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子之娱乐教父
第二十四章 原来我这么红?(2/4)(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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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倒是没有搭话,不然显得脸皮太厚,倒是赵伊涵也显得习以为常。

二人其实都知道,若是以后结婚,赵月只能跟赵伊涵结婚,虽然到了赵家这个地步不用去巴结哪一家去联姻,但是门当户对这种情况是真实存在的。

而且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心里面都明白,赵月自然也不可能傻到要自由恋爱,然后去娶一个平民家的女孩。

那是扯淡……

眼界境界都不一样,根本就不可能合适。

对于普通人来说,赵家的能量实在是太大,大到几乎无法想象。

没有足够的眼界和阅历根本就hold不住女主人这个地位。

打个比方,如果赵月谈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女朋友。

可能平时随手给她买的衣服包包就足够她虚荣,但是对于赵月来说是稀松平常的,因为再他们的消费观中,这样的消费就如同去吃一顿饭一样。

二者的价值观天差地别,那样女方的惊叹不会让你体会到装逼的快感,反而是因为价值观相差带来的不适。

有一句话就说的很对。

当你月薪一万时,你不会觉得用苹果x是在装逼。

当你月薪十万时,你也不会觉得开跑车是再装逼。

什么样的境界决定什么样的人生,赵月并不排斥这种三观,因为说白了谁都没有伤天害理,但是三观不和的人搭在一起就实在让人难受。

二人又跟着向文吃了一顿便饭就离开了。

不过倒是再逛街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的插曲。

因为现在普通话才是主流,加上**的强大,所以香江只能算一个地区,所以前世那些惊艳的粤语歌曲全部销声匿迹,而粤语在这个时空也不属于主流歌曲,而是以方言的形式存在,所以再赵月的粤语歌《战争》的问世带来的影响是再香江来说可以说是空前的大。

最重要的是,再香江这边,赵月本来就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经常关注飙车党得人基本上都知道赵月的名字。

当然,现在的赵月并不喜欢飙车。

话说回来,尽管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名人,但是再和赵伊涵逛街的时候依旧被认了出来。

“啊!你好,我觉得你好眼熟,可不可以把口罩摘下来一下啊。”前面一个女孩子带着些不好意思问到。

“哦,不可以。”

女孩有点不死心眨了眨眼看向赵月,眼角的疤痕还是出卖了赵月。

“你一定就是教父!”

“啊!”

“教父!”

“教父再哪里?”

“教父再这里啊!”

“哪个教父!”

“唱《战争》那个!”

赵月二话没说拉着赵伊涵就开始跑路,一路上最后还是被拦住,签名一直签到手软才得以脱身。

而且还有不少本地的记者狗仔闻风而来,当然这些人都被赵月甩掉了。

明天的新闻基本上可以肯定了。

《教父赵月手牵陌生女子逛街,疑似恋爱。》

《震惊!你所不知道的教父!》

“哇,哥你现在这么火的么?”

赵月喘了两口粗气将头抵在赵伊涵的肩膀上。

因为平时再内地比较低调,也没有去发什么通告,所以这是赵月第一次再现实中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这么红了。

别的不说,香江的人肯定会特别关注他。

从他们的尖叫中就可见一斑,他们喊的大多数是《战争》,而不是《以父之名》

不过赵月丝毫不觉得奇怪。

如果有人用自己的家乡话创作了一首很好听的歌,那么出于某种情节,自己一定也会这样关注对方。

“一般红,一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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