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社会里,很少有人能够真切的意识到,体型,重量,意味着什么。
普遍的价值观念里,人们似乎下意识的觉得,同等高度两个人的比拼,“胖子”,是比“瘦子”,更加不占优势的。
毕竟有个东西叫做敏捷度。
大家下意识的觉得,灵活的人在打斗中会更占优势!
八块小腹肌,一米七,经常打篮球的腹肌哥,和两米高,三百五十斤,走路都有点“困难”的大胖子打擂台,恐怕大多数人都会买腹肌哥赢。
但事实上,如果两个人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格斗训练,三百五十斤的胖子几乎是必胜的。
这不仅是因为大量脂肪所提供的强大抗击打能力。
另一方面的,在自然实践中,体重=力量,你几乎就可以把它当成真理。
三百五十斤的胖子所能带动的力量,可能没办法支撑着他像腹肌哥一样,做三十个引体向上。
但同样的一份力量挨到身上,却绝对不是一个低于他数个重量级,身高也不如他的“腹肌哥”能够承担得住的。
这就是被“文明”所掩饰的,来自自然界的真理!
而回到野外。
没有医院,也没有健身房的荒野,一对一的情况下,动物们对于体型大于自己的动物,几乎是保持着本能的避让。
斑马成群,狮子就会以为这是一个体型大于自己太多的动物,而选择放弃攻击。
小浣熊在面对危险时,则会将自己的双手举起,让自己在视觉上显得更加庞大。
在面对比自己体型更大,也更强壮的动物的恶意之时,“逃”,几乎是刻在动物骨子里的,来自于本能的基因。
...
......
......
刀疤离自己越来越紧,那来自于野外狩猎者身上所独有的血腥味弥漫着鼻腔,方晓只觉得浑身都开始颤抖。
心脏砰砰直跳,腿在颤抖,肾上腺素疯狂的发挥着作用,以保证他不至于现在就瘫软在地。
理论上来讲,这是属于方晓计划之中的战斗,对方也是他预料之中的敌人。
但本能的恐惧却在告诉他,不管是体型,力量,还是狩猎技巧,眼前的敌人都绝不是自己能够面对的,他得赶紧逃!
方晓以前在还是个人的时候,也曾隔着玻璃,远远的看到过狼这种生物。
那时候只觉得是大一号的狗子,躺在草地上,有种漫不经心的慵懒。
但如今在荒野之中如此,真切的直面对方,看着那双幽绿色的眼睛,方晓才第一次感受到,狼这种生物,作为食物的顶端的一员,所能带来的压迫感。
方晓努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人和野兽的区别就在于拒绝本能。
他得赢这一场,或者至少来讲......他至少要让对方“惨胜”才行。
一块肉,只是一件小事。
主要狼是群居动物,而自己又无依无靠,无父无母。
想要在狼群中成长,如果被这种不知感恩又贪得无厌的家伙打上一个“好欺负”,“可以抢”的标签,那才真叫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
方晓深吸一口气,安抚着颤抖的身体平静下来,他死死盯着疾驰而来的刀疤......他赌对方不敢真的杀了自己!
......
......
......
狂奔中的刀疤,还在那边一动不动的方晓,眼神中也有些疑惑......以他的经验来讲,到了这个距离,这两个小家伙应该要害怕到转身逃跑了才对。
杵在这是干啥呢?害怕到动不了了?
刀疤的眼神中流露出一抹不屑......狼的体型相较于许多食草动物,其实是略小的。
而狼群之所以能够称霸食物链顶端,靠的就是代代相传,不断磨练,合作共赢的狩猎技巧,以及以小博大,以弱胜强的无敌勇气。
虽然刀疤如今已经落寞到要抢“小孩”的东西吃了,但是作为的曾经的狩猎队队员,对于方晓这种“胆小鬼”,他还是有些不屑的。
眼瞅着两方越来越近,刀疤主动减缓了脚步......他原本预计的是对方会跑,可如今两个小豆丁跟个木桩似的杵在那里,他再以这种速度冲过去,一旦挨上,恐怕是要非死即伤了。
刀疤不想真的杀掉对方,他也没有吃同类的习惯,杀掉对方,日后反而少了一份食物来源,这点事情他还是能够捋清的。
刀疤逐渐放慢脚步......这种速度就足够把这两个小家伙给掀翻了。
双方的距离不断拉近。
两个站立不动的小豆丁已经近在眼前。
刀疤正要随意的将两个小家伙甩飞出去,不经意间与方晓眼神对上了一瞬间,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但对方的眼神似乎有些平静的过头了。
那不是一只才刚几个月,没有独立狩猎过的的幼狼,该有的眼神。
眼眶里还带着些恐惧,但瞳孔的深处却是平静如水......
刀疤感觉有些不妙,它瞥到对方的后爪处被刨出了一个小小的土坑。
方晓两只后爪猛地发力,小土坑提供了辅助,整只狼如一柄利箭般弹出。
本能反应,刀疤扭动身体,下意识的想先拉开距离。
但一切已经晚了,两只狼的距离太近,刀疤自相矛盾的小动作又太多,他本就受了重伤,身体早已经不是巅峰了。
下一秒,方晓与刀疤相接。
一生堪称清脆的闷响,两个狗头......两个狼头毫无保留的撞在了一起。
刀疤:???
脑瓜子嗡嗡的,狩猎三十年,从来就没见过这种战法。
方晓:好听吗?好听就是好头。
一声闷响过后,世界都宁静了,整个战场出现了短暂的停滞。
下一秒,一道白色身影如闪电般冲出。
方晓脸色大变:tmd......
大傻春你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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