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权力的游戏
第二章 窃骨者死!(旧版)

溺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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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英雄有些无言地看着廖阔。

没想到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却是如此视死如归,豪放不羁。

“你们抓到了几个盗墓的?”他转头问后面的两个侍卫,老铁和老周。

“盗墓的?公子,您这么说,可是侮辱了盗墓的!

他们比盗墓贼更无耻、更下贱,这群王八蛋,就他吗该被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全名铁石头的老铁咬牙切齿。

任英雄望着突然之间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地咒骂着所谓的“窃骨者”的老周,心中百感交集。

廖阔叹了口气,道:“公子勿怪,老周他……那些家伙着实如他所说,罪该万死。

凡是被我们逮到的窃骨者,皆是挫骨扬灰,死无葬身之地!”

“我明白的,廖叔。”

任英雄当然可以理解他们的愤怒。

镇守长城西线要塞寒骨关的长城军,常年与来自埋骨地的埋骨沙兵交锋,对它们已是太过了解。

埋骨地上自沙漠皇帝,下至普通士卒,皆是白骨骷髅。

个中区别,只是为上位者灵智与人无异,而越往下,灵智逐次下降。

待到普通士卒,几乎毫无灵智,形同傀儡,只知听从杀戮命令,不知畏惧,无感伤痛,即便把它们拦腰砍成两节,它们还可以继续作战。

所以长城军的兵器一般以锏、锤、殳(音shu,第一声)等重钝器为主,为的就是碎骨,使对方失去战斗力。

埋骨地的骷髅不像大秦人,可以繁衍生息,它们的士卒,若无补充,便是灭一个少一个。

据方士们所说,它们的巫师,长城军称之为骨巫,是将死去的尸骨埋在埋骨地特有的一种叫做“复骨之土”的土中,最迟七天之后,便可将其召出作战。

埋在土中时间较短的骨兵毫无灵智,若埋葬时间更久,灵智便会相应提高。

“每次与埋骨地的战斗,一方面,我们会尽可能碾碎那些骷髅;另一方面,我们阵亡的将士,遗体决不可落入对方手中,成为它们的兵员、我们的敌人。否则,此消彼长,对我军殊为不利。

自先帝横扫六国,一统天下之时,至此十余年,寒骨关下,埋骨地未曾获得一兵一卒!”

说到最后一句,廖阔神采飞扬,豪气万丈。

“廖叔,刚才你说到,我军若有阵亡者,遗体必定要抢回来,但我有个疑问。”

“什么疑问?”

“古人云:胜败乃兵家常事,如若埋骨地兵力占优,我军式微,败于其手,又如何能抢得尸身全身而退呢?”

“公子聪慧!”廖阔赞道,“且听老夫徐徐道来。”

听完廖阔波澜不惊的叙述,任英雄默然无语。

秦军制:步军五人为一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

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

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千人一人。

骑兵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

长城军身为秦军中最特殊的一支,其独特之处在于:步兵每一屯、骑兵每一吏,均配方士一人。

每一名入伍的长城军新兵,都会服下方士所配置的“烈焰散”,此药入体即融于骨血之中,对人体无害。

但在必要时,方士可使其引燃,令尸身自骨及肉,由内而外,燃为灰烬。

“不光是落败之时。”老铁说:“即便是获胜,有阵亡者,护送其尸骨返乡掩埋过于耗费人力物力,而就地掩埋又恐埋骨地作祟,所以亦焚其尸骨。”

“那,万一敌方也有方士,或者收买了我大秦的一些方士,岂不是可以直接引燃我军将士?”

“公子过虑了。”老铁道:“每一份烈焰散均由对应方士以己身之血为引,念动咒语方可引燃,敌人骨巫根本做不到。

若有方士叛逃,呵呵!他们身为活人一方,怎么会向死人投降呢?”

任英雄摇头:“廖叔,此言差矣。这些‘窃骨者’,不正是活人的叛徒吗?”

廖阔顿时呆住了,一时无言以对。

“你说的对,阿雄。”良久,他叹了口气。“盗墓者掘墓,偷盗陪葬器物,虽令人不耻,然而与窃骨者相较而言,可称高尚!

窃骨逆贼,偷窃尸骨转卖与埋骨之地,为其增加兵员,不配生而为人!其罪当诛!”

他指了指老周:“老周的父亲,也是一名军人,阵亡于十几年前秦东征六国的沙场,一年前,我们巡逻的时候抓住了几个窃骨者,审讯后得知他们作案的地点便是在老周的家乡。

随后几人均被处决,连同几具窃取的尸骨,一起焚化。

没过多久老周收到家书:他阿爹的坟墓被人挖开了——一个一文不名的大兵,坟墓自然没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掘墓者的目标显然就是他的尸骨!”

难怪老周突然爆发了,任英雄想。

他心情复杂地转过头去,望向老周,老周却别过了头去。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窃骨者,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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