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
不周山。
林晓百无聊奈的躺在巨石之上,嘴里叼着一根野草,双眼微眯的看着天空。
他重生洪荒已不知多少年了。
他只记得,他意识复苏时,便发现他成了一根野草。
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于某个几乎天崩地裂的夜晚,终于他化形而出。
可是,他的金手指却始终在加载之中。
想到这里,他又看了看那个系统面板:
已加载百分之一,预计全部加载完全需要五个元会的时间。
“哎!”
等这系统加载完全,黄花菜都凉了呀!
这苟比系统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让别人看不穿他的特殊吧。
看来还得靠他自己!
好在他前不久认识的兄弟给了他一部功法,这段时间以来,他越发觉得那功法有点牛鼻!
事情是这样的:
在这洪荒世界里,林晓没有朋友,他很孤独。
这不周山,简直和牢笼差不多!
也就是他出生在这块巨石之下,而这巨石又有着天然的阵法守护。
不然,他肯定会被不周山盘古大神残余的恐怖威压给压死了。
然后,某一天夜里,一个昏迷不醒的老者出现在了他的“家里”,他于心不忍,便将老者搬到了他的巨石下悉心照料。
直到某一天,老人终于短暂苏醒,林晓也有机会问他:
“都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叫啥名啊?”
“贫...贫道...鸿...鸿...”
话还没说完呢,老人又昏迷了过去。
“红红?”
林晓念着名字,又看了老人一眼,顿时一阵恶寒,一个老人却叫这么个名字,真是...
算了,人家叫什么名字,那是别人的事情。
从那天起,林晓便叫他红红。
后来,红红渐渐恢复,老人很喜欢与林晓交谈天下大势。
二人相谈甚欢,渐渐地便成了忘年交。
或许是为了报答林晓的救命之恩,老人隔三差五便会指点林晓修行。
而林晓见红红是个懂得感恩之人,便很是高兴,他忍不住取出了巨石旁天然形成的酒与红红畅饮。
终于,二人饮酒过度,林晓在半醉半醒间,更是豪气干云的道:
“红红,你这兄弟我认了!”
“以后,你就是我哥!来来来!今日你我结拜为异性兄弟,从此,我在这世上便多了个兄弟了!”
那日,红红便在全程懵逼之中,被林晓拖着拜了把子......
而今,离红红伤势恢复离去,已差不多五百的多年了。
在这五百年的时间里,林晓的修为终于达到了真仙境界。
然而,他却没了后续的修炼功法,以至于修为寸步不前。
每日只渴望着不周山盘古大神残余的威压散去,他也好去洪荒大地游历一番。
或许是林晓太过孤独,孤独到了连老天都看不过去的程度,突然,巨石之下,一个老者出现了。
“林晓,老哥我又来了!”
林晓顿时一喜,一下子翻身从巨石上跳了下去:
“红红,你可真是的,五百年不来找我喝酒,可想是我了!”
说着,林晓便把这些年里,存下来的天然酒取了出来,给自己和红红倒上。
“你再不来,我可就要无聊死了,我这人天生就不是创法的料,自从把你交给我的功法修炼完后,我也没事可做了。”
红红拿起石碗一口喝干碗里的酒,然后一指指在林晓额头,顿时一段从真仙境界一直到太乙真仙的功法和修行感悟,出现在了林晓脑海里。
“我不传你后续功法,不是老哥哥我舍不得,而是怕你好高骛远。
而且这功法很特殊,我一下子传给你了,怕就怕给你引来杀生之祸。
所以,等你将这境界修炼到太乙真仙境界后,到时候我再传你后续功法。”
说着,红红又喝了一碗酒,他的功法在这洪荒世界可以说是最牛比的功法了。
他是真的怕这个好不容易认识的兄弟,因为功法的原因,被有心人惦记上,若是他不在身边,那就是杀身之祸啊,所以,每次他都是只传一部分。
一则呢,是怕林晓好高骛远。
二呢,则是处于保护林晓的心思。
又豪迈的喝了几杯酒,红红这才又道:
“对了,上次你说龙、凤、麒麟三祖会逐鹿天下,但你没说他们谁会胜利呢,今天和老哥说道说道?”
林晓:“......”
又来了!
他这老哥哥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打听这种事情!
而今的洪荒龙汉初劫才显数个元会,龙、凤和麒麟三族的老祖在现在这个时期,可是世间最强的那一批人!
他也不怕遭来杀身之祸吗?!
想着红红对自己很好,林晓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他去送死,于是语重心长的道:
“红红啊,以后就在这里和我作伴吧,现在的洪荒大地不安全,龙凤麒麟三族之间注定会有一场大战,那可是绞肉机,只要入劫,几乎就没有躲过的可能!”
鸿钧心头一暖,想来这时间也就眼前这个不知道他身份的便宜兄弟关心他了吧?
不过,他也注意到了林晓的话,眼神一凝,询问道,“注定会有一战?”
“是啊,上次不是说了吗,盘古大神大战三千混沌魔神,但却有鸿钧老祖、罗睺魔主、阴阳老祖、苍天老祖、五行道人以及杨眉老祖躲过一劫。
而今洪荒大地,看似只有三族老祖,其实暗地里高手多着呢!”
这一刻,鸿钧完全震惊了,他怔怔的看着林晓,为何他这个小兄弟会知道这么多?!
连他这位众多高手之一的正主都比不上!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