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摊牌了,我是皇帝
第五十二章 此乃恶法!(旧版)

大唐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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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瞪了嬴政一眼:“老赵,你到底是跟谁一伙儿的?你怎么还帮李斯说话?”

嬴政淡淡的说:“这条秦律确实是善法,难道我还说不得了?”

“行行行,老赵你厉害。”

楚汉平复了一下心情,反问道:“那老赵我问你,若今天这侏儒刺杀的是陛下,那陛下将其击杀,是否犯法?”

嬴政之前所虑心事被说中,怒极冲口而出:“他敢?若他敢行刺,必诛他九族!”

楚汉手一摊:“那问题就来了,商君曾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既然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犯法,为什么发生在陛下身上反而不犯法,反而能诛他九族?”

嬴政很想杠一句,那是因为他是地位比诸侯王更高的皇帝!

商君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没说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毕竟商鞅死的时候,还没有皇帝这个词呢。

但嬴政却没有杠出口,他很清楚,即便他反杀刺客不犯法,那他的子女呢?

其他朝中重臣呢?

他们若是遭遇这样的刺杀,即便没有被杀手杀死,也会因秦律而亡!

难道幕后主使就是因为这条律法,才肆无忌惮的用侏儒当街刺杀他人?

楚汉见嬴政陷入思索,敲了敲桌子道:“发现了么?巨大的法律漏洞啊!今日这人刺杀的是我,那日后他万一真的再去刺杀陛下,又当如何?”

嬴政心中一紧,赶紧问道:“难道楚老弟觉得这条法律应该废除?”

楚汉却摇了摇头:“这条法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法律条文却很有问题,老赵,咱大秦男子从什么时候开始服徭役?”

嬴政不假思索的说:“十七岁开始,无爵者止于六十岁,有爵者止于五十六岁。”

楚汉一点头:“这就对咯,那我再问你,为什么徭役是按照年龄计算,是否承担刑责却以身高论断?”

“这……”

嬴政愕然。

李斯上书他制定这条法律时,给出的解释是男子成丁时身高一般都在六尺五寸以上,女子则为六尺二寸以上,所以如此定法,让判案者便于定刑。

但秦朝判刑并不草率,在判决之前,还要调出犯罪者户籍进行比对。

而户籍之上,就有此人的年龄!

多看一眼这人的年龄根本不会多费一丝力气吧?

楚汉见嬴政愕然的样子,得意的继续说道:“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吧?还不止如此呢!”

“年满十七,但身高未满六尺五寸的人按秦律也该服徭役了,但因为这条律令,他完全可以不去!反正他不会受罚!”

“不仅不用去服徭役,他可以整日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甚至强抢民女、行刺陛下,都不会受罚!”

“这特么到底是在保护幼童还是把侏儒的地位放在了陛下之上?”

嬴政的脸色已经完全黑了:“这条法,确实是恶法!”

楚汉一拍巴掌道:“没错,我觉得制定这条法律的人脑子简直有坑!”

“《商君书·境内》有言,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也就是说,我大秦百姓从刚出生就要去官府登记,死了就会被削籍,并且每三年还要再进行一次校对登记。”

“我就纳了闷,我大秦完全有能力推行以年龄为根据的幼童保护法,为什么非要以身高论算呢?”

顿了顿,楚汉若有所思的说:“我估计啊,那个提议订立这条律法的人,肯定是个身高不足六尺五的侏儒!想给自己捞特权呢!”

嬴政闻言失笑,这律法是李斯制定的,但李斯可是身材欣长,着实是一位端端君子!

但随后,嬴政心中又是一沉。

这条律法是李斯上书的。

因为曾经根本没有过保护未成丁者的法律条文,所以嬴政也无从参考,只是觉得这是一条对大秦未来有好处的法律,便同意了。

李斯曾毒杀过他的师兄韩非子。

李斯更是曾经来过楚记食肆那三人中的一人。

如此看来,幕后黑手是李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但据暗卫回报,李斯仅来过这楚记食肆两次,第一次是问策,窃取楚汉的想法向嬴政邀功,第二次便是由嬴政带着他前来。

难道仅仅是两次见面,又因剽窃一事被朕敲打了一番,身为左丞相的李斯,便要对楚汉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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