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变成狗头
第九十三章 历史(旧版)

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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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奥利维亚和碧绮站在太阳城的城墙上,看着一辆马车越行越远。

等到马车彻底消失了踪影,碧绮道:“他还是走了。”

奥利维亚点点头:“这不是早就知道的吗?唉~”

虽说早就知道,但真正来临时,她还是会觉得落寞。

异世界的车马很慢,一旦分离,谁也不知道下一次相遇是什么时候。

马车上,李华偷偷回头看了眼,心里也有些黯然,一种难以明说的感觉在心底萦绕着,过了一会,又消失不见,只剩一点残渣。

两个星期后,李华等人终于走出了塔娜国,来到了一座稍显破旧的城市。

蓝山城在塔娜国的西边,为了不重走旧路,所以李华等人继续往东边走,脱离了大沙漠,但没有脱离荒凉。

中部平原的地形很有特点,在中央地区都是平原,百万里皆是沃土,自然人多,最为富裕。

而北边是北部王国,千里冰封的地界,南边是诺力多斯山脉,多是山路,西边是大海,盐碱地较多,而东边和大沙漠接壤,所以也人烟稀少。

许多人认为这就是中部平原名称的来由,只有中部地区丰饶,其他地区都荒凉。

但这个来由不被许多学者赞同,他们翻阅远古时期的记载,发现中部平原的东部原先也是很丰饶的,后来一个史诗事件的发生才使得东边的土地变得贫瘠。

在远古的记载中,中部平原原先是和兽人王国领地下的大草原接壤的,这解释了为什么中部平原的东部有大量兽人建造的城市和部落。

而现在,中部平原和大草原是隔开的,两者之间隔着一条深渊大峡谷。

这个大峡谷十分竖长,最北达到了北部王国,最南则跨过了中部平原和西铎帝国,直达大海。

有一些人将深渊大峡谷比作神之眼,认为是神将自己的眼睛放在异世界的大陆上,监督着世间的众人。

但这样说的人基本都是鞋教徒,是深渊的爪牙!

根据远古时期的记载,那时中部平原的主宰者是蛇人,一种半人半蛇的智慧生物,他们繁衍迅速,数量众多,武力极其强盛!它们几乎奴隶了所有其他的种族,就连巨龙和精灵都只能避其锋芒。精灵被赶到了森林深处,使得其族内的翠精灵繁衍壮大,数目一度高达精灵族的九成。而巨龙则被赶到了寒冷的北方,只能和冰雪为伍,最后和那里的人类交融,繁育出了北地人。而人类中最强的一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跨过了诺力多斯山脉,在当时一片蛮荒的西铎地区苟延残喘。

可正当蛇人种群如日中天时,大陆突然裂开一条深不见底的大峡谷,无数的恶魔从大峡谷中涌现出来,杀戮着它们见到的所有生物,汹涌的岩浆将中部平原的东方变成了成片的沙漠。

而数目最多的蛇人成为了恶魔的主要目标,它们虽然奋力抵抗,但在数目更多,武力更强的恶魔面前也无济于事,很快就只得四散逃亡。

一时间,异世界满是疮痍!

这场浩劫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但最终的结果是,中部平原所有生物都损失惨重,蛇人数量锐减九成九,再也成不了气候。而人类成为最大的赢家,他们凭借着多年东躲西藏的经验,保存的数量最多。

然后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孱弱的人类反而成为了异世界的主宰,精灵王国依然没走出森林,而巨龙甚至被北地人奴隶。而在数百年前,奥克大帝一统西铎地区,建立了西铎帝国,还反攻了最富饶的中部平原,将数万种族纳入统治。

至那以后,人类的文明变成了世界的文明,人类的历史变成了世界的历史!

咳咳,有些扯远了,继续回到荒凉。

克莱儿用围巾经自己的脑袋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美丽的眼睛。她也不想这样,但风沙实在太大了,她怕自己的皮肤变得干枯粗糙。

她不由羡慕地看了小薇一眼,那个小家伙就坐在李华肩上,袭来的风沙就如同有灵性一般绕路而行,一粒沙尘都没沾到她的身上。

菲丽丝也难得地做了点防护,带着一定面纱道:“太好了,终于见到城市了,我以后又要露宿野外呢。”

其他人也都露出了笑容,在沙漠里旅行的感觉真心难受,水和食物难以补给只是一方面,主要是温差太大,白天跟火上烤似的,气温得有三四十度,而晚上的气温则会低至零下负几度,睡在帐篷里跟在冰上卧一般。

他们能够顺利走出来,主要靠三点,一是空间戒指里存储了大量的食物和水,二是克莱儿的冰霜能力,在白天给几人带来了冰凉。三则是李华的火焰能力,在晚上给几人带来了温暖。

不过菲丽丝总说李华的火焰很诡异,像是要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一般。小薇受的影响最大,每次烤完火,她都得迷糊半小时才能缓过来,所以最后还是以生火为主。

几人东张西望地看着这座快要被风沙化的城市,心里都有些失望,太破旧了,而且人也不多。李华要不是看见了几人匆匆忙忙地走了过去,简直都要以为这里是无人区了。

他摇了摇头:“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几天吧,然后再找下一个地方。”

一般来说,他们到一个地方都会休息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用这段时间好好看看风土人情,吃一吃当地的美味。

但面前这个城市实在太过破败,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其他人都点点头,认同了李华的话,眼尖的克拉特道:“那边好像有一个酒馆。”

李华:“走,先过去吃顿饭。”

沙漠这边很特殊,由于夜晚太冷,所以晚上人们都喜欢先喝几碗酒,即暖了身子,又将自己变得迷迷糊糊的,好睡觉。

所以沙漠里的酒馆就不仅仅是酒馆,还承担着旅馆和餐馆的功能。

几人走进了酒馆,却发现里面的装潢意外地不错,给人一种金碧辉煌的感觉,而且墙上摆着的装饰品也都价值不菲的样子。

李华有些疑惑,想道:“这么豪华的地方,为什么没什么人啊?”

索眼睛一眯,警惕地看着四周。作为一个老江湖,他一直都明白一件事件,事出反常必有异!他对几人小声道:“这么豪华的酒馆却没有几个顾客,这家酒馆很有可能是黑店!”

李华点点头:“我们别吃这里的东西,找个地方住一两天就好。”

于是他们无视了酒馆美貌老板娘的热情推荐,仅仅开了三间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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