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历史,我秦二世为千古一帝
第四十二章 霍去病的评价(求评价票,求鲜花)(旧版)

大秦废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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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长安,冠军侯府。

霍去病没有成家,不打仗闲着无事的时候,就在府内和手下将领们一起蹴鞠。

一场战罢,霍去病勉强找到了一点感觉。

“真不如上阵杀敌爽利,这身子都快闲出病来了。”

他手下大将从骠侯赵破奴说道:“大司马,这匈奴北遁,大秦也快灭了,以后怕是有段日子没仗打了。”

霍去病微微一笑:“你真觉得李广利能灭掉大秦吗?”

“那大秦,不是国破在即,马上就要被叛军灭掉了吗?李广利将军是去打叛军的啊。”

“大秦的叛军都是步卒,且装备不良,李广利将军没有理由打不赢啊。”宜冠侯高不识说道。

霍去病道:“没那么简单,李广利真正的敌人,不是陈胜率领的叛军,而是大秦那个秦二世!”

“啊?”

“我看过咸阳保卫战的情报,秦二世此人绝非无能之辈。他上次能打赢,并不是因为运气好。他的谋划之深,算计之准真的令人佩服。”

霍去病看向西方,缓缓说道:“我觉得他用兵的方式,不拘泥于兵法,只是追求合乎一心,与我有相似之处。”

高不识和赵破奴非常惊讶,他们跟随霍去病多年,对这位少年天才将军的性格非常了解。天纵奇才,少年气盛,在军事方面不服任何人。

当年汉武帝让他学兵法,他都拒绝了,他不盲目崇拜古人,有自己的战术理论。

他们从来没见过霍去病对其他将领有如此高的评价。

“可是秦二世之前一直是以昏聩无能而著称,也只打过这一仗。而且从情报来看,他是一个武功盖世的莽夫……”

霍去病打断了高不识的话,“唉,你们不懂,总之,这次大秦亡不了,李广利必败。”

他搭着赵破奴的肩膀,脸上洋溢着自信“灭秦,还得靠我霍去病!”

……

大秦境内。

李广利率领骑兵一路疾驰。

路上凡是察觉到他们行踪的人,都被他抓起来杀掉,确保自己的行踪不被大秦和叛军知晓。

他相信自己这次一定能打大秦和叛军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李广利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失败。

他认为自己不必霍去病差,同样都是外戚出身,同样都是年少成名,他李广利,凭什么比霍去病差?

李广利觉得自己只是时运不济罢了。

如果他也有霍去病的那样的运气,永远不迷路,永远都能在茫茫草原中找到敌人的大本营,自己也能封狼居胥,也能名垂千古。

而这次,他的运气来了。

他要踩着大秦的尸体上位。

这场仗赢定了!

暗处打明处,有心算无心,优势在我。

骑兵打步兵,优势更在我!

终于,李广利率领的五万骑兵,轻车简从,悄无声息地靠近了咸阳。

在陈胜叛军身后一百里处,悄然埋伏下来。

只等陈胜和秦二世打得不可开交之时,他李广利率领大汉铁骑从天而降,一举建立不世之功!

……

咸阳城外,叛军营地。

经过几天的蛰伏修整。

陈胜终于下令,进攻咸阳!

他远眺着咸阳城外那巨大的金人,面上带着冷笑。

“真是天要灭亡暴秦,上次获胜之后,秦二世竟然不想着如何去操练兵士,竟然只搞出来这么一个玩意儿。”

刚到咸阳城外的时候,叛军们也被这个高达两百多米的巨大金人吓了一跳。

甚至有迷信的叛军,当场跪拜,以为是天神下凡。

陈胜大叫一声晦气,把所有害怕金人的叛军全都杀了,才遏制住恐惧的气氛在军营中蔓延。

一开始,陈胜也很诧异,他研究了很长时间,他都没弄明白,这个金人是干什么的。之前还以为是包含什么机关。

所以才谨慎地选择扎营位置,远远地观察。

后来还是赵高的人,偷偷联络到了他,告诉他,这金人中间没有什么机关,就是一个实心的铁疙瘩。

还说为了制造这个金人,咸阳百姓家中的锅都被强征了。

陈胜这才放下心来,心道,自己果然还是高估了秦二世。

昏君,终究还是昏君。

就算有万夫不敌之勇,侥幸胜了一次,也还是昏君。

老天给了他机会,他都把握不住。

他陈胜,一定会把握住这次机会。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咸阳,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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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诚地说,作者是一个新人,这是第一次在飞卢写这么多。所以非常需要各位读者大大的反馈。作者对情节的把握还不是很好,这些都需要读者大大们用数据来说话。希望各位不要吝啬手中的鲜花和评价票,你们的支持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有关于剧情上的意见,请评论留言,我每一天都会看的。再次感谢!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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