一个人族,怎么可能妖孽到如此程度?

太初:“……”

“通天老爷说笑了。”

“我就是平平无奇的人族罢了。”

太初一副我非常普通,你不用大惊小怪的样子,看起来低调极了。

“你要是平平无奇,诸天之中还有几人敢言天骄?”

太上神色也颇为惊叹:“虽然表面上看去,你只有金仙修为,但真实修为已经达到大罗金仙巅峰之境,距离混元也只有半步而已,人族才诞生10万年,你就达到了大罗金仙巅峰,且没有一丝不稳之处,不光如此你竟然还是先天鸿蒙道体,修炼杀伐第一的剑道,更有后天第一簇火苗的道火,日夜不停的淬炼神魂,最令我不可思议的是,你身上拥有的先天功德,都够凝聚半个功德金身的了,如果这也算平平无奇的话,那天下岂不皆是庸人?”

太初:“……”

这兄弟俩有病吧?

有必要什么都抖落出来吗?

家底儿都快被抖落出十分之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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