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疯太子,开了家夜店
31、歪日,钱太好赚了吧!(旧版)

干菜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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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

棋逢对手,李材也不好在这个难搞的酒鬼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他只得擦干眼泪爬起身,无奈地看着一地的炸鸡。

掉地上的东西,当然是没法再卖给客人了。

但也不能浪费了。

芝麻油炸的鸡肉,就算在二十一世纪都是稀罕物啊!

有谁脑子缺根筋,会拿麻油炸东西呢?

但没办法,在唐朝,芝麻才是主要的油料作物。

大豆油菜花这些,还得往后稍稍。

至于花生,现在还在南美洲,和玛雅人一起晒太阳呢。

“哈哈!小......小逼崽子,还想碰瓷当......当朝太子?

带着你手里的那盘子米田共,麻溜地滚!”

酒鬼占了便宜还不依不饶,开始口吐芬芳疯狂虚区。

“哼!大人不记小人过!”

毕竟对方是花钱了的,李材也不能硬怼他。

只得自认倒霉,炸鸡自己吃!

他刚拿手抓起一块鸡排,那酒鬼又阴阳怪气地叫了起来:

“哇!那小孩疯了吧,居然真拿手抓屎了!”

这么扯着嗓子吼,边上的围观群众都不禁感到了不适。

有人还干呕起来,连连讨饶:

“大哥,别再说了,越想越恶......

呕!”

哼,山猪儿吃不来细糠!

李材心里叨咕一句,张开小嘴就咬。

咔嚓!

一声脆响。

安静~

刚才还七嘴八舌的酒鬼和围观群众们,突然消停了,寂静无声。

只剩驻场乐队还在演奏,薛涛在台上演唱:

“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

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李材感到了异样,抬头看去。

却见大家都盯着他,眼睛像狼一样放着光!

确切地说,是盯着他手上咬了一半的鸡排。

只见在金黄的脆皮下,是雪白多汁的鸡肉,像清晨的草叶一样沾着露水!

鸡骨头上,还带着玫瑰色的血迹,更显肉质鲜嫩!

而鸡皮和外面那层酥皮融为一体,咬一口就哗啦啦,直掉渣!

都说美食讲究“色香味意形”。

但这种叫“炸鸡”的小吃,竟然突破了视觉和嗅觉的范畴,上升到了听觉层面!

如果耳朵能流口水,那脑子里的水都能给排空了!

“切,少见多怪。”

李材又咬了一口。

咔嚓!

咕咚!咕噜噜~

这下,围观群众总算发出了一点响动。

是咽口水和肚子咕咕叫的声音!

酒鬼蹭蹭蹭走到李材面前。

“你......你要干嘛?”

李材警惕地抱紧了手里的炸鸡。

没想到,酒鬼深深一拱手:

“小兄弟,是本太子错了!

你手里的炸鸡,能否都卖给孤?”

歪日,能让醉鬼都跟我讲道理,炸鸡有这么大诱惑力?

李材耸了耸肩说:

“这鸡都掉地上了,要不给你们换一......”

“多少钱?”

猴急的群众把路一堵,手里攥着铜板碎银,蠢蠢欲动。

眼看是走不脱了。

管他呢,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吃出病来也是你们自找的!

“呃......一份鸡肉......

两百大钱?”

哗啦啦!

一阵风卷残云。

李材呆呆杵在原地,手里还端着个盘子,人都傻了。

盘子里的鸡肉早就不翼而飞,换成了成堆成堆的铜钱!

钱甚至多得盘子都装不下,全掉到了地上,把他的小脚丫都盖住了!

歪日,俗话的“钱淹脚目”,原来是这种感觉!

爽!

长安的广厦高屋,万顷良田,已经向我露出暧昧的微笑了!

别说,铜钱压在脚上,还挺重的......

但这种幸福的烦恼,我喜欢!

“嘿......

嘿嘿嘿......

不是吧,钱这么好赚?

首都人民都是冤大头吗?

二三十文一只的鸡,炸一炸,几块肉就能卖两百文!

还被抢购一空!

天哪!

不行,不能笑,要忍住!

我就是新世界的商贩之神!”

就在他暗自得意的时候,那个酒鬼把他拉到了角落的卡座边:

“来来来,小兄弟,这儿点单!”

卡座的连体皮椅上,坐着他的两个同伴。

一个是小青年,已经烂醉如泥了,勉强没趴下。

还有一个是老头,正昏昏沉沉的想睡觉,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父皇,四弟,我找到好东西啦!

准能让你们提起劲儿,接着开心接着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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