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对于该工程志在必得,常常邀请吃饭、足浴按摩、和卡拉OK。我一再推辞,他说是看不起他,不给他面子,在他盛情邀约之下,恭敬不如从命。
但无论如何,我始终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为了加快工程建设,经过招投标相关手续,开标后,王总的工程公司以最低价中标,我和主要领导汇报,功德圆满。
集团决定某年某日举行奠基典礼,仪式非常隆重,有省一级的领导,和各行业的管理部门。
要求中标的工程队紧锣密鼓的搭建施工棚,并在土建方面做前期工作。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在签订建安合同的时候,王总莫名其妙的节外生枝,对原拟定的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意见,主要领导和我与其洽商。
“王总,当时招投标的标书,是经过你们审阅同意的。”
“垫资的工程我们不做。”
“那你们当时为什么要投标呢?如果你们确实不想做也可以安排从工程队退出来。”
“我们前期做了些工棚,还有为奠基安排费用怎么算?”
“这些没有问题,你们核算一下,然后通过第三方估算确认后,我们支付给你们。”
主要领导做工作并明确表态,扶持资金2亿,马上就可以到位,届时可以作为工程款拨付。
“如果这样的话,那合同结算变更为支付工程款的100%就没有问题啦。”王总的理由强人所难。
“这涉及到公平、公开、公正的问题,标书上关于工程款支付有明确的规定,随便变更,违反原来约定。”我按规则解释。
王抓住奠基典礼这个关键时间点,以此要挟认为可以达到目的。
“作为朋友,我们能够帮忙的,尽量帮忙,但是违反原则的事,特别是违反工程招投标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请您理解。”
“而且开标后,你和工程部相关人员,K总商议条款的时候,也确认无误同意,现在推翻我也没有这个权力。”
主要领导和我如何解释,王的态度蛮横无理。协商无果,我们要求其尽快退出去,他表面上同意,但前期进驻人员,赖在那里不走。为服从奠基典礼大局,我们无奈之下只能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让法规部门介入。
王总狗急跳墙,原形毕露、血口喷人,列了一份清单,说请我吃饭卡拉OK,花去了一笔费用要求补偿。
为息事宁人,我和主要领导商量后,由落地方根据列出来的清单给予加倍补偿。
但王并不见好就收,人格和道德彻底沦丧,要挾我个人赔偿,认为这样我们就必须答应和满足他的条件。
如果这种威胁能够得逞,我们今后如何开展工作?
他玩起了三岁小孩的把戏,我们按规矩办事,出牌之前还是为其留了一条退路,告诉他如果不马上悬崖立马,我们把这份清单发至他挂钩的集团。
在行业里他深知如果如此,将声名狼藉,从今往后谁还敢与其合作,最后灰溜溜的撤场。
利益共享、和谐发展,是企业发展的硬道理。
蛮横无理、欺行霸市,用无耻手段是永远无法得逞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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