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血肉之躯,挥斩魔之刃
第三十章:相遇之由(旧版)

白思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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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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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宝珺在客栈内订房睡下,左天罡与何必问则搞来了一坛黄酒。虽然何必问现在旅费拮据,但因与故人相见,心情愉悦,还是决定在这一天应承,把欠他的那顿酒请下来。因为不知下一次见面便不知是什么时候了,二人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左天罡朝客栈老板借了两只碗,又差他炒了两个下酒的小菜,与何必问对饮起来,自己先干了一大碗,擦了擦嘴角。

“过瘾。一个月没喝酒了,过瘾过瘾啊。”

何必问望着自己面前满满当当的酒碗,却不肯喝,左天罡叨了两口菜,抬起头,“何道兄,怎么不喝呢?”

“青衣司有不成文的规定,忌酒,或者说,少喝酒。我自小在门内长大,沾上了不喝酒的习气。左兄见笑了。”

“喝酒也是承诺我那件事的一环。你今天不喝,就还欠着我一件事。哪怕喝一碗呢。”

何必问确实从小长到二十岁,从没喝过酒。他眼盯着那只酒碗,有些忌讳,那股呛鼻子的酒味;也十分好奇,酒到底是什么味道,左天罡又劝了两次,他才不情不愿的喝了一大口,咳嗽起来。

“辣……怎么还有甜味啊……”

“怕你喝不来,特意买的这种,口淡。”左天罡笑嘻嘻的盯着何必问,又喝了一大口,补上两口小菜。

左天罡连连劝酒,何必问看起来是真的不能喝酒,脸红得像柿子,三碗之后,开始傻笑起来,那端庄的正派弟子模样已荡然无存。

宝珺睡醒,推门来看,发现左天罡一个人自斟自饮,而何必问已经睡倒在桌上了,流出了口水。

“哥……这……怎么回事啊?”

“这小子确实不能喝酒,早知道不灌他了。”

“哥,你怎么这样啊。和人吃着饭,非要劝别人喝酒。万一真喝躺下了,你养着他嘛?”

“我养啊。”

“忘忧村里,七十岁的孙大爷就是喝酒喝死的,这种事,你一点都不往心里去。”

“孙大爷什么体格啊,人家郎中说了,不能让他碰酒,他不听呀。这小道士,二十啷当岁的,喝两碗酒就能喝死,这种事说破天也没可能。”

“哼!”宝珺拗不过左天罡,又气呼呼的扭过头去,左天罡忽然开始笑起来,然后笑得越来越不能自己。

“你刚刚都没看见,他喝醉的那个样子,还是他说的那些酒话……哈哈哈哈……”左天罡笑到浑身直抽抽,宝珺见大哥无法交流,没好气的说,“你自己喝吧,喝完了早点睡,别忘了把他扶到床上去。听见没?”

左天罡一边笑,一边点头,宝珺走了,他自己又笑了一小会,才渐渐憋回去,望了一眼醉倒的小道兄。

“三省,到这边来!”

“三省,你看,我给你用个凌风咒,把落叶子卷起来!”

“三省!三省!”

何必问猛地睁开双眼,嬉笑玩闹的大师兄和二师兄在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面钉着木架子、糊着纸的土墙,自己的身上盖着被子,鞋子在床铺下规矩的摆着,自己的双剑和斗笠则放在枕边。

走出门去,似乎是个客栈,圆脸的男人微笑着和自己打招呼:“客官,您醒啦?”何必问还以微笑,但是自己分明不认识对方是谁,走出门去,太阳晃得他睁不开眼,在太阳光底下站着一双男女,男的正在啃干煎饼,女的则一手怀抱着小动物,一手遮住耀目的太阳光。

那男人朝着自己走近了,朗声问道:“醒啦?够能睡的你。”

这是谁?他反应了好几秒钟,忽然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想起了那碗豌豆卤面。

“左兄……?”

“你去吃点东西,吃完了咱们好上路。”

“上路?去哪?”

“百草集。”左天罡朝远处一指,“再有一天就到了。”

“去百草集做什么?”

“给我配药。万里粥铺没了,我如果不找到新的药吃,下个月就没命了。”

何必问点了点头,“好。”

昨天晚上,他应承左天罡,要和左天罡宝珺三人结伴,天涯浪迹斩妖除魔的事,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此时答应陪左天罡去百草集,也只是出于仁义之心,不可推辞。

离开了客栈,三人结伴,宝珺仍旧骑马,左天罡与何必问在地上走,左天罡有了新同伴,嘴上开始喋喋不休起来,“等咱们有了钱,就各自再买一匹马,到时候咱们三个都骑马……”话说了一半,左天罡的注意力被道边的什么东西吸引,忽然跑开了。

“左兄……”

“甭管他,逮松鼠去了,我哥就那样,逮到了松鼠玩一会就给放了。”宝珺眼望着那人高马大却像孩子一样扑来扑去的汉子,长叹了一口气。

“宝姑娘。”

“嗯?”

何必问也望着那大孩子般的身影,“你和左兄,虽是兄妹,但是却有诸多不一样呢。”

“不一样?”

“是,脸型,体态,肤色,性格,完全不像是兄妹的样子;左兄高大健硕,虽然刚毅,确是娃娃脸,肤色偏黄,性格也十分豪迈。宝姑娘你,体态娇小,白皙如雪,相貌与左兄相去甚远;虽然天真,却明事理,与左兄完全不同呢。”

宝珺听到了来自年龄相近异性夸奖的话,稍稍羞红了脸;可是何必问却始终望着左天罡,没有朝自己这边看一眼,或许并不是有意说献媚恭维的话。

“啊……”宝珺犹豫了半天,“我哥本来就不是我的亲哥。”

“难道是表兄?我还一直以为你也姓左,名字叫宝珺。”

“我姓宝呀。他也不是我的表兄,我们是认的义兄妹。”

何必问忽然把头扭过来,看着宝珺,一脸的难以置信。

“啊?”

宝珺嘴角翘了起来,微微眯起眼睛,看向左天罡。

“去年初春,冰雪还没有化。那个时候我奶娘刚刚故去了半年,我一个在忘忧村里,无亲无故,仅靠着奶娘留下的钱过活,村里的人看我孤苦伶仃,时常给我些缝缝补补的小活,借故散些粮食和铜钱给我;过了冬,天稍暖,偶尔出去捡些树枝,采冬浆果,在江边看见我哥哥。那时候他身上破衣烂衫,冻得全身青紫,只剩一口气了……我一个人,就用一条用来放树枝子的破爬犁,花了好几个时辰才把他硬拽回去,又是搓雪,又是喂温水,花了两三天才把他救回来。

醒过来之后,村子里的人也来我家,知道我救回来一个人便统统来围观;一问,什么都不知道,就记得个名字,只听得出来,说话不是当地口音,可是哪里人,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后来,他就一直寄住在我家,睡我奶娘的那间屋;我大哥是个热心又肯干的人,在村子里谁都喜欢他。可是到了第二个月,忽然生怪病,发高烧,最热的时候,冷水滴在他头上都会冒烟。所有的钱都花光了,也治不好他的怪病。

再后来,我哥去江边寻短见,听他说,遇到了一个高人,他才知道,自己的病叫‘魔血’,永宁城有人能治这个病;我哥回来之后,就花钱锻了两把刀,常常出门,替人斩妖除魔,换取钱财,也有了钱定期买药压制魔血;我们两个人就此相依为命,互相认了义兄妹。”

“真想不到。”何必问摇头感叹。

“何大哥你呢?你是怎么上青衣司学法术的?学法术,是不是很好玩啊?”

“我?我和左大哥一样,不知道自己出身,不知道父母什么样。从记事起就被一户人家收养,每天毒打恶骂,喂我狗饭吃。后来偶然听见我的养父母夜谈,京城里有人要买我,已经商定了价钱,我便连夜逃了,可是逃了又被人贩子捉去,被卖到永州的一家油坊里。师尊在油店里看见我,收我上山,我才成了青衣司的弟子,才有了道号和名字。学法术好不好玩……其实一点也不好玩,每天都是诵经炼气打坐,洒扫山门,真正学法术的时候,枯燥至极。”

这时,左天罡已经捉到了一只小田鼠,握在手里。“聊什么呢,你们俩。”

“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都是没有父母的苦命人呀。”宝珺似乎想起了不高兴的事,就快要哭了。

“胡说八道。枯草烂树才没有父母呢,我们是人,当然都有父母。走了走了,中午吃田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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