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我的辩护迫使银行被迫改制
第4章:酒驾救妻被起诉?人命必须大于法!(旧版)

烽火连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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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继续连麦,交谈中彼此不断就一些尖锐问题探讨。

聊着聊着,聊到了关于小孩是否需要普法引发了分歧。

洛翔的观点,小孩不能传授普法。

“举例:法律明确规定,15岁及一下的孩子,只构成贩卖毒品罪。”

“如果15岁的孩子走私毒品,不构成犯罪!”

“像这些法律法规,有必要和孩子讲吗?我个人觉得没必要!”

“如果告诉他们,哪些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哪些不负,这也太可怕了。”

“然后你在告诉他,不满18岁不构成死刑!这不能细思!”

“所以我从来不赞成对适龄的中小学生做普法教育,而是要做道德教育。”

罗祥持有不同意见:“洛翔老师说的在理,不过我略微有一点不同看法。”

“我个人觉得,道德教育是高线教育,这属于人格教育。

普法教育是底线教育,这两种没有本质冲突。

如果一旦真有小孩参与贩毒,最应该关心的不应该是监护人到底在干嘛?

道德的培养,就不应该有所谓的考核标准!

除了学校方面的教育,更应该注重家庭教育!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而已。

道德的底线不应该仅仅只是处于法律的红线上!

小孩本身是没有太过于严苛的分辨能力。

他的认知仅仅只是通过在学校和家庭里面形成的,所以教育无小事!

所以这些法律法规,不是讲给小朋友的,而是其监护人。

人之所以称为人,正是因为能遵守住道德底线!”

就在此时,直播间再次有人申请连麦。

法外狂徒王五直播间内明确说明,连麦只能是寻求法律援助问题才能申请。

其他人如果说不出所以然会被直播间拉黑的。

在处理了几个人后,连麦的还是极少,不过弹幕异常活跃。

毕竟又不是柯南,走到哪人就能噶到哪。

“您好,事情是醉酒驾驶。

昨天我过生日,喝了不少酒,凌晨三点,我老婆在床上口吐白沫,把我吓坏了。”

“我们夫妻工资就这么多,买的房地处郊区比较偏僻,这个点根本打不到车。

拨打妖贰灵后被告知,最近的急救车需要半个小时。

我老婆这个情况,我都不晓得等待半小时后是什么结果。

无奈之下,开车一路狂飙送老婆到医院。

路上遇到交警查酒驾,不出意外我被判定为醉酒驾驶。

还好交警是个好人,我下车坐着警官的车一路闯红灯到了医院。

老婆是送到了,及时抢救已经脱离危险期,但我也因为醉驾被起诉了。”

听闻此事,直播间炸锅了。

“卧槽,这也能被起诉吗?救老婆有什么错?”

“但醉驾是事实,给交警叔叔点赞,不然这哥们闯红灯还不晓得要扣多少分。”

“多少分也没老婆的命重要吧!”

“额,理是这个没错,看两位法外狂徒怎么说吧!”

罗祥沉思片刻,心里已经有了思绪,出于尊重,询问了洛翔的意见。

“救老婆肯定是摆在第一位,老婆病危,难道不送去医院等死吗?

送老婆去医院绝对是道德点赞的,法律应该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送老婆去医院,肯定是在做好事,既然是做好事是怎么能够是违法呢!

听着洛翔老师的话,罗祥十分赞同。

“老哥你先别急,你说你在魔都,那你现在过来,将相关资料一并带过来。”

你这种行为我十分感动,这场诉讼,我来帮你打!

我有信心打赢,分文不取!”

“卧槽,牛逼,我就在魔都,到时候开庭绝对过来旁听。”这哥们反手一发火箭支持。

“这件事确实要好好关注,如果这也能被判酒驾,影响就太恶劣了。”

“确实,后续我一定关注进展,主播加油,150抖鲨币全给主播了,支持主播。”

“法律法规和老婆生死之间的抉择,怎么看都应该管老婆死活,特事特办我觉得。”

弹幕无限刷屏,直播间水友就此事疯狂讨论。

一小时后,众人见到了这名满脸焦虑的大叔。

“大家好,我叫张立波,上飘一族,靠开出租车为生。”

“昨天晚上的事情经过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我就不过多诉说了。”

“如果我人被抓,或者是吊销驾驶资格,我难以想象接下来该如何面对。”

罗祥在详细询问了事情的起因经过、中间过程后,确认事无巨细,所有环节都已经理顺了。

“这样,我作为你得委托律师,全权受理此案。”

“一般这种公众关注度比较高,对于社会影响比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意义的公开审理类案件,是可以申请媒体公开的。”

“到时候,我向法庭申请,全程公开直播!”

此言一出,引起一片热议。

随着舆论发酵,《酒驾救妻案》直接被顶上了热搜。

洛翔老师表示届时一定会亲自过来全程观看庭审过程。

随着罗祥敢为这位爱妻好男人发声,自愿成为委托律师,诸多律政界大佬、机构关注了法外狂徒王五直播间。

澎湖中院关注了你。

公安大学关注了你。

华东政大学关注了你。

魔都高院院长何天翔关注了你。

启帆律师事务所关注了你。

这场官司已经不仅仅只是一起普通的酒驾案件,牵扯到方方面面。

当年六朝古都中院某院长的那一句:不是你撞得,凭什么你去扶。

好人做好事没好报被讹了二十来万,将民众朴素的情感踩在了脚下。

这次护妻导致的触犯酒驾这种违法行为,还未开庭就已经引发广泛热议。

救妻若是犯法,那就见死不救?

开庭日到来,随着央妈12台下场,全场直播见证了这一起普通却不平凡的酒驾案。

PS:燕过留痕,不敢奢求鲜花啥的,有啥槽点或评论不吝赐教,日更过万,可养熟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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