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举起茶杯,猛地朝地上一摔。
砰!
茶杯落地发出一声脆响,随后炸裂开来。
紧接着门外一阵骚动。
一众家丁举着手中的家伙,鱼贯而入。
而这时,程咬金正好从后院走了出来。
手里捧着半个冒着热气的土豆,嘴里还咬着半个,含糊不清道:“谁啊,这么吵。”
刹那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程咬金嘴里咬着土豆就这样愣住了。
程处默吓得差点尿裤子,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
一众家丁也全都傻了,大眼瞪小眼的,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林皓左看看,右瞧瞧,一脸的莫名其妙。
“老金,找你的?”
话音刚落,
程处默一下子就恼了,”老金也是你叫的,什么东西啊你是?“
程咬金闭上眼睛,深吸了两口气。
回想着林皓刚刚说的话。
不能动手,不能动手,要好好教育。
程咬金走到程处默身前,在肩膀上轻轻的拍了一下。
程处默一看,心中大喜过望。
老爹居然没有发火,果然不出自己所料。
他开心地说道:“爹,您也看出来了吧?今天儿子就砸了这家黑店,好好替你出出气!”
“您的酒量孩儿还不知道吗?”
“他居然敢给您喝假酒,看孩儿今天不帮您弄死他!”
程咬金脑门上的青筋瞬间暴露,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好好说服的事情,还是明天再开始吧。
“啪。”
一声脆响过后,程处默的脸上留下了五道清晰的手指印。
“爹,你打我干嘛?”程处默捂着脸嚷道。
“啪。”
又一声脆响之后,程处默的左脸上也留下了五道手指印。
两边脸完美对称,看着确实很好笑。
“都给我滚出去!”程咬金一声怒吼。
树上的鸟儿都吓得四处逃窜。
街上的行人也闻声回头。
甚至连林皓都震惊不已,没想到这老金的嗓门这么大。
跟他的身材确实挺符合的。
一众家丁如同听见圣旨一般,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没等程处默再开口。
程咬金就拎起他的后衣领,像拖死狗似的把他拽了出去。
“林老弟见笑了,我先去处理一点家事。”
林皓:“......”
一会儿后,
茶馆内的气氛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程咬金有说有笑的在喝酒,吃肉。
林皓坐在对面满脑子的问号,只能频频点头,赔笑应着。
而在大老粗的身后还跪着一个膀大腰圆的少年,那就是程处默。
他一脸委屈,左右脸颊都肿了起来,足足胖了两大圈。
程处默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已经把林皓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他想来想去也没想通。
这个茶馆掌柜看起来也就跟自己年龄差不多,看起来平平无奇的。
最好的不就是比自己帅一点吗。
但他到底给老爹灌了什么迷魂汤,让老爹这么客气。
这还不是最让他心惊的。
更可怕的是,陛下居然对这个掌柜也非常客气。
程处默回想起刚刚在大街上老爹那番话,身子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
林皓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后面跪个大活人,让人怎么吃饭啊。
这老金下手也太狠了。
“老金,要不让孩子先起来吧,都跪了那么长时间了。”
林皓话音略带询问的问道。
毕竟是人家的家事,自己一个外人,也不好说得太多。
程咬金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抬头喝了一大口酒。
“不用管,他喜欢跪着,跪着舒服,他能连着跪三天三夜呢。”
林皓听完瞬间无语了。
他怎么听着老金的话里还有着炫耀的成分呢。
这玩意儿还有比谁跪得时间长的?
“咳咳......”
“老金啊,我那会儿跟你说的话,是不是都白说了?”林皓放下筷子,看着程咬金说道。
“要是这样的话,那你们父子二人就回家去吧。”
程咬金一看林皓的脸色,刚举起的酒杯又放下了。
“林老弟,俺老金这不是想着,从明天正式开始么。”
林皓默默的看着程咬金,没说话。
见林皓这样,程咬金也是没办法。
拍了拍长条凳,“起来吧。”
而在身后跪着的程处默堵着气,心里还在骂着林皓呢,自然没听到老爹说的话。
突然,
程咬金又是一嗓子,“滚过来,聋了啊?”
吓得程处默差点直接趴在地上。
他急忙起身,尽可能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挪步蹭到桌前。
“快谢谢林老弟,要不是他为你求情,你就准备跪上一天吧。”程咬金一声叹息,语音低沉道。
程处默眨了眨眼,在心中腹诽道。
让我谢他?要不是因为他,我这屁股能开花吗?
让我打他一顿还差不多!
程咬金见儿子迟迟没有开口,瞪着牛眼怒视着他。
程处默条件反射的一缩脖子,连忙拱手道:“这位大哥,谢...谢谢你替我求情。”
话音刚落,
“噗。”
一股辛辣窜进了程咬金的鼻子,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啪!
他扬起手照着程处默的脖子就是一下。
“管谁叫大哥呢?我俩兄弟相称,你管他叫大哥?”
“意思咱俩现在是平辈了是吗?”
程咬金越说越火大。
占了老子便宜还不算,竟然把陛下的便宜都给占了。
可真有你的。
他习惯性的再次扬起手。
林皓终于知道程处默为什么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了。
原来都是从小被老金打的啊!
就这么天天朝着脑袋左一巴掌,右一巴掌,可不得给打傻了。
“老金冷静冷静,不能打,要试着说服。”
程咬金瞪了儿子一眼,这才悻悻地把手放下。
“坐下,吃饭。”
程处默听完只觉得脑袋忽悠一下,赶忙就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程处默的肚子早就已经叽里咕噜地乱叫了。
吸了吸鼻子,顿时食欲大阵,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想不到这掌柜的还真有点手艺。
程处默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唔!
太特么好吃了!
肥瘦适中,没有一点油腻感,软糯弹牙,舌头轻轻一抿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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