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大神棍
第十五章 身不由己(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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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狗本不想搭理,但毕竟是人家出手救了自己,如此冒失的离开,着实心中也过意不去,便想着随便道个别,说声谢谢再走,也算是以表救命之恩。

“那,那老头,谢......我谢谢你八辈祖宗!”

王二狗本来是诚心诚意的想要感谢老叟的救命之恩,虽然表面上显得十分敷衍,但内心中还是对其能够出手相救还是特别感激的。

可话还没说完,那老头就观察到了王二狗那只受伤的手掌,眼珠子贼溜溜的转动,随后一拉将他那只手拉近身前,手指稍稍运力,就将王二狗体内的鲜血源源不断的给逼了出来,直接流进了鱼篓子之中。

那鱼篓子中的寒潭灵鱼感受到了鲜血的刺激,纷纷活蹦乱跳,不断跃起,那场面好不壮观。

正当老叟还要准备再次放血时,王二狗抽回手掌,一双冒火的双眼正愤怒的瞪着老叟,有一股想打人的冲动。

“你太过分!别以为你年纪大我就不敢欺负你!”

此时的老叟表情有些疑惑,纳闷道:“不至于啊!你吃了什么名丹妙药?这血为何有如此功效?竟能刺激到这寒潭灵鱼?”。

“哼!”,王二狗气愤的哼了一声,但也就此而已,并没有过多的动作,若是真要打架起来,王二狗怕是会老叟按在地上疯狂的摩擦,毫无还手之力。

王二狗有自知之明,之所以表现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不过是在以攻为守,多占据些主动权罢了。

见那老叟也没再说什么,王二狗看了一眼他腰间的青锋剑,伸手就要去拿。

“啪!”,一个巴掌重重的打在了他的手上,王二狗顿时痛得有些扎心。

这老家伙还真有几分力气,麻蛋痛死我了。

老叟还一本正经的说道:“我的!”,语气平淡,义正言辞。

王二狗自认倒霉,不想说话,也懒得再搭理那老叟,悻悻的向岩洞外走去。

“你还不能走!”

老叟一伸手就拉住了王二狗,使其无法挣脱。

“宝贝都给你了!寒渊灵鱼也都给你了!你还要干什么?”

王二狗又是一脸愤怒,但却不敢动手,只得发动嘴炮功夫。

“这里是十三条寒潭灵鱼,我要的是十五条寒潭灵鱼,少了两条,不够!你得给我补回来!”

老叟不苟言笑的说完,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看那样子,似乎王二狗不拿出寒潭灵鱼出来,就根本走不出这岩洞一样。

“你!......”

王二狗本想发作,但还是忍耐了下来,因为他根本就打不过那老叟。人家随便使出个什么法术就能让自己动弹不得,根本就无力反抗。这就是凡人与修道者之间的差距,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原本王二狗心中曾经有一丝强烈的欲望想跟随这老叟学本事的,但经过这几番接触之下,他早已经将那一丝欲望给掐死在了萌芽之中。

这老叟可是了不得,惹不得,自己高攀不起,他还想再多自由几年。他这一副德性若是拜入了其门下,必然会被忽悠得裤头都没得穿的,还会欠他一屁股债,永远也无法还清。

较是头铁如王二狗这般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物都不敢轻易打这个主意,就是害怕那老叟突然又起了什么坏心眼,到时候就真的是为奴为婢一辈子无法翻身了。

面对强权,王二狗不得不放弃抵抗,他走向寒潭边,正要准备捕鱼时,却发现那寒潭灵鱼都不见了踪影,连一条看无法看见。

“算了!”

老叟摆摆手,示意王二狗停下捕鱼的举动。

“嗯?”

“难道这老头良心发现了?”

王二狗心中突然对这个老头生出一丝好感来,不由得对其之前的举动有些愧疚起来,看来这老头还是有些大度的,并非小肚鸡肠之人。

正王二狗想要江湖假笑一番,来一段客套之词时,那老叟却作出一副十分大度的模样,道:“我看你今日也很是疲惫,剩下两条你先欠着就是,改日再归还与我!”。

“还你大爷的!”

“亏我还认为你是个好人!”

“算我看走了眼”

王二狗内心愤懑,并不敢说出来,只得在内心之中暗骂。

此时天色已晚,夕阳很美,老叟晃晃悠悠的扛着竹椅子溜出了岩洞,形色飘逸,一脸笑意。

王二狗还想再说什么,却也是说不出口,还欠那老叟两条寒潭灵鱼,不由悲从心来,心中凉飕飕的,苦笑不已。

********

贞观元年,程咬金被任命为使持节都督泸、戎、荣三州诸军事、泸州刺史。镇压铁山獠人叛乱,赏赐绢二百匹、御服玉带一条。

自那日离开建邺城后,程咬金就赶往泸州赴任,如此已经过去三日。王二狗因为假师于程咬金,并无真正的师徒关系,也不想远赴他乡前去另一个未知之地去打那不靠谱的注意。

经过这两日所经历的遭遇,王二狗深知倘若要在这个年代安身立命就需要些谋生的手段。当下自己是无依无靠,手无所长,难以立命,需得贵人相助。

而想要得贵人帮扶那也需要自身有贵人能看得上眼的一面。思来想去,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积累自己的名气,使自己能名扬开来,吸引贵人来助。

他这样的人在人世间一抓一大把,平平无奇,什么也没有,如果想要出名,那只能耍一些手段,或是借助什么典故,一步步的才能攀登上高峰。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办法,那就是做一名神棍,混吃混喝全靠一张嘴,什么血光之灾,什么印堂发黑,什么命运多舛,受苦受难......这些玩意他还是听说过一些的。

再加之自己也了解一些唐朝历史,能提前预知事件的发生,这倒也算是一大助力。

为此他也精心准备了一番,请书画先生题了字,又换了一身道袍,戴一顶方巾,扯了块不料,就在那建邺城东集市上开始摆起了摊位。

不一会,果然有人凑上来了,那是一个身穿灰色布衣的男子,手中还拿着一根木棍,摇摇晃晃,步伐散漫,俨然一副地痞流氓样。

“来来来!你给我看看!我何时能发大财?”

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那木棍也指向了地摊上的那块不料,眼角一撇,如泼皮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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