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还是声乐系大楼,还是三楼录音棚,
正喝着水,陈歌猛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冒出,不由嘴角抽了抽。
“方城,你怎么又来了?”
“怎么?不欢迎啊...”方城微笑道,“话说,你怎么也还在这?你搁这上班呢。”
“值日呗,还能干啥...嘿,我一个月就值两天,咋都让你给碰上了,说,你是不是跟踪我?”
“你想得美!好了,不贫了,我下午还有课呢,得赶时间。”
不再开玩笑,方城拿出手机,又缴了两个小时的钱。
看到这,陈歌吃了一惊。
“你,你不会真的是来录歌吧,哎呀,我去,你哪来的这么多歌录?又是原创?”
“嗯,我自己写的。”
“还是你一个人唱?”
“嗯,我一个人唱。”
“还是《素颜》那种水准的。”
“嗯,质量应该还不错!”
有问有答,陈歌看着一脸若无其事的方城,嗷呜一声,激动道:
“不是吧,方城,方大佬,能不能不要这么拽啊。
你是作曲系的,不是声乐系的!
能不能给条活路啊!”
“好了,好了,”
掰开陈歌差点要把自己摇散架的手,方城安慰道,
“你放心,作曲系里,我这样的人不多,就我一个。
声乐系,也可以来我们作曲系学作曲嘛,艺多不压身。
你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得到饭吃的,不会沦落到街边要饭的,我保证!”
“...”
暴击三连,杀人诛心,陈歌看着眼前这人畜无害,阳关灿烂的脸,突然就想狠狠地来上一拳。
夭寿啦,老天爷,收了这妖孽吧!
沮丧归沮丧,
两分钟后,被打击得够呛的陈歌,还是认真的履行起自己的职责。
一回生,二回熟。
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方城的第二首新歌出炉了。
即便不是乐评家,陈歌也知道,又是一首能轻松上榜的歌。
“诶,我说方城,你还有没有自己不想唱的歌啊,可以给我唱啊!
我只要两成,不,一成,不,我免费唱都行啊!”
陈歌一脸殷切的看着方城,就仿佛看到了自己亲爹一般。
准确来讲,是曲爹。
两天两首好歌,这不是曲爹,是什么?
“没有诶,我就写了这两首。全自己唱了。”
方城拱拱手,无奈道。
“那好吧,那以后要是有了,一定要记得我哟。这是我电话,我保证,随叫随到!”
“嗯,我知道了。”
在陈歌的恭送下,方城离开了录音棚。
一边往上课的教室走,他一边往奇迹音乐上传刚录制好的新歌。
这一次,就要简单多了,轻轻松松,几分钟搞定。
等他到达教室门口,新歌也发表出去了。
“下注!下注!我出一顿饭钱,赌《素颜》半小时内必进前三!”
“我出一只鸡腿钱,二十分钟!”
“虽然《素颜》牛比,但半小时就进前三?倒也未必吧。”
“哎呀,敢质疑我逍遥哥哥,你好大的胆子,纳命来!”
“不要哇,不要哇,臣妾再也不敢啦~”
“哈哈哈。”
D302小教室内,热闹得像个菜市场一样。
进门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就有人啪叽一下子,坐到他身边。
“哎,哎,大城子,听了爆款歌曲《素颜》没?”
来人正是方城的死党,胖子钱坤,自称坤哥,人送外号:大头坤。
“听了啊,感觉还不错。”
方城淡淡的回答道。
“哎哟哟,那岂止叫还不错,那叫相当不错,好不好?
我跟你说,当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的眼泪刷得一下就流下来了。
我想起了我十三岁那年的初恋,她叫阿芳。
我感觉《素颜》里那男的,就是我,女的,就是阿芳。
任逍遥,他真是太牛笔了,他懂我,他真的懂我!”
“...”
方城听得直起鸡皮疙瘩,同时悄悄抽出了被大头坤紧握的手。
“诶,我跟你说,这个任逍遥啊,据说还是我们艺术...”
大头坤谈兴正浓,突然,一声兴奋的尖叫盖过了他的声音。
“啊!!!逍遥哥哥,我的逍遥哥哥,又发新歌了!”
“什么,任逍遥发新歌啦!”
大头坤扭头就跑了过去,“我看看,我看看,发的什么歌,《玫瑰花的葬礼》,哦,是我的菜!任逍遥,我爱死这男人了!”
新歌的发布,让现场的气氛更上一层楼。
大伙边听边讨论着,多长时间能上榜。
而坐在第一排的方城,却冷不住缩了缩脖子。
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让大家知道,自己就是任逍遥,任逍遥就是自己。
毕竟,他可不想男上加男啊。
(我太难了,一朵花都没有!)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