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反派的我:拿捏主角
第七章(第七更了,求鲜花,作者还能再更)(旧版)

回家骑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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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似蒂法的女孩瞥了一眼黎明,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救....救我....”

黎明没有着急出去,而是缩在角落里足足等了好一会儿,见四周无人,这才走过去。

“救我!”壮汉无力的说道。

黎明看了一眼他的伤势,“救你可以,但是你总得给我一点报酬吧。”

“没问题.....”

“先付钱。”

“你.....!”壮汉眼神中满是狰狞,“你知道我是谁吗?”

黎明毫不犹豫转头就走。

壮汉连忙叫住他,”好!好!先付钱。“

黎明重新回来。

壮汉颤颤巍巍的抬起手,一个半透明的界面出现。

黎明一愣,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

叮!五十积分已到账。

系统提示的声音突然响起。

“你打发叫花子呢?”黎明面色不变。

壮汉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黎明当场撕碎。

叮!五十积分已到账。

壮汉说,“我就剩下这么多了,你总得给我留三十积分吧。”

黎明点点头,表示理解。

“我该怎么救你?”

壮汉咳出一口鲜血,”只要....只要..把我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口袋里...有手机,拨打联系人第一个电话号码....”

黎明从对方的口袋里,找出一个智能机,翻找里面的电话号码。

壮汉不动神色的盯着黎明,默默地记住了这张脸。

在这个街面上混的人,竟然敢跟他讨价还价,真是不要命了。

等老子人一到,立马叫你死无葬身之地,壮汉阴狠的想着。

令他意外的,黎明并没有拨打电话,而是自顾自地将手机揣进了口袋里。

“你....你做什么!”

“虽然很抱歉,但现在你去死吧!”

一块石头重重砸在壮汉的头上,紧接着第二下,第三下......直到壮汉再无了气息,黎明这才罢了手。

————

黎明迅速转移了地点,同时关闭手机中的定位功能。

到手一百积分,这让他着实有些兴奋。

拼死拼活完成一个任务,才获得十积分,现在白捡一百积分,外加一个手机。

这便是末日的生存法则,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都是敌人。

当失去了秩序,法则,人类便与丛林中的野兽毫无区别。

适者生存,自然而然不适应的人就会被淘汰。

所有人都是为了活而活。

翻开手机,黎明明白,现在自己需要更加详细的了解,关于这个世界的资料。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出乎意料,手机能联网,不仅能联网,甚至还能玩游戏,像是出名的荣耀王者,吃鸡等游戏都可以玩。

只是不能在任何社交软件上发出或者留下信息,当然开语音是更加不可能的了。

忽然,黎明在相册里发现了一张照片。

是那个酷似蒂法的女孩。

通缉令:悬殊五万积分,不论死活。

“南雅?”

漂亮的人总会有个漂亮的名字,一听名字便知道人长得不会太差。

他人的死活不是黎明需要操心的。

黎明对着手机鼓弄了许久,终于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是壮汉记载在手机便签中的一些信息,猎手游戏的积分制度:

一,初始积分为10分。

二,度过一天需要扣除10分。

三,积分类似货币,可以购买任何一切想要的东西(包括力量,精神等属性的增长。)

四,游戏失败最少会扣除10分(等级越高,难度越大,扣除的分数也越多。)

五,积分不足,玩家会被一束光柱杀死。

思索了一会儿。

黎明再次打开,积分商店。

积分余额:117

看起来很多,可实际上在商店中只能买一些基础的物品,牙膏牙刷,毛巾之类的。

40升的洗澡水要20积分。

甚至还有搓澡等服务,也是明码标价的。

黎明挑了一处四十平方米的屋子安了家,

积分和力量,精神等属性是对等的(一积分等于一力量或者一精神等)

黎明想了一下,花40积分,全部增加在了力量上,余下的体质,精神和敏捷各分配了10积分。

还剩下47积分。

不能坐吃山空,想要活下去就要不断参加游戏。

一夜无话,黎明养足了精神,早早的醒来,花费五积分,吃了一顿营养丰盛的早餐。

什么都可以含糊,在食物方面绝不能含糊。

咚!咚咚!

一簇簇烟花在天空炸开,形成一个个字母。

ABCD各类各样的都有,黎明将最后一点牛奶,一股脑的喝下,瞅准一个C级任务快速跑了过去。

D级游戏他已经参加过了,只要熟悉了游戏规则,难度并不高,所以他直接忽略了D级任务。

一个重要原因是D级任务的奖励实在太小了。

PS:经验丰富的老作者,首日十更!!需要加更的请留言,让作者看看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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