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为僵
第二章 赶路和镇子(旧版)

天下熄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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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空间最终用来干什么,陈轩程还没决定,总归不能让这个有着广阔前景的体内空间闲置着,比如用它来饲养动物,就是一件比较有意义的事情。

至少在他需要吸血的时候,这些动物可以作为替代品,补充一时的饥渴。

在三天的赶路中,陈轩没有感觉到对鲜血的渴望,但他并没有放松,因为早上看到从屋里走出的人时,心底竟然有一种冲上去将对方撕碎的冲动。

那种沐浴鲜血,对鲜血的渴求,给陈轩带来很大的压力。

他不想成为怪物,可身体诞生的本能让他难以抗拒,只能用躲避的方式处理。

索性空间与外界的时间流速不同,外面的十个小时至少等于空间里面的一百个小时,相当于让陈轩有了将近五天的缓冲时间。

这么多天过去,盘踞陈轩心底的冲动确实降了下来,等天黑后,陈轩再次看到村庄里的人时,由于心里建设的足够成功,扑上去吸血的冲动减轻了很多。

通过第一天的观察,陈轩就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另一个地方,已经消灭贫困的国内不可能还有整个村子都不通电的情况。

所以他要做更多的观察,至少能从这批人身上了解这个世界的基本信息,其他方面先不说,仅仅语言就够陈轩研究的。

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陈轩发现掌握体内空间的他,可以很轻松的了解新的语言,虽然还存在学习的过程,但是,没有了上辈子学习英语时的痛苦。

除了了解当地语言,陈轩还不断的拉进和村子的距离,今后肯定会遇到愈来愈多的人,如果每看到一个人就生出吸血的冲动,他还是不要出去为妙。

所以,趁着现在碰的的人少,用这种方式锻炼意志。

何况这个过程中,还能锻炼陈轩的隐匿能力:不借助体内空间的情况下,陈轩需要依靠简陋的伪装和站位技巧,骗过村民的眼睛。

不知道是体内空间带来的福利,还是僵尸之身隐藏的本能,不管是学习语言还是锻炼藏匿能力,他的效率都非常的高。

只是陈轩没有自满,他很清楚,别看自己的藏匿能力能瞒过村民,其实还在不入流的层面打转。

那种时不时会被村民发现端倪,从而利用体内空间解决后续麻烦的躲避技巧,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整整一个星期,村民虽然没看到他,但是,很多人都有被凶兽盯上的感觉。

时间久了大家开始讨论,于是传言出现了,说是荒山里的野兽出来了。

其实附近的荒山植被不多,即便猛兽出没体型也不可能很大。

陈轩几天时间走了上百公里,对于附近的生态一清二楚,这种环境下,哪怕有老虎,也不可能在这里活得长久,贫瘠的生态供养不了老虎这种体型的动物。

只不过,哪怕小动物也足以让人担心,成年人虽然不怕,可是村子里有不少孩童,这些孩子面对猛兽可没有自保之力。

即便一头豺狼,也能轻易夺走孩子的生命。

面对这个问题,几个在村子里很有威信的中年人,征得老村长的同意后,组织了一支六人小队,拿上铁器工具,每天早晚,各在村子附近巡逻一次。

他们举着火把,拿着锣,敲着盆,不停的制造噪音,试图把隐藏在村子附近的野兽惊走。

躲藏在角落里的陈轩就安静的看着村民们的闹剧,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天,也到了离开的时候。

村子和外界联通的路线,陈轩早就知道了,甚至一些隐秘的小路也被他找了出来。

那些羊肠小径已经很久没有人走了,早就被灌木杂草覆盖,除了那些上了年纪的人知道那里曾有几条路,村子里稍微年轻一点的都不知道。

不过这些道路对陈轩的意义不大,只是让他理清了这片地区的脉络,周围分布了几个村子,某条山道联通多少个村子道路。

在村民们疑神疑鬼半个月后,陈轩在一个夜晚离开了,只留下怪诞传说,也不知道那帮巡逻队员能折腾多长时间。

陈轩估摸着,凭着村子里锅碗瓢盆的质量,最多再有三天就得歇菜,不知道没了吃饭的家伙事,村民该怎么吃饭。

离开这座不知名的山村,陈轩跳跃前进,一直走了五六十公里,荒凉的景色没有变化,只是多了些许人气。

山路变宽,人类活动的痕迹越发明显,土路中间有两道车辙碾压的印子,一些辙印子深的地方,还被石块垫着。

陈轩闷头赶路,在天亮前找到容身的地方。

附近已经没了土坑和山洞,陈轩只能找个裂缝跳下去,然后在裂缝中间挖开土层,给自己打造了个藏身的洞穴。

他藏身的位置距离道路不远,所以把身体挤到里面没多久,就发现百米外有人出现。

“这天才蒙蒙亮就出来了,还真是勤快。”

要是自己没有找到藏身的位置,在空旷的地方跟他们撞上,怕是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具体情况前,陈轩不希望有人知道自己的存在。

虽然对这些人这么早赶路很好奇,可是,回想自己一直待着的那个村子,似乎也是这样,村民们起早贪黑的整日忙碌,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和在地里干活比起来,赶路对光线的要求更低,这些人起的更早也就不奇怪了。

“这里的人都是这样的作息习惯,那我接下来赶路,就要很小心了,嗯……还不能沿着道路附近走。”

这边的环境和平原类似,站到一些高的土坡上,一眼就能看到周围几百米的景物。

陈轩行动的时候多在晚上,视线不佳,可他的移动方式特殊啊,稍微不注意就容易被眼尖的人发现端倪。

他的感知范围也才上百米,面对几百米外的视线无能为力。

上辈子看了那么多影视剧小说,主角也好,反派也罢,哪一个意外不是因为这些人疏忽大意造成的。

老天既然给自己新的机会,不管这具身体是人还是僵尸,都得好好珍惜。

用僵尸先生里面文才的话:哪怕变成一只僵尸,也要是只长命百岁的僵尸。

不需要睡觉,陈轩有就有大量时间通过感知了解外界的情况,之前的村落真的太小了,和外界缺乏交流,除了这些人的生活习性和语言,陈轩收获的信息不多。

现在到了外界,虽然只是一条通往小镇的道路,却让陈轩收获了比之前十几天还多大消息。

虽然这些人说话有很重的口音,可对现在的陈轩来说,只要少加理解就能明白他们的含义。

根据路上山民的描述,陈轩所在的地方距离他们赶往的目的还有两个时辰的路,他计算了山民的速度,确定这些人的目的地距离自己所在的位置,只有五十公里。

“这么说的话,等到晚上,我就能赶到镇上了。”

这个镇子是附近几十个村子唯一的聚集地,想一想它和山村的距离,陈轩就对那些山民穷困的生活不感到奇怪了。

购买简单的生活必需品,都需要跋山涉水走几十公里的山路,可以想象生活的艰难。

陈轩到没觉得这是外界混乱引起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夏,也有宁肯在山沟沟过着艰苦生活的山民,政府都出钱让他们走出来,给他们盖房子,也有人偷偷跑回去。

从目前收集到的情况看,这个世道不太平,孤人一人上路很可能发生危险,另外食盐布匹的价格也很贵,一点都不亲民。

由于体内空间的时间流速相对较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陈轩会待在外界,一方面是趁此机会收集情况,另一方面是让时间过得快一点。

白天十二个小时,放在体内空间就是五天,陈轩虽然会给自己安排锻炼和学习的计划,可在身体僵硬的情况下,很多行动都不方便,缺少乐趣。

时间一点点过去,到了天黑,路上没人以后,陈轩从藏身的地方爬出。

为了不引起注意,他爬出洞穴后,在四五百米外分别找了几个地方,摄取石块把自己挖的土坑埋起来。

做完这些,满意的看了眼自己的成果,才开始赶路。

接下来的这段路他很小心,随着人流密集,稍有不慎,自己的行踪就会暴露。

他一直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做好应对措施,索性这段路运气不错,除了在荒野生活的动物,一个人都没碰到。

路上遇到小动物都很机警,察觉到动静就钻到地下,不给陈轩机会。

话说体内空间除了时间流速不一样外,还特别的神奇,里面的草永远不会减少,对移植到里面的植物也很友好,某一株都比移植前茂盛。半个多月过去,那些食草动物已经繁衍了好几批,如果不是它们的数量持续增长,说不定被陈轩关起来的食肉动物早就饿死了。

那些啮齿动物喜欢挖洞,陈轩在其他动物成长起来后,就对它们来了个斩草除根,实在是这些动物打洞的习惯太讨厌了。

正是因为空间里面有了足够的动物,之后再看到其他小家伙时,只看一眼就不去管了。

急行中,陈轩快速跳跃,每次十几米的跨度,身边的景物快速后退,反常的是,他却能清晰的观察快速掠过的景物——这可是他身为人类时,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趋于平缓的地势到前方突然隆起,那是个小山包,落地后的陈轩增加发力,身体瞬间腾起,跳到山包耸立的石块上。

“咔嚓”,石块应声碎裂,陈轩的身体却猛地停下来。

从极速到急停,转换就在方寸之间。

除了扬起的尘埃,几乎没有动静。

陈轩抬眼看着前方,心里说道:“那就是附近最大的城镇了么。”

从之前了解到的消息分析,山坡下方五六公里外的小镇,就是方圆百里内最大的人类聚集地。

矗立在夜幕下的镇子面积不小,哪怕陈轩有二十一世纪的眼光,也不得不说,这样的镇子规模确实够大。

不过陈轩真正在意的是里面聚集的大量人口,那才是他眼馋的对象。

这些天,身体的本能愈发淹没他的理智,那种持续遏制本能的行为,也让陈轩的身体变得虚弱。

这种虚弱不仅反馈到身体上,还作用在精神方面,在意志被消磨的同时,身体变得衰弱。

更可怕的是,双重消弱下,陈轩并没有像人类那样瘫软倒地,反而在欲望的驱使下,身体出现脱离控制的征兆。

冥冥中有种感觉,自己如果不吸人血,虚弱至极的意识将会消散,但这具身体不会死亡,反而会依照本能诞生另一个意识。

明白这点后,本来心里就有准备的陈轩,松动的底线便如破开堤坝的洪水。

俯瞰远处的小镇,身体对鲜血的渴望逐渐占据他的理智,如果还是人类的身体,他肯定会长长吐一口气,发泄心头的郁闷。

缓缓闭上眼睛,调整心态,在确定不需要躲到空间里压制冲动的欲望后,陈轩不禁想到:“不知道我能不能借着吸血提升实力,如果可以的话,将来是否有机会破开这个枷锁。”

这个想法距离自己太远,陈轩压下心底的不适,跳下山包向着小镇靠近。

接下来的路很顺畅,没有意外来打扰他,以至于陈轩都不需要减速,很快的,他来到小镇外围。

距离越近,小镇的轮廓就越清晰,可以看出,这座小镇存在了很长时间。

似乎曾经的规模更大,因为在它的最外围,有一座坍塌的牌坊,再靠近的一些地方,还有只剩下地基的高墙残骸。

陈轩估算了一下,这段高墙的宽度至少三米,先不提高度,想要修建这种宽度的城墙,面前这座小镇绝无可能。

显然在过去的历史上,它有着更加重要的身份。只可惜,掩埋在历史中的荣耀终将过去,当初的繁盛到如今只剩泥潭里的印记,沧海桑田的变迁让人唏嘘。

心中生出稍许感慨,陈轩速度不减的来到小镇入口,趁着天色掩护进入小镇。

陈轩在这个世界待的时间不长,其它地方的人怎样他不清楚,至少他经过的这片区域,很多人一到天黑就什么动看不见。

可这并没有让陈轩放松,从山里面出来的他,路上昼警夕惕,小心翼翼的观察周围,稍有风吹草动便隐藏身形,可以说是把保命技能提高到第一位。

保持这份谨慎,陈轩到了小镇里面就把自己藏在黑暗里。

夜色下的小镇光源本就不多,只在小镇主干道两侧的商铺上,才会有一两盏灯笼。

微弱的火苗只能照亮几米的空间,所以,就算是主干道也有许多地方陷入黑暗,这使得陈轩很容易就避开光源,快速向小镇中心的位置挺进。

作为方圆百里最大的聚集地,小镇有着蓬勃的生机,只有活人才会散发的生气对陈轩来说是最诱人的美味。

成为僵尸后,陈轩没有遇到过如此磅礴的生命气息,要不是每次感到自己承受不住诱惑,就当机立断的进入空间,陈轩真不敢断续前进。

体内空间,没有了磅礴生命气息的吸引,陈轩的意识也就恢复清明,虽然空间里也有数量庞大的动物,可是,这里算是自己的地盘,在这里陈轩的意志力会有加成。

“这样下去不行,我迟早无法抑制这股冲动。”

他沉吟着,感受从身体深处传出的虚弱感,这股虚弱感让陈轩的身体和意志都出现不同程度影响。

明白目前情况的危险性,让陈轩意识到自己必须自救,最简单的方法,无外乎依照本能去吸血。

很多事情的区别在于一零次和无数次,只要出现一次,接下来将无法控制,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选择吸食目标。

这是他曾经作为一个人类,唯一可以做的事。

只是做出这个选择的陈轩有些犹豫:怎么分辨一个人的好坏?

陈轩不可能一个人一个人的去查探,至于“劫富济贫”虽然也是一个思路,可他并不是懵懂的小青年,觉得有钱人肯定是通过卑劣的手段为自己谋利。

绝大多数人都是依靠正常手段,慢慢的积累财富,哪怕偶尔采取不光彩的手段,也算不得罪大恶极。

更何况,他就算找到为富不仁的大户,以他们对自己的保护力度,想要在不伤及无辜的情况下收割他们的性命,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综合起来,陈轩觉得自己应该把目光放得低一点,找那些在市井小民间影响恶劣的人,相比那些身家颇丰的豪绅,地痞无赖穷尽手段的从底层百姓身上牟取财富,更加直接也更加容易分辨。

做好了这个决定,陈轩便开始通过敏锐的听觉,在每户房子的角落,细细探听里面的声音。

时间缓缓过去,很快到了天明,陈轩躲入一户居民的柴房,这地方是他择优挑选的藏身地。

和其他几户人家的柴房比起来,这个柴房面积更大,往里面深入时还有一个拐角,陈轩匍匐在最深处的房梁上,确定自己从空间出来时,可以掌握下方动静,然后身体消失进入空间。

白天陈轩是不打算出来了,柴房房顶的砖瓦质量参差不齐,在太阳没升起前,他就发现不少漏光的位置。

这点阳光并不能对他造成太大伤害,可趋吉避凶,陈轩怎么也不可能在身体虚弱的情况下和阳光硬怼。

待在空间的陈轩选择远离动物的角落,哪怕有空间主人身份的加成,嗜血的本能也会在靠近活物后被唤醒。

既然有了打算吸食人血,陈轩就不会把第一口鲜血落在牲畜上。

毕竟是第一次,一定要吃顿好的,和牲畜比起来,人类的鲜血显得更加高大上。

陈轩在空间里待了五天,五天时间里,他一边锻炼雕刻石器的能力,一边探索僵尸的战斗方式,到也过的充实。

计算着时间,陈轩在外界天色暗下来后从空间离开,等他出现在柴房的房梁上,立刻对着下方投去目光。

紧接着,通过五感观察周围,很好,柴房里没人。

细心的陈轩发现柴房多出的脚印,以及几件还在晃动的农具,显然刚才有人到柴屋来过。

“运气不错,算是个好兆头。”

太阳刚刚落下,余晖在天际将那一角的云团染的血红。

天还没有暗下来,街道上行人不少,这些人大多是来镇上兜售货物的村民,他们用卖完货的钱买来村里需要的物资。

距离近的人会当天回去,路途遥远的村民便在镇上歇息一晚。

从贫困地方出来的村民舍不得花钱去住客栈,他们找的多是大通铺,几十个人睡一间的那种。

所以镇上的大通铺很抢手,毕竟地方就那么多,先到先得。

能来这儿的人都没钱,村民不可能为了个床铺竞价,所以大家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往大通铺赶。

感受来往行人的气息,陈轩没有退回空间,他一边抑制内心对鲜血的渴望,一边在房梁上倾听几十米范围内的声音。

嘈杂的环境中,普通人很难注意到每个人说话的内容,他们的注意力只能放在特定的几个人或者事情上,陈轩却可以清楚的知道他能听到的每个人说的内容。

只不过他们讨论的东西对陈轩大多无用,时间长了便感到无聊,注意力不再那么集中。

陈轩自己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可惜现在的身体和人类区别明显,否则一盆冷水下去,立马精神焕发。

还好他有体内空间,发现注意力不能集中后,就躲到空间,利用时间差调整心态。话说回来,这确实是个调整心态的好地方,不去感知空间里的动物,陈轩可以很快的恢复状态。

当他再次出现在房梁上时,时间只过去不到两分钟。

和之前萎靡的精神相比,如今的他恢复了不少,于是,再次聚精会神的把附近能听到的声音收纳心底,分析哪些内容对自己有用。

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分钟后,陈轩终于听到让他兴奋的消息。

借着头顶瓦片的缝隙透露的天色,余晖已经散尽,陈轩二话不说,离开房梁从这户人家的柴房离开,跟上那个说出让他感兴趣话题的家伙。

天没有彻底变暗,可对大多数人来说,想要看清道路已经很难了。

被陈轩跟上的两个人属于普通人中的顶尖,至少身体没有缺乏营养患上夜盲症,两人手里提了一盏油灯,却没点亮,慢悠悠的在路上走着。

优秀的夜视能力,让陈轩可以远远的看清两个人的衣着和样貌,其实对他来说,通过气息辨别一个人的身份,远比外表更明显。

只是过去的习惯让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忽视现在的优势,索性与结果关系不大。

这两个人能吸引陈轩的注意,和他们正在讨论的事情有关。

二个人身高相仿,一个穿着褐色短褂,一个穿着黑色外套,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裤,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

似乎是觉得街道上没什么人了,穿褐色短褂的男子之前压低的声音慢慢抬高。

“……张头既然不识抬举,就怪不得柳爷下狠手,你小子是第一次给柳爷办事,到时候长点心,有表现的机会一定要抓住,明白吗?”

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嗯”了一声说道:“孙哥,您放心吧,我拎的清。话说回来,老张头真是要钱不要命,可惜了他儿媳妇,那娘们的身段……啧啧”

姓孙的男子冷笑一声,告诫道:“不管心里打什么注意,今晚可别犯浑,被裤裆里的那点事糊了脑门。”

“哪能呢。”男子尴尬的笑了笑,“您交代的事,我一定办的妥妥的,孙哥,您放一百二十个心。”

他把胸膛拍的“啪啪”作响,要不是知道这人是什么货色,还真以为是个让人信服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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