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至尊神豪
第三十二章 被星探发现了(旧版)

面包爱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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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我实在怀疑你的脑子是什么做的,这么好的点子都被你想到了,拍!必须拍!”

金鸿宇兴奋至极,这个点子简直太棒了,他恨不得现在就看到。

林枫见金鸿宇这么兴奋,自己也被传染了,喝了口酒压下心里的兴奋,这才对金鸿宇道。

“金少想要怎么合作?”

此时金鸿宇可不敢托大,他虽然能够承担,可听到上海滩的点子之后,他就不敢乱动了,因为他怕亵渎了这么一个好点子。

“林少你看呢?”

要说林枫前世最喜欢什么,毫无疑问是许文强,一声声强哥,那可是很牛逼。

林枫没有跟金鸿宇客气,张嘴就道,“投资的钱看工作划分,金少负责后续的发行,上映,前期的制作我做主,毕竟,我对故事最熟悉。”

显然林峰说的是最好的办法,金鸿宇没有反对,但要求还是有一些的。

“就按林少说的办,不过我要演阿力。”

还被说,金鸿宇的形象非常适合丁力,林枫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至于男主角。

本来林枫想的是发哥,但这个世界并没有发哥,没办法,只能再看。

接下里,众人决定总共投资三到五个亿,前期林枫拿两个亿用于拍摄,后期的费用就有金鸿宇几人承担。

都是有钱人,几句话,上海滩电影被定下来了,不过在电影拍摄之前,要先拍一部上海滩电视剧。

比起电影,电视剧更加能让人沉浸,为什么?因为电视剧长啊!

林枫记得前世看上海滩,强哥抽烟他抽烟,这不是模仿,这是情怀。

凌晨四点,聚会结束,林枫回家休息了一天,就直奔上海戏剧学院,选角自然要找专业的。

在上海,没有比上海戏剧学院更加专业的了。

今天的林枫,没有豪车,没有保镖,没有助理,没有西装笔挺,没有美女如云,更加没有挥金如土。

只身一人,斜挎着一个黑色背包,一袭修仙运动装走进了上海戏剧学院。

目光看去,是上海戏剧学院的标志性建筑红楼,十分气派,红楼下经过的,无一不是俊男美女。

上海戏剧学院不仅是艺术的天堂,更加是演员的终极培训基地,一个个学生条件好的呀,简直让人嫉妒。

林枫欣赏着,散步着,眼睛四处搜索着,期待许文强最合适的扮演者。

这里人才济济,林枫并不着急,但有人却急了。

当林枫散步道学校的林荫小道时,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林枫回头,是一个带着墨镜,西装笔挺的年轻男子。

林枫很确定,他不认识这个男子,男子见林枫眼中闪过的警惕,不由主动开口。

“请问这位同学,你有兴趣当偶像吗?”

什么玩意?让他当偶像?难道是星探?

林枫猜测的不错,这个墨镜男就是星探,不属于任何一家公司,却能够向任何一家公司举荐合适的苗子。

不用说,此刻的林枫就是一个好苗子,挺拔的身材,俊秀的脸蛋,重要的是林枫身上有股不同于其他人的气质。

墨镜男说不出来,因为他不知道这种气质叫做有钱人。

星探也就是墨镜男见林枫似乎被惊呆了,于是再次开口。“同学,我看你气质不错,跟我走吧,不出三年,我一定让你红遍华夏的大江南北。”

墨镜难说的意气风发,可林枫的话,着实让他有些无语。

“仅仅是华夏?为什么不是全世界。”

林枫这话说的,墨镜男差点暴走,他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学生比他还会吹牛,能够进入娱乐圈,已经算是成功了,什么红遍华夏大江南北,不过是骗人的罢了,而林枫这家伙,居然一开口就是全世界。

你当娱乐圈是你家开的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要不是看林枫是个好苗子,墨镜男早就转身离开了,随后墨镜男沉稳心神,对林枫好言说道。“同学,做人不能好高骛远,红遍整个华夏,顺利的话需要五到十年的时间,想要红遍全世界,我劝你还是不要做梦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算了。”

林枫现在还需要红遍大江南北?开什么玩笑,转身就要离开,墨镜男更加急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苗子。

“别着急走啊,听我说。”墨镜男追着林枫说道。“我手里有三部戏,都能够让你上!”

“哦?那三部?”林枫驻足饶有兴趣的询问。

“《宫》系列,两部电视剧和一部电影。”

搞了半天,原来是自己投资的戏,这下林枫更加没有兴趣了,不过看在墨镜男锲而不舍的份上,林枫反倒喧宾夺主。

“要不你跟我混!我让你红遍华夏的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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