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猪八戒
唐僧父母的秘密(二)(旧版)

太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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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个“月余”是指:

1.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复仇,等一切事情都办完了,再来万花店接婆婆,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万花店,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还有多的,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来一回各14天,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约为10天。)

而事实上是第一种。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为几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交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交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交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解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交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交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交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交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交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交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强轮,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

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

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交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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