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唐:从诗仙到列土封疆
第五章 花魁莳雨(旧版)

隔岸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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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相熟的姑娘的引领下,在大堂东侧找了个视野极佳的位置坐了下来,一应酒菜与时令鲜果自是有小厮鱼贯而上。

杜荷一坐下就与他身边那名叫潇潇的女子腻歪在一起,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时不时的再发出一些极其猥琐的声音。

李恒凭借着残存的记忆,轻搂着媚儿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终究有些放不开,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同时新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媚儿见他如此,以为李恒正在找寻今天的主角——莳雨姑娘的身影。于是娇嗔道:“小爵爷的心变得也太快了,这才几天没见,对媚儿就有些不理睬了。小爵爷莫着急,莳雨还得等一会儿才能出来呢,你就先陪媚儿说说话嘛。”--

李恒见怀中女子误会了自己,也不好解释什么,只能尴尬的笑了笑。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之后,楼内除了大堂正中一二楼平台衔接处,其它位置的烛光都渐渐黯淡了下来,营造出一种类似于后世聚光灯的效果。

众人见此情景,知道今天的好戏即将开场。

老鸨绣娘缓步走上平台,先是对着场内所有人微微一礼,而后如沐春风的娇笑道:“承蒙各位客官的抬爱,抽闲参加本楼花魁莳雨姑娘的梳弄之礼,绣娘我在这儿先替莳雨谢过了。”

言罢绣娘又对着众人恭敬的施了一礼,然后接着说道:“莳雨姑娘是妾身在数年之前于荒野偶然遇见,瞅这孩子可怜,便带在了身边。也亏得她聪慧,琴棋书画竟然一教就通;又生得妩媚动人,春闺之内秘术,妾身也已经倾囊相授了。”

说到此处,绣娘美目扫过整个厅堂,见绝大多数人都是一副色迷心窍的表情,不由得心下暗喜。

其实绣娘这话说的真假参半。五年前她携仆从路过洛阳郊外时,偶然遇到了流落荒野奄奄一息的莳雨。当绣娘看到莳雨的第一眼,就相中了这个美人胚子,眼见着以后能给自己赚大钱,于是便起了带回楼中悉心调教的心思。至于前面说的见莳雨可怜云云,天底下的可怜人又何止莳雨一人了。

当时莳雨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姑娘家流落荒野的后果可想而知,左右也无他法,一咬牙便跟着绣娘回了凤鸣楼。

一晃数年,莳雨果然不负所望,还是清倌人就成为了凤鸣楼乃至全长安城的头牌花魁,绣娘多年的投入也眼瞅着到了收获的季节。

“绣娘,快把莳雨姑娘请出来吧。”

“就是就是,老子都等急了。”

“自那一日见过莳雨姑娘后,我已经数日夜不能寐了。”

绣娘见众人的热情已经被调动了起来,也不再拐弯抹角。

“诸位客官莫急,妾身这就叫我家丫头出来见客。”说罢绣娘轻轻的拍了拍手。

伴随着一阵蘼蘼的琴音,于罗袜升尘间,一位国色天香的佳人款款的走入大家的视线。

李恒抬眼望去,只见这位姑娘长得颇为窈窕,如雪的肌肤衬托着杨柳般纤细的腰身,胸前却又高耸丰满;精致的面庞搭配一双仿佛可以勾魂摄魄的桃花眼,让人一眼望去深陷其中,不由得浮想联翩。

李恒作为一个生于后世,见过各种美颜瘦脸磨皮化妆整容术的现代人,尚且惊叹于眼前女子的美貌。其余一众古人更不用多说了。

平时装模作样一副文人雅士打扮的杜荷此时嘴角的哈喇子都流了有三尺长,最让人恶心的是这家伙的舌头还不自觉的往外伸着。

“这小子有做舔狗的潜质啊!”李恒不怀好意的想到。

“杜兄,杜兄?”

“啊,啊?李兄有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让你把嘴角的口水擦一擦,都滴到旁边潇潇姑娘的茶杯里了。”李恒嫌弃的看了他一眼。

大堂中的其他人也没比杜荷好到哪里去,一个个色授魂与的模样让人看了直摇头,即便是一些平时莺燕环绕颇有身份的贵族子弟,此时也都毫不掩饰对平台上面女子的强烈欲望。

莳雨早已见惯了眼前这种场景,她轻笑着对众人施了一礼,然后用软糯的能腻死人的声音道:“奴家自幼与家人失散漂泊异乡,幸得绣娘搭救,又得众位客观垂青,让奴家一清倌人竟博得了这长安花魁的名声。今日奴家始迎恩客,还望各位公子老爷们怜惜奴家。”

说完话莳雨又妩媚的看了众人一眼,一时间又惹得鬼叫声一片。

“这可真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小妖精啊。”李恒望着台上的莳雨,估摸着她的年龄应该还未到二十岁,竟然就有如此的媚态了,要是再过几年被人充分开发后那还得了?

“却不知梳弄之礼何时开始,又有何规矩?”厅堂西侧一白衣公子哥已经按捺不住,当先开口问道。

“就是就是,绣娘你给个痛快话,别吊老子胃口了。”旁边的大肚腩商人也接着说到。

其他人也都瞪大了眼睛,俨然一副等不及了的样子。

绣娘见一众宾客的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噗嗤一笑掩面说道:“各位客官不要着急嘛,莳雨这梳弄礼的规矩简单的很,只需满足两个要求即可。”

“第一嘛,入幕之宾需奉银资二百两以慰芳心;这第二条嘛,需以我家姑娘为题作诗一首。”绣娘微笑着说道。

“嘶~”大部分人听到这两个条件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第二个条件还好说,各个秦楼楚馆中,多有某某才子以诗词俘获某位佳人欢心的故事流传。此时恰逢贞观盛世,文人雅士聚会之时,也会玩一些类似飞花令,诗钟等诗词游戏,所以但凡读过书的,多少也能做上几首。

只是这第一个条件,直接把绝大多数人都挡在了莳雨的春闺门外。

李恒今天纯属抱着看热闹的态度来逛一逛,领略一下大唐风土人情,没想与这长安花魁发生点什么。不过当他听到与莳雨一亲芳泽竟然需要二百两银子的时候,也着实被震惊了一番。

与后世影视剧中动辄大手一挥成千上万两不同,在真实的唐朝,贞观年间朝廷全年的税收大约也只有二千万两。

像是李恒自己这种无实际官职的五品男爵,全年的俸银也就一百五十贯钱,即一百五十两。

听着好像不多,但实际上已经不少了。按照眼下贞观十三年的物价,一两白银可以购买十五石米(一石米一百斤计),大约等于后世四千元,一百五十两就是六十万。当然各品级官员还有自己的私有土地收入,像李恒这种五品县男,在册封的时候会赐予五顷(即五百亩)田产。若是租与佃户,收成好的时候也能有个十几两的进项。

这两项全都加起来尚且不到一百七十两,而绣娘开口就喊价二百两,这些银钱足够李府阖府上下全年的开销了。

不过李恒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与后世某些艺人一顿饭局动辄开价百万相比,这二百两换算下来才八十万,就能做长安头牌花魁的第一个恩客,也算是良心价了。

“要银子就要银子,还做个劳什子的诗?莳雨姑娘也真是的。”杜荷气鼓鼓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而后一饮而尽,显然对作诗这件事儿不情不愿。

在古代教育是一种稀缺资源,这些豪门望族的二代们自小就会被家中长辈安排一等一的教书先生教授学问,所以他们的见识阅历以及文学功底都要比一般人强得多。

不过这些纨绔们大都不喜欢做学问,其实这也好理解,不论任何人,如果靠着家族的萌荫就能在朝堂上谋求个顶好的位置,又有谁愿意去忍受那十年寒窗之苦呢。

有人愁眉苦脸,自然有人成竹在胸。

柴令武与房遗爱二人显然属于后者。倒不是因为这俩人学富五车下笔如神,而是早在数天之前,他俩就私下从绣娘那里提前知晓了今天梳弄礼的规矩,相应的做足了准备。

“柴兄,你找谁帮你做的诗?”房遗爱凑近柴令武,低声问道。

“嘿嘿嘿,不瞒贤弟,为兄我找的是西长安县有名的大才子王修仁,为了这一首诗,我可足足花了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柴兄真是大手笔,看来今天你对莳雨姑娘势在必得了。”饶是房遗爱,也对这个数字大为惊叹。

“贤弟不也提前准备了吗,不知是找的哪个名家?”

“我可没柴兄有钱,不过嘛,我找的是...”

柴令武听完房遗爱的耳语,一双眼睛瞪得圆若铜铃,更是惊讶的根本合不拢嘴。

“房相国竟然会帮你做此等事?!”

“嘘!柴兄小声些,我跟爹爹说这首诗是献给高阳公主的,所以我爹才同意帮忙。”房遗爱一副颇为自得的表情。

“既然房相出手,那为兄今日恐怕没有机会了,只能让贤弟先去会一会莳雨姑娘的技艺。”说完柴令武伸出舌头猥琐的舔了舔嘴唇。

“唉,柴兄说的哪里话,王修仁王大才子的名头我也有所耳闻,说不定我俩的诗都被莳雨姑娘选中,到时候或许可以一起做莳雨姑娘的入幕之宾也不一定呢。”

“若真是如此的话,当真是不错呢,哈哈哈。”

就在他俩商讨着一些无法言语之事的时候,最后能拿出二百两银子的恩客名单出炉。杜荷、柴令武、房遗爱等人自然在列,除此之外还有五个人,看穿着打扮也都非富即贵。

李恒今天纯粹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所以压根没有参与,只搂着媚儿享受着美女的体温。

其实就算他想参与,兜里的银子也不够看。临出门前崔老夫人让陈管家给他塞的那张银票只有二十两,他还准备留作开酿酒作坊的启动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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