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躺着一个干瘪的人,他上下插着管子,既不能进食也不能排泄。
他叫宁夜,去年被查出肺癌,一般来说能查出来的癌症都是晚期,能查出来,就代表你活不长了。
如果他是一个人,那死了也就死了,可他已经结婚了。
三十二岁的宁夜,事业上刚有起色,眼看就要给妻子好一点的生活了,却发生了这种事情。
宁夜的世界崩塌了。
他还没给叶凌幸福,还没和她一起孕育爱情的结晶,答应她的...向她保证的都没做到,怎么能死呢?
但事实摆在眼前,医生告诉他,只有一年的活法了。
死亡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
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宁夜想放弃,但叶凌坚持的态度,令他无法反驳。
她说:
“不管还有多少时日,哪怕还剩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
“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你死了,我怎么能独活呢?这句话叶凌藏在了心里。
这一年,对于宁夜夫妇来说,无疑是痛苦的。
他们不仅要抗癌还要为医疗费发愁,高额的治疗费用导致他们不得不卖掉唯一的房子,取出存了很久的旅游经费。
但治疗癌症的费用本就是无底洞,投再多的钱博取得也只是那百分之一的生存几率。
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经过长时间的化疗,宁夜体内的癌细胞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不少。
他们家底已经掏空,再继续治疗的话,只能去借钱了。
宁夜再次想要放弃,但叶凌死活不肯。
他不明白叶凌为什么要去坚持一件无法改变的事情。
.....................
都说人快死的时候,会快速的回想起自己的一生,宁夜此刻就是如此。
他与叶凌的过往,仿佛电影放映一般,出现在他的眼前。
十八岁时。
他追求叶凌成功了。
那个夏天,风是清爽的,空气是甜的,每日都在想念中度过。
偶尔相见,却因为少年的羞怯,不敢与对方多说几句。
并肩走时,手臂与对方有触碰,脸还会因此红到耳根。
自称恋爱高手的宁夜,在叶凌这里沉沦了。
大学时期,叶凌因为家中原因,没能上大学,她就在宁夜的大学旁边租了个小房子,陪着他读书。
在那间小出租屋内,宁夜常给她画着大饼。
“我一定会让你住上别墅,有背不完的名牌包,开不完的豪车。”
叶凌吃着袋装泡面,傻笑着点头,她满眼都是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她并不在意自己能否背上名牌包,住上大别墅。
她觉得,只要能和宁夜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都很幸福。
后来。
大学同学间的“应酬”开始变多,宁夜常常喝酒到天明,留叶凌一个人在家中。
他们开始有了矛盾,赌气的宁夜,常常扔叶凌一个人在家中承受孤独,自己却与室友们玩游戏到天亮,好不自在。
那时,他忘了当初对叶凌许下的诺言-我不会让你感到孤独。
毕业之后。
宁夜因为自负,在工作上处处碰壁,没有一个公司他能待上两个月,不是挑老板的毛病,就是挑同事的毛病。
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找过原因。
好在,叶凌在美妆上有一定的研究,又因为自身比较努力,顺利的成为了一家化妆店的主管。
工资待遇不错,能够承担的起房租的同时,两人的生活费也有了保障。
前提是,她每天要坐一个小时的地铁去上班,再坐一个小时的地铁回来,并且上十个小时的班。
宁夜想要追寻梦想,叶凌一直都支持,不仅精神上,在经济上同样支持。
她省下自己买新衣服的钱,留给宁夜追求梦想。
她是那么爱美,却几件衣服穿了三年。
但,宁夜创业失败了。
那一晚,宁夜抱头痛哭,叶凌抚摸着他的头,温柔地说道:
“没关系的,我养你呀。”
创业的失败,让他们不得不离开大城市,回到老家。
那时候叶凌的发展前景一片大好,但她毅然决然的放弃,跟着宁夜回到了庐市。
父母用存下来的钱,为两人置办了房子,他们准备结婚。
婚礼,是叶凌这辈子最看重的事情。
她期待与宁夜有一个盛大且神圣的婚礼,宁夜也保证过的,结婚那天,直升机会在上空洒下玫瑰花,红毯会铺到她的家,到场的嘉宾都是重量级人物。
那一定是全世界最浪漫的婚礼,叶凌这样想。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
婚礼是在老家举办的,出席的人员也只是邻居大妈和寥寥无几的亲朋好友。
没有盛装,没有草地,也没有红毯,一点也不浪漫。
而且那天还正好下雨。
美丽的新娘叶凌,努力地提起洁白的裙摆,不想让黑乎乎的泥土弄脏了美丽的婚纱,玷污了他们神圣的婚礼。
但路面实在太脏了。
宁夜明明吩咐了人打扫,那人怎么连个路都冲刷不干净呢?
他后悔及了,应该亲自操办这场婚礼的。
当婚纱被泥土弄脏的那一刻,叶凌哭了。
但她还是说出了那句:
“我愿意。”
想到这些,宁夜后悔极了,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
额头传来掌心的温度,宁夜的回忆戛然而止,他努力抬起满是褶皱的眼皮,眼前出现的依旧是那张,多年都不离不弃,且无比熟悉的脸。
泪湿润了他的眼眶,他亏欠这个女人太多。
“醒啦。”叶凌红着眼睛温柔的说。
此时她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宁夜的状态明显更差了,她与医生交谈过,知道了宁夜时日不多。
虽然抗癌一年已经让她有了心理准备,但终要离开最爱的男人,她依旧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叶凌捧着他的脸,尽管他生气尽失,但她依旧觉得,这是天底下最帅的人。
宁夜微微张开干涩的嘴唇,发出微弱的声音,叶凌立马俯下身来倾听。
“我走之后,你要好好活着...”
刚说了两句,宁夜就开始喘气,缓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
“这辈子...亏欠你太多,没办法还了...”
“来生我还能遇到你吗?”
叶凌豆大的泪珠掉到床单上,她一直点着头:“一定能的。”
宁夜用尽全力抬起右手,捏了捏叶凌的鼻子,他最喜欢这样做,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叶凌总是嘟着嘴拒绝,然后气呼呼地说:
“鼻子会塌的。”
可这一次,她没有拒绝。
宁夜挤出一个难看到极致的微笑,说道:“我想再听一遍,你唱那首歌。”
每当她唱起这首儿歌时,都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她总是笑的很甜,声音也很甜,甜到可以让人忘却世间所有的烦恼。
但这次,她声音中没有欢愉,只有无尽的悲伤,好几次都因为抽泣的太厉害而打断了歌声,但她都迅速的调整了过来。
因为,他想听。
病房内回荡着悲伤的歌声,直到最后一句歌词,他们同时唱起。
“不知怎么,哗啦啦地摔了一身泥。”
“不知怎么,扑通一声摔了一身泥。”
宁夜习惯性地与她争执歌词:“是扑通一声..”
他们总争执这句歌词,可都不愿意上网查,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歌词。
叶凌这次没和他争,反而轻轻地伏在他的肩膀,小声地说道:
“爸妈我已经安排好了。”
“在鸿福养老院,设施也很好,你不用担心。”
“养老院每周会组织运动和下棋,里面的人服务态度也很好。”
“而且呀,在那儿还有他们的朋友,也算有伴儿啦。”
宁夜打断了她的话,用微弱到极致地声音问道:
“你呢?”
叶凌愣住了,她不会告诉他,她已经安排好了他的后事,也安排好了自己的。
失去了他,她怎么能够独活。
他就是她的一切,她爱他,超越了生命。
“我会好好的活着。”叶凌抹了抹泪,努力的挤出一丝微笑,“放心。”
再次看到全世界最美丽的微笑,宁夜安心了。
忽然地,他感觉眼皮变得很沉重,浓烈的睡意向他袭来。
而他的手,也渐渐的失去力气,从叶凌的脸上缓缓滑落。
眼前女人的脸慢慢变得模糊,宁夜不想睡,想多看她几眼,他用尽全身力气睁着眼睛。
他听到叶凌哭着叫着他的名字,她对他的爱称。
一遍又一遍。
直到心跳检测器传来长长的一声,滴。
宣布着,宁夜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一天,爱神嘲笑死神的无能,死神不懂爱的伟大。
.................................
Ps:主角卒,本书完!(手动狗头)
开个玩笑,新书启航,求各种数据,存稿管够,送什么都爆更。
前几天数据特别重要,希望老板们送一点免费的花花和评论票,小弟跪谢了!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