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苏水水是京大考古系的新生,人美心善大长腿,刚刚入学一个月,就已然成为了京大校花的有力竞争者。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小县城出身,算不上真正的白富美。
所以国庆假期,苏水水也没有选择回家,而是在室友陈悠悠的介绍下,一起在潘家园的一家古董店做兼职。
今天是苏水水兼职的第三天。
中午吃了饭,两个女孩跟前两天一样,趁着午休的时候在潘家园的地摊上闲逛着。
潘家园作为京城有名的古玩市场,即使这会儿秋老虎热得死人,但依然热闹得很,人群络绎不绝。
女孩们打着一把遮阳伞,一边闲逛,一边聊天。
“水水,你谈过恋爱吗?”
“没有。”
“我猜也没有。那你有过喜欢的男孩子吗?”
“喜欢过的男孩子吗?”
苏水水想了想,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点点头又摇摇头,“算有吧。”
陈悠悠顿时好奇,“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做算有?”
“因为我也不太清楚,只能说是有过好感吧。”
苏水水笑着说道,也不掩饰自己曾经有过的怦然心动。
“他是我高中时候的同桌,成绩很好,人也很温柔,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男孩子。”
“哇,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们后来没有在一起?”
“后来嘛,他生病了。”
苏水水叹息着。
“这是什么偶像剧的剧情?”
陈悠悠惊讶道。
“你别乱脑补,他没得绝症。”
苏水水赶紧解释,“不过也差不多吧。克莱恩莱文综合症,你知道吗?就是俗话说的睡美人病。”
“还有这种病?”
陈悠悠一脸愕然。
“嗯。他高二的时候确诊的,那时候大家不懂,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他睡神。
但后来才知道,他经常一睡就是十几天,人事不省,很可怜的。”
“我查到了,竟然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病。哎,真可惜。”
陈悠悠用手机搜索了一下,顿时感慨道。
也明白苏水水为什么说算是有过喜欢的男孩子了。
得了这种怪病的男孩子,就算再有好感,但也不敢真的喜欢了。
“是啊。如果他没有生病的话,那么也许现在他也会来京大,他说过想要考京大的。那样的话,也许我真的会对他表白。可惜没有如果。”
“那他现在是什么样,你知道吗?”
陈悠悠问道。
“不清楚。他高二确诊后,就休学了。”
苏水水轻声说着。
但其实心里是知道的,他应该过得不好。
他从小父母双亡,和爷爷相依为命。
又得了这样的怪病,生活、学习、工作还有可预见的未来里,应该都会过得很艰难吧。
苏水水想着,忽然听到人群中传来惊呼声,下意识望过去。
闹市之中,一个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白净少年,高大帅气,但手里却提着一把寒光闪烁的剑。
然后就这么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从一个摆地摊的摊贩手里抢夺着一个胆形黄铜瓶。
“抢劫啦!”
“杀人啦!”
“快报警!”
……
人群喧闹,无数义愤填膺声中,有快速赶到的巡逻警与提剑少年对峙着。
“这家伙是个神经病吧,可惜了,长得还挺帅的,但这辈子算是完了。”
陈悠悠惊叹着,想不通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下干这种事情。
而且这里可是京城啊。
胆子这么大的吗?
苏水水没说话,只是呆呆的看着提剑少年,记忆中的身影重叠,确认无误,终于失声惊呼,“林洛?!”
“水水,你认识他?!”
陈悠悠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苏水水竟然会认识那个提剑少年。
“如果我没认错的话,他是林洛,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个高中同桌。”
苏水水神色复杂,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曾经有过好感的男孩,再一次见面,竟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苏水水莫名心塞,难受,想哭。
“什么?他就是那个得了怪病的人?”
陈悠悠惊呆了,见苏水水一脸难过的样子,便安慰道,“你不要太难过了,跟你没关系。这种人……”
“不行,我不能看着他就这样堕落,我要去阻止他。”
苏水水鼓起勇气,试图上前劝说林洛放下武器,就地自首。
但还没等苏水水走上前,就听到被包围的少年朗声开口,“还不出来解决吗?那我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
“林洛,你不要冲动,你快把武器放下,不然我告诉你爷爷了!”
苏水水急了,以为林洛要负隅顽抗,立刻大声喊道。
林洛奇怪的看了苏水水一眼,有点印象,好像是自己曾经的同桌。
但不管了,他急着回家。
于是,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提剑的少年在大庭广众面前,一飞冲天。
他,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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