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辙一开始还想着怎么能够顺利搞定了唐总。
万万没想到今天碰到了润玉。
更没想到的是,润玉这兄弟比自己套路还深,这是要花式助攻的节奏啊。
江辙微微品了一口,笑道:“舍得拿出1887的狂欢之夜,看来无论你有什么请求,我都得答应了。”
他不傻,润玉既然作为自己以后肝胆相照的哥们,江辙又怎么会真的拒绝对方。
何况……
这位兄弟今天怕是要助攻自己拿下唐默了。
不愧为好兄弟,一上来就这么给力。
江辙举起酒杯,朝着唐默的杯子微微碰了一下。
他知道,唐默是最喜欢品酒的,而且酒量更是超乎常人,若不是自己提前得到了千杯不醉天赋技,恐怕想要把唐总套路到手,道阻且长得很。
“既然润玉这么大方,那我就借花献佛了。你尝尝这这杯狂欢之夜是不是比你之前喝的那些都不一样。”
江辙笑着看向了早就有些跃跃欲试的唐默。
这个傻妞就有两大爱好,钱,酒,现在两个都准备好了,他这是不想上,都得上了。
江辙暧味的跟唐默碰了碰杯子,又和苏木与润玉接连碰杯。
好酒好菜招待上,江辙来到这里许久了,还是第一次体会了一波酒足饭饱的感觉。
某人有点不想走了,这天堂岛就是爽啊。
唐默本就酒量不错,饶是在饭中,还能与润玉和江辙二人侃侃而谈。
反观润玉的脸色,依然是那个优雅的男神形象,脸色只有些微微的红润,想来应是被唐默那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给惊到了,却是没因为这陈年佳酿有半分上头。
这一桌子,似乎都是酒局老手啊。
江辙摸了摸下巴,反正老子千杯不醉,豁出去了。
润玉都已经舍命carry自己,他再不争气,就真的活该吊丝一辈子。
“唐小姐,你再试试这个!1793年的‘血液之谜’,这可比市面上那1982年的强多了。”
润玉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让服务生变出了一瓶十分古老的拉菲。
看着那瓶子,江辙都觉得,润玉真是舍不着孩子套不找狼。
虽然多半猜出了他此行的目的,但江辙还是比较欣赏润玉这种敞亮的性格。
“1793!你竟然有这瓶酒!?”
唐默深谙品酒之道,哪里不知道这瓶血液之谜。
在穿越之前,这瓶酒就已经被列为历史上最昂贵的液体黄金。
没想到在这里,竟然有机会品尝,顿时唐默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好啊,你居然舍得把1793年的拉菲拿出来,润玉,你这兄弟我交定了。”
这上了年份的酒,尤其是好酒,几乎是无价的。
因为酒这东西,喝一口少一口,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了。
每个年份就产那么多,1793年的血液之谜放到现在,恐怕全世界也找不出第二瓶了。
他记得,在现实中,这瓶酒当初被买了8亿美金,全球只此一瓶,还是被收藏家视若珍宝,别提喝了。
现在这瓶血液之谜摆在自己面前,就连江辙都觉得,自己是在喝黄金了。
这人,喝酒是最忌讳掺酒喝的,就算是同一种类的不同酒庄的酒,掺起来都会上头。
更别提润玉直接掏出两个上百年的陈酿。
哪个不是度数已经陈到爆表?
尤其是红酒这种东西,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时间越长,越上头。
酒过三巡,就连润玉的脸也有些撑不住的泛起了潮红,更别提唐默了。
苏木一直没怎么喝酒,她可是要一直保护江辙安全的,如果自己喝多了,就是严重失职。
看着少爷遇见这个叫润玉的青年能够如此开心,她也打心底里为江辙感到欣喜。
他的少爷太优秀了,这么多年,都未曾有一个同性朋友能够与之交心,现在他看着少爷那开心的笑脸,苏木已经在心底暗暗发誓,她此生都要守护住这个微笑。
至于唐默这个笨蛋早就已经喝的东倒西歪,最为神奇的是,就算喝成了个傻子,她还不忘了把住自己手里的高脚杯,生怕好酒撒了。
润玉到最后摆摆手,示意自己实在是不能喝了。
他原本以为江辙怎么也应该稍微有些上头,毕竟这是真的喝,就连一向酒量极好的他,都有些扛不住了。
“江少,我可拼不过你了,我这还有两瓶1883先给你放这了,你自己来吧。”
招呼了服务生,润玉眯起眼睛,给了他一个好看的笑容。
这个家伙,第一次见到自己就能如此,哪怕他江辙没有上帝视角,也绝对会认这家伙当兄弟。
有些人,喝酒才能见人品。
很显然,润玉无论是人品还是酒品,都绝对完美。
江辙也起身,握了握润玉的手,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兄弟就不客套的跟你说谢谢了,你放心,你的要求我答应你。”
有了这句话,润玉那本来还有些散焦了的瞳孔猛地收缩。
“当真?如果我说的是恶魔岛……”
恶魔岛,一个和天堂岛对立到极致的岛屿。
“我说了,你的要求我会答应。”江辙拍了拍他的肩膀。
恶魔岛!
润玉就算不求自己,在剧情的要求下,他也必须走一趟恶魔岛。
如果加上了一个帮手,那就更容易了。
润玉绽放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好像忽然释怀了一样说道:“江辙,你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感觉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也是。”
江辙也爽朗一笑,两个帅到天崩地裂的男人就在这一场饭局上结实,并且达成了深刻的革命友谊。
直到十年后,依旧单身的润玉回想起来那一天的荒唐事,只觉得自己是脑壳进了二斤水,怎么听都呼啸着大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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