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易虽仅仅是天仙初阶的境界,但一旦踏过修仙门槛,身体机能便不是凡人可以比拟。
五官更加灵敏,筋骨更加坚韧,力量更加庞大,速度亦是得到突飞猛进。
普通人于康庄大道步行,一日至多也只能行进百里,且这般高强度运动,体力早已所剩无几,坚持不过几天就要双腿如灌铅,疲惫不堪寸步难行。
然而修仙者丝毫不受影响,吞吐灵气便可获得无尽能量,飞檐走壁,奔跑在树梢水面之上。
对于修为了得的修仙者,完全不屑于飞檐走壁,腾云驾雾瞬行千里都是信手拈来,一息之间即可在三界随意游走。
仅仅是天仙初阶的洪易达不到腾云驾雾的能力,但他极速穿梭,又有背上天地书所化道袍的推动,路过百里也不过是几息。
这一路游荡,也路过了不少地方,自然都是在人族聚居之地。
要摸清楚整个世界,还要先从摸清楚自己的状况开始。
通过对人族的观察,他倒是有了些许发现。
人族虽然是女娲创造,且名义上受到女娲庇护,但也只限于名义上。
除非人族将亡,女娲才会出手相救,比如女娲为救人族而炼石补天,但除了关乎灭族之事,其他大小事项女娲全权不管。
换一种说法,便是女娲放任人族自生自灭,即便有异族进犯,人族只能自行抵抗。
又因为人族为女娲所造,本不是世界原生之物,在万族争霸雄起的天地,处在孤立地位,甚至被一些强大族群所不屑。
若人族一方有难,除了其他部落人族,指望不上任何种族的帮助。
但人族本就相对弱小,战斗力远不如龙凤麒麟这种天生神力的种族,往往尚不能自保,很难做到互相帮助。
却说洪易游荡至东海之滨,忽然感觉周围异动,似乎是有异族的存在。
循着异动出现的方向走了不久,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族部落,正是异动发出之处。
来到东海之滨之前,洪易已经沿着人族足迹游荡八荒,见识过的人族部落大大小小也有数百。
比之其他一些大部落,面前这一部落只能算作小部落,不过百人而已。
此时部落全貌映入眼帘,约有二三十间单一原始的土墙茅屋,其中的人族穿着也甚是简陋。
或是以兽皮为衣,以书皮为裤,或是干脆一丝不挂,只取一叶遮羞,手持打磨过的石器,削尖的树棍作为武器。
洪易知道此时人族刚刚出现不久,而且这一路上见过的部落不少,早已对这副场景见怪不怪。
只是这时,他却不得不停下脚步,准备插手其中。
因为部落之中不但有约百人族,还有几十妖族!
这伙妖族虽只有几十人,但妖族个个青面獠牙凶神恶煞,比人族强悍了不知多少。
游荡途中,洪易得知人族常年饱受妖族侵扰,不时有妖族吞噬人族部落惨剧发生。
因为力量的悬殊差别,一旦人族被妖族攻击,往往残败。
洪易感受到异状时,这伙妖族正欲吞噬整个部落。
等他到来,战斗早已打响,虽然人族殊死抵抗,终究敌不过妖族,死伤无数,老落病残尽戮于妖族爪牙之下。
“我的使命之一就是带领人族强大,岂能看着妖族在我面前撒野!”
洪易大喝一声,身形紧跟着一闪,瞬间出现在饱受妖族摧残的人族部落之中。
他挡在残存的人族面前,怒瞪着那一伙正杀的起劲的妖族。
“你是什么人,竟敢挡我们妖族去路!快快闪开,否则连你一块儿杀了!”其中一个像是头头的妖族叫道。
这妖族虽然有手有脚,但身上尽是瘤子疙瘩,深绿色的脓水如同哈喇子一般往下直流,面容也是奇丑无比。
洪易看了恶心,吐一口痰道:“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管我何人,先担心你自家性命吧!”
“此人身上有灵气散发,必不是常人,若是吸其精血,想必会有大补!”另一个同样极丑的妖族对妖族头头说道。
“上!先吸光他骨髓精血再说!”妖族头头猥琐一笑,老汉窥姑娘般盯着洪易。
众妖族见洪易气息不凡,也对他的血肉有贪念,此时得了妖族头头的命令,一个个面露凶相朝洪易扑过去。
洪易身后的几十位人族见这些妖族想围攻洪易,提起石斧棍子一类武器就要冲上来帮助洪易。
“你们暂且躲闪,我一人便可。”洪易伸手拦住后面的人族,另一手上已然多出一支一尺长的毛笔。
其余人族见洪易逞能,虽不放心,却也知道他们更不是妖族对手,只好暂时退避躲让,惶恐地看着洪易一人抵挡数十妖族。
妖族见洪易仅仅一人,又拿出跟一尺黑木当做兵器,顿时哈哈大笑,以为洪易脑袋发昏,活不耐烦。
洪易则是一声冷笑,抬手胸前挥笔洒墨,便是一个金色的“火”字。
此时妖族也已扑倒洪易跟前……
说时迟那时快,一团烈火噼里啪啦凭空出现,直接点燃了冲在最前面的一名妖族。
“啊!啊!”
妖族立刻被烈火包围,不堪灼烧,躺在地上连连惨叫着打滚。
这火蕴含灵力,威力无穷,仅仅瞬息之间,此名妖族便在惨叫中烧成一团黑色的焦炭。
其余妖族大惊失色,彼此互递眼神,打算一同冲上去对付洪易。
洪易本想写一个“大”字,再写一个“三昧火”,但看到妖族联合一同冲来,知道一个一个将其杀灭已是来不及,于是突发奇想,对空写下一首诗。
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
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
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
错落金锁甲,蒙茸貂鼠衣。
还家且行猎,弓矢速如飞。
地迥鹰犬疾,草深狐兔肥。
腰间带两绶,转眄生光辉。
顾谓今日战,何如随建威?
此诗名为《古游侠呈军中诸将》,乃是写过《黄鹤楼》的唐代诗人崔颢所作,因为洪易前世刻意背过,所以记得万般清楚。
他一边躲闪一边书写,挥笔便是狂草潇潇洒洒,整首诗一气呵成不存在断笔,用时不过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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