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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羊羊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它(求评论,求鲜花)(旧版)

都市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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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章开始听

那多浑虫听了这话,也不啰嗦。

拧一拧自己的两撇小胡子。

“按说,要做给贵客。一定要熟悉贵客的口味。”

“老板娘第一次来店里。爱吃中餐还是西餐?喜甜还是喜辣?素食还是荤食?清淡还是爽口……”

好家伙,搞的还怪像有那么一回事的。

成凡上去踢他屁股:

“多浑虫,你又喝迷糊了吧?直接把上次拿手的红烧犬肉做出来。”

思思忙说:

“凡哥哥,小gougou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gougou?不如我们吃羊肉吧。”

好家伙,你可够双标的。

gougou可爱,就不吃。

我看羊羊还更可爱呢,怎么能吃羊羊。

多浑虫笑道:“哈哈。老板娘好有眼力。鄙人最擅长的一道菜就是孜然羊肉。”

“红烧犬肉不过是我做的最平平的一道菜了。”

“孜然羊肉,脍炙人口。不用知道胃口,是人都爱我这道菜。”

成凡不在乎吃啥,反正是多浑虫做的他就放心。

这家伙比“中级厨师技巧”里的厨艺还高出很多。

多浑虫放下酒杯。

晃晃悠悠走进后厨。

一拿起厨师刀,

立刻像换了个人。

精神迅速集中。

快速选取一大块新鲜的羊排。

用钝刀切成整齐的大块,

用冷水下锅。

放入姜、酒去腥,热水烧开。

(多浑虫是不是每道菜都用酒?)

汆水,去掉腥味。捞出放入砂锅。

干净利落地撒上葱姜花椒。

用加上自己配置的配料:枸杞十克。白胡椒,沙姜、白芷、花椒各五克,适量葱姜盐。

然后加入少许79年的茅台,增加香气。

放入高压锅,迅速加热。

快熟透时捞出。

将肉混合调料后放入油中,

煎炸,羊肉迅速被炒至金黄。

此刻,多浑虫拿出更加秘密的配方——

(请评论区向作者寻得。)

放入羊肉中。

轻轻翻炒,炒出一股浓郁的香料气味。

最后,加上一把孜然和芝麻。

孜然羊肉就出锅了。

厨房外面,众人早就急的流口水了。

成凡拿起一块:“思思,你先尝尝。”

思思托起一块羊肉,放入口中。

羊肉的香气,随着孜然的香味裹挟,

冲击自己的味蕾。

口感浓香而不肥腻。

葱脆的表面,是一股浓浓的焦香。

而细嫩的肉里,则是馥郁的鲜美。

而多浑虫神秘的香料,

更是将数十种不同的香味,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思思也顾不得淑女形象了,

赶紧又拿起一块。

这时候,成凡才带着大家,大快朵颐。

“真是好吃,好吃到爆。”

“请恕我小徐没文化,一句我擦行天下。真的是好吃到我擦。”

“确实是脍炙人口。完全是门店担当。”

众人都赞不绝口。

而多浑虫淡然一笑,端起了自己的酒壶:

“美食都是浮云,只有美酒能伴我一生。”

成凡拍拍他的肩膀:

“多浑虫,以后你就是本店的二厨了。除了孙主管和徐大厨,你最大。”

多浑虫一饮而尽:“多谢凡老板。我多浑虫流浪半世,终于找到栖身之所啦。”

众人哈哈大笑。

多浑虫也在长期的愁容中,露出久违的微笑。

————————

ps:50评价票加更1/1。

本文中的孜然羊肉做法,

是可行的。

作者吃过,味道很美。

现在正是冬天,

适合吃羊肉。

有人感兴趣的话,

香料配方可在评论区寻得。

另外,针对三千多收藏,

只有四五条评论。

作者不得不说两句:

这本书我写了有五天了。

更新速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问题是前面剧情发展太慢了。

前期在犄角旮旯的地方困了很长时间。

现在要放开手脚,

直面羊人敌对恶势力。

最近的十章,

对于剧情的发展,

细节人物刻画。

发展是明显比前面强的。

有些人担心作者追热点,

追着追着就太监了。

但是大家也能看到,

我是把每天的热点都串起来的。

大家最近吃的瓜,

都能在本书中看到。

另外,

五天三千收藏。

这是在没有任何推荐的情况下,

我个人觉得已经还行了。

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本书中成凡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

这社会上越来越多,

说话不算话。

承诺跟放p一样的人。

所以本书的主角设定,

就是说到必定做到。

作者说写到上架,

也绝对能做到。

当然,我也自知有诸多不足。

烦请各位老哥,

能在评论区给点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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