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乘风是个快餐哥,这天他昏了头,居然把快餐送进了女朋友于雪的公司。
偏偏还刚好就是于雪的那个部门,还给认了出来,最要命的是,认出来后,有一个家伙,居然说给于雪面子,给高乘风打赏了五块钱。
这是给于雪面子吗?这是打于雪的脸啊。
于雪的脸当场就黑了。
随后,高乘风就接到了于雪的电话:“高乘风,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实在不合适。”
高乘风知道自己给于雪丢了脸,但相恋三年了,就这么分开,还是有些舍不得。
他要想法挽回,就去买了一束花,到于雪公司下面等。
于雪下班,高乘风立刻捧着花迎上去:“雪,你今天真漂亮,比我手里的花还要漂亮。”
于雪沉着脸,不接他手中的花:“高乘风,我们真的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雪,你再给我个机会,我会努力的。”
高乘风努力挽留。
“高乘风,别让我看不起你。”
于雪眼光冰冷。
相恋三年,她一直在纠结算计,高乘风连一套房都买不起啊,而今天,她丢了脸,也彻底想清楚了,就要借着这个机会,彻底了断跟高乘风的牵扯。
所以,她说话绝不客气。
高乘风脸胀得通红,递出去的手,慢慢的收了回来。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个清婉的女声:“你能把这束花送给我吗?”
高乘风很意外,转头,眼前一亮。
面前站着一个高挑苗条的女孩子,大约二十四五岁年纪,五官如画,肌肤胜雪,身材和长像全都是一流的。
而真正让高乘风吃惊的是,他其实认识这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叫洛依依,是于雪所在公司的总经理,是于雪上司的上司的上司。
洛依依是龙城十大富豪之一洛家的独生女,这幢大楼,就是洛家无数产业之一。
“洛小姐,你别开玩笑了。”高乘风苦笑。
“我没开玩笑。”洛依依笑靥如花,伸手接过花,闻了一下:“香。”
她又伸出手,直接挽着了高乘风的手臂:“走吧,我们一起去吃饭。”
主动要花已经是个意外,再伸手挽高乘风的胳膊,则简直是把高乘风惊到了。
同样惊到的,还有于雪。
洛依依啊,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啊,虽然洛依依不认识她,可她是认识洛依依的啊。
她也曾经无数次的感慨过,为什么洛依依的命那么好,为什么她就不能生在洛依依那样的人家。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她不接的花,洛依依接过去了,她不要的男朋友,洛依依挽到了手里?
什么意思?
千金大小姐洛依依,是收废品的吗?别人不要的,她当成宝?
她使劲眨了眨眼晴,没有错,洛依依挽着高乘风,正身姿摇曳的走向她的劳斯莱斯幻影。
“这是白日见鬼?”
她瞪大了眼晴,完全不可思议。
高乘风也差不多,不过就在坐进洛依依车里的时候,他左手手腕上突然一热,而且越来越热。
他左手手腕上,有一个红色的拇指印。
这个拇指印是他爷爷给他留下的。
爷爷过世前,抓着他的手,大拇指按在他手腕上,当时高乘风就觉得特别热,仿佛给烙铁烙了一下,然后就留下了那个拇指印。
爷爷要他不要惊疑,说到时自知。
几年过去了,高乘风也没当回事,没想到这会儿居然作怪了。
正在他惊疑之际,脑中突然轰的一声,他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或者说,他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一个很大的神庙。
他走进神庙,里面供着一个三只眼的道士,道士胸前有八卦图案,头顶悬着一块匾,匾上写着四个字:巫可通天。
“什么意思?”高乘风这么想着。
这时,神像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突然发出绿光,射在高乘风头顶上。
无数的信息涌入高乘风脑中。
他瞬间就明白了。
原来,他爷爷是天巫,是第三十六世天巫。
爷爷临死前按在他手腕上的拇指印,名叫天巫印,代表着天巫的传承,嗯,就好比少林武当掌门的意思。
现在,他也成了天巫,第三十七世天巫。
天巫传承的,不仅仅是一个天巫印和功法,还有气运。
每一代天巫死前,都会把气运累加到后一代天巫身上。
而高乘风是第三十七代天巫,也就是说,前面三十六代天巫的气运,在这一刻,通过那个道士第三只眼发出的光,全部累积到了他头上。
气运灌顶。
累积了三十六代天巫气运的高乘风,不但拥有了天巫门的功法,还拥有了三十六代天巫累积的气运。
“我竟然成了天巫。”
高乘风又惊又喜:“而且累积了三十六世天巫的气运,那我以后的运气岂不是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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