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过的那些人
第一章 语曦的信(旧版)

若晨

青春 |  菁菁 设置
瀑布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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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秋:

又是一年的九月,枇杷树的叶子已经略显枯黄。原来的学校因为没有高中,所以我来到了二中高中部,没有陪伴的人,没有想做的事。就这么安静的朝着2班走着,心里有些不安,有些无所适从。

秋风吹起了我略长的碎发,有点凌乱,发梢半遮着眼睛。我这发型还是学98年的贝克汉姆剪的,只不过他中分,我右分,而且为了能够顺利报名,原来的橘黄色也染回了一头乌黑。站在门口,看着教室里面一颗颗涌动的头颅,特别的希望能到一张我熟悉的脸孔,哪怕是我最讨厌的那个人,在这一刻我也一定会引为知己。结果正如我所料,一个认识的也没有。得嘞,咱就单枪匹马闯一闯二中这龙潭虎穴。

人是真不少,108条好汉。我在最后一排找了个座位,或许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呆在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位置能让自己更踏实一些吧。在这个18线外的高中,打架,抽烟,翘课是很平常的事,所以晚自习就更显得教室里有点空荡。第一个走进我这双眼睛让我深深记住的人她叫吴语曦,踩着上课的铃声走了进来,也在最后一排找了个位置坐下。和我之间隔着两个无人的座位,其实她白天上课是坐在讲台前的第二排,晚自习却又总躲在最后面,我觉得她其实和我一样,与这里格格不入。总是迫切的想要逃离。在那个时候大家都是穿着松松垮垮的蓝色校服,语曦是一条紫色修身的喇叭休闲裤,套着一件蔚蓝的背心,非常的新潮前卫。齐眉的刘海,消瘦的脸庞,给人一种历尽风尘的感觉,微湿的长发披散在稚嫩雪白的后背。若有似无的清香刺激着我的神经,在那个充满臆想的年纪,注定了我今晚睡前是要多备纸巾了。也不知道是少女的体香还是人家只是洗头的时候多挤了些洗发露,就害的惶惶无知的少年纸筒总是用的特别快。

我对语曦的感觉有点奇怪,好像没有那么的喜欢过,却也从来没忘记过。在和她交集的那段日子,我从始至终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没有见过她的笑容,我想我是希望她能更阳光一些的。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在后面坐着,又一个人默默地离开。孤单寂寥的身影让人莫名的心疼。以我内向而被动的性格肯定是不敢主动跟女神讲话的。我们以另外一种更能畅所欲言的方式交流着,写纸条。其实我觉得是情书,即使它并不涉及爱情。但我想,在那个时候我心里是渴望它变成爱情的吧。

我是在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给她写的纸条。和老师隔着108个头颅我实在听不到她翕动的嘴唇到底在说着什么,周边的几个哥们有呼呼大睡的,有扣着脚丫看漫画的,也有竖起课本埋头抽烟的,朝着桌下吐出烟雾,手里拿着作业本狂扇,让烟雾在底下飘散开来免得老师发现。和他们相比我这情书可是技术活,起码得写整齐吧,先打个草稿再抄,免得写错了字不好处理,问题是抄着抄着总漏字,还是个体力活儿。内容其实是瞎写的,把自己形容成一只满身伤痕的骆驼,匍匐在一望无边的沙漠,渴望在这炎炎的烈日下能迎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雨。

耗时三十分钟完成,然后敲了敲前桌的哥们,示意他往前面传,跨过层层阻碍传到美女手里。在她回头直视我的那一瞬间。有期望也有些许不安。到了下节课,前桌的哥们往我桌上放了张纸条,对我竖了竖大拇指。语曦的回信也让同学们一个传一个的传到了我面前。幸福来的如此突然随意。这还不得赶紧和周围的男同学们炫耀一番。抖了抖手里的纸条。

“看见没,美女给我写的情书”

周围惊羡的目光交集而来。我的同桌小海是个不太安分小胖子。伸手就抢了过去。“写的啥玩意,哥儿们瞅瞅”。信上写着:曾经有一个梦,想要在夕阳下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看着遥远的蓝天,飞翔的鸟儿,直到永远。署名:永恒的梦

一帮人看完了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没什么实质的内容。就好像我告诉她今天去了一趟海边,她想一想,说:我家的母鸡刚才下了两个鸡蛋。但就是这样吟风弄月又言不及义的信笺让两个少男少女一封又一封的写着。让我们彼此渴望悸动的心飘向了越来越远的远方。

十一月的h省还没有入冬,相比北方咱这压根就没有冬天。而我的生日就在这分不清季节的十一月。我整了个KTV包厢,要知道在那个流行卡拉OK的年代,这包厢可不便宜,坐在周围的一帮同学各出了两天的伙食费凑的,他们因为住校,所以可支配的钱要比我多一些。在下了晚自习,十几号人浩浩荡荡就朝KTV走着。在路过语曦经常上网的那家网吧,我心里特别希望能碰见她,要知道这样的聚会能邀请到很多美女还是有很面的。也正巧她和她的小姐妹小雪正在那上着网,在我的怂恿下,同学们生拉硬拽把她俩也拽到了包厢。那是我唯一的一次听她唱歌,轻柔嘹亮而又婉转圆滑的歌声。柔美动听。让我深深的记住了邓丽君有首歌叫《我只在乎你》。以至于在很多年以后我心里总是憧憬着有一天她能再为我唱起这支歌。

王艳在这个包厢里除了我并没有认识的人,所以我对她要多些照顾,以至于我没能和语曦说出我们认识以来的第一句话,毕竟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还是很需要勇气的。相比语曦的遥不可及,王艳要更容易打交道,微胖的体型肉嘟嘟的娃娃脸特别的可爱,她的长相是一般般,也就只能用可爱,有气质这样的词来形容了。和王艳认识是在初二的时候学校举办足球联赛。相比篮球联赛的火爆,座无虚席的看台,密集而高昂的尖叫。偌大的足球场显得格外冷清,王艳是唯一一个站在场边为我们加油的女生。我初中最开心的一段时光,就是在这个可以让我不知疲倦一直奔跑的球场。小组赛被淘汰的时候我还是挺难过的。王艳给我递了一瓶矿泉水,在回家的路上安慰了我不知道多少遍。也算是老相好了。相比在语曦面前的拘谨,面对王艳我更随意一些。在切蛋糕的时候顺嘴就喊了王艳一起切。她给了我一个微笑,很大方的牵着我握刀的手就切了下去。从这一刻开始所有的人都认为王艳是我女朋友。导致我在那段时间总是胡思乱想,我对她没有特别的感觉,只是懵懂的心里渴望着人生的第一场恋爱把。迫切的想看一看爱情的样子。于是隔天我给她写了一封表白的信。其实这封信送出去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后悔了。而在几天惶惶不安的等待之后。她在回信中含蓄的答应了我的表白。那一刻并我没有一个少年该有激动,没有喜悦。握在手里的回信变得异常沉重。我在想:如果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我们会不会就一直是原来的样子。于是我再也没有给她写过信,也没有再去找过她。

操场经过一个暑假的修养,长满了杂乱的野草。我这种成绩比较差的学生是要除完草才能报名的,所以当我走进教室的时候,高一的第二学期已经过了两个星期。我没有看见语曦,心里一阵阵的失落。离别来的如此之早。让我措手不及。就连QQ的头像也一直寂静的呆在那片灰暗之中,再也没有亮起属于它的颜色。我心里特别的希望它有一天突然就响起滴滴的两声,头像一闪一闪的就跳动了起来。

我开始很少去上课,泡在她常去的网吧!慢慢地那里变成了我们一伙人的小据点,老板是个中年阿姨,她总觉得我应该是一个乖巧听话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对我挺好。我们这伙人天天泡在她的网吧,不知疲倦的给泡泡堂的账号刷着等级。挂机无聊的时候远远的偷瞄美女的QQ号。然后假装是上天注定的缘分才让我在茫茫人海中与你邂逅一场。

一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加了我的好友。她说她叫翠翠,是我同学。108号人呢,我哪知道哪个是翠翠。这名字也是够普通,在学校里一喊,回头的起码有三五个。小姑娘倒没因为我没印象而表现出任何恼怒。在对话框输入道:“语曦的同桌阿,我两初中开始就是好姐妹啦!有印象没”。我努力的回想着,也不想让人小姑娘失望。但我确实是想不起来,于是对她说:“要不明天上学的时候你来找我?我是真想不起来你是哪路神仙。毕竟我这要长相没长相要身高没身高的人接触的都是些妖魔鬼怪。”然后在第二天清晨早读的时候,耳朵里溢满了嗡嗡的读书声,我正昏昏欲睡。一个穿着冬季校服,在这南方炎热的初夏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麦肤色的小脸蛋粉嫩光泽,扎着马尾,稍瘦的脸颊秀美有致。露着一颗小虎牙微笑着朝我走来,慢说道:“你这情书大王竟然对我毫无印象,好歹我蹭着语曦看了你那么多的情书,怎么说也算是神交已久了吧!”

我轻笑道“我要真就对你念念不忘那不显得我很轻浮。”

“念念不忘可不敢奢望,怎么也同一个班里呆了小半年,我这自报家门,你是连我是哪位都不知道,也太很过分吧!”说完歪着小脑袋瞪着我,显然是有些不满。其实她挺漂亮的,虽达不到女神级别但在这班里也算数一数二了。只不过我对这个学校始终没有归属感,所以并没有关注太多的人和事。即使毕业了很多年,我始终没有参加过这所学校的任何一次聚会。因为我想见的人并不在。

和翠翠混了个脸熟。她告诉我语曦辍学了,只知道去了三亚,在那个手机并不普及的年代,想要再找到一个人是何其的难。我知道或许她以后只会出现在我的回忆里了。而我留下的仅仅是三封情书,也不知道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她给我的情书就遗落了那么多,这仅剩的三封信让我倍感珍惜。直到17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完好无损的存放在我的书柜里。只是不知道圆珠笔写的字迹会在多少年以后悄然无声就褪尽了它的颜色。我对她其实就是单纯的想念,并无它意。直到有一天她在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又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后,她的QQ终于上线了。我听翠翠说她曾经还因为感情割过手腕。让我特别的心疼这位感情之路异常波折艰辛的女子。我告诉了她我的想念,我说我真想看一看这位历尽霜雪的女子能够绽放一个柔和的微笑。我说我从未忘记,因为你就是我心里那个纯真浪漫的沈佳宜。我说我真希望能在旧的时光旧的地点听你再为我唱一支歌。其实我知道我们的道路早已在参差错落的时空交错开来,我们不会再见了是吗?吴语曦,永恒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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