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做团宠
封神演义与宗教发联系2(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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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不少学者将《封神演义》中对天命观的描写,说成“糟粕”或“迷信”。有人因此全盘否定《封神演义》。这种全盘否定的观点,至今犹存。

相反的意见则肯定书中描写的天命观有进步性。比如辛夷说:小说让神权来主持人间正义,叫做“天命即人意”。“这种思想自然有它的局限性,但在大一统的封建社会裏,却带有进步的民主成分”。潘承玉盛赞说:《封神演义》用天命观和民本思想,从精神实质上否定了儒家忠孝友悌的合理性,变天命不可抗拒为民愿不可抗拒,为“犯上作乱”者辩护张目,彻底否定了封建“家天下”的思想。一律封神,表现了平等世界。因而《封神演义》是一部英雄神话,可与荷马的《伊利亚特》相提并论。姜子牙不仅是个神话英雄,还是个真正的文化英雄。

两种意见之所以尖锐对立,主要原因是对宗教神学的社会作用,对宗教神学在《封神演义》中的作用,看法不同。

“糟粕”原指酒渣,后引申为指所有粗劣无用的东西。“迷信”最早出自佛教,原与“正信”相对,指相信佛教以外的神灵、理论及说教,后引申为指非理性的崇拜。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我国,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人们普遍将宗教仅仅视为意识形态,并且视为落后的意识形态和粗糙的唯心主义,视为麻醉人民的鸦片,故而将宗教神学称为“糟粕”和“迷信”。1978年以来,经过拨乱反正,多数人已经纠正了以往“左”的观点。人们认识到,宗教神学是对客观世界颠倒的反映,对人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宗教神学对信徒心灵的慰藉,包含著正面的作用。宗教神学又是远离经济基础的一种意识形态,它更多的是经过中间环节对信徒和社会发生影响,其中也包含著正面的作用。人们还认识到,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许多宗教宣扬社会基本道德,与民族文化结合在一起,这时宗教神学所发挥的教化人民、维护社会、承载文化的积极作用,不可低估。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宗教神学是对客观世界颠倒的反映,就断定其对社会完全有害,就将其判为“糟粕”和“迷信”。我们应当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应当注意不要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笔者将天命观、因果报应思想、神迹观等宗教神学统称为鬼神观,将文学作品引入鬼神观称为“运用鬼神观”或简称“鬼神手法”。笔者曾说,鬼神观只有同人生哲学和政治观点结合在一起,才对人的政治态度、人生态度和道德观念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鬼神观对民众的思想影响是有益还是有害,主要看其宣扬了什麽样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思想。在文学作品中也是这样。“鬼神手法”只有同故事情节结合起来,才能对作品的主题思想和艺术手法发生较大的作用。在《封神演义》中,天命观与武王伐纣、神魔斗争的情节结合得很好,歌颂了仁政、正义和英雄主义,其对作品的主题思想和艺术手法产生了较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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