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抢了徐妙云,奖励大雪龙骑
47章:癞蛤蟆吃了天鹅肉?(旧版)

最爱黑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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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闻言愣了愣,胭脂红?

什么玩意?

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似乎是个人名,只是他没听过这个名字,他嘴里答道:

“嗯,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竟也想打胭脂红的主意?!”

“一个连绸缎都穿不起的家伙,竟然敢如此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为了胭脂红而来?”

“也不知是哪里来得乡巴佬,哎。”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

“...........”

看着突然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众人,林枫被嘲笑得有些莫名其妙。

这刚才还好好地,大家一起在一轮蛤蟆大王。

怎么一听到胭脂红后,所有人脸色都变了?

这胭脂红到底是何方神圣?

能够引起如此反响?

还有他的确穿着棉布衣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看不起人吧。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事情不知道吗?

林枫隐隐有种骑着哈雷被开奔驰的嘲笑的感觉。

而这胭脂红究竟又是何许人也?

从他们的嘲笑议论声中,程大雷渐渐明白了怎么会事。

这胭脂红姓云,名叫云芷,云家原先在金陵也是大户,在元朝时期,其父更是在军中任职。

负责城门的防卫这些。

算起来也算是官宦世家了。

并且明朝建国后,又在明庭之中任职。

本以为可以继续风深水期的过自己家的小日子。

结果暗中勾结户部,要知道朱元璋最恨的就是党派。

朱元璋得知后一怒之下,将云父砍了脑袋,家中家丁奴役被贬做奴隶,云芷这原先的云家千金就被卖为官奴。

终身沦为官妓,永世不得翻身!

不得不说,这云家也是倒霉,被当成了杀鸡儆猴之中的鸡。

也正是如此。

如今这云芷就在回春楼挂牌。

据说此人生得花容月貌,倾国倾城,闭月羞花。

最近回春楼之所以生意如此火爆,便是有富家公子奔着她来。

但直到今日,还没人能摘花抱月,获得美人芳心。

林枫心中一动,没想到沦落风尘还能保证自己的清白之躯。

这样的女子有点意思。

不由得,林枫竟然产生了想见一见的想法。

云家小姐今年芳龄二八,生得国色天香,貌若天成,从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

如今却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可即便如此,却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首先必有一两纹银当做敲门砖,如此才有机会踏入柳芷闺房,可距离见到云芷,而且中间还隔着一道帘子。

至于如何才能让云芷走出帘子,为你倒上一杯酒,说上几句话,却要看个人本事。

诗词歌赋,治世安邦随你怎么吹,只要你能吹得云家小姐开心,云家小姐愉悦,她才会懒洋洋的说上一句。

“今日奴家倦了,还请公子明天再来。”

然后你明天屁颠颠过来,想要见面还需一两纹银。

如此三番四次,周而复始,最后能不能碰到不说,见一面还得听天由命。

这简直就是世间割韭菜最强的机器。

比起珍宝阁,显然回春楼更强!

这也是回春楼为什么不逼着云芝出卖自己第一次的原因。

因为云芝的第一次在,那就是筹码!

无形的筹码!

青楼打了一手的好算盘,这是将一群花花公子当成了羊啊!

要知道一两纹银就够寻常百姓家里十天的口粮。

可即便如此,想要来花钱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这里面有某些心理学的因素在。

毕竟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而其实得到了就那么回事,过三五次便没甚意思,黄花成败柳,不管这位胭脂红如今被抬得多高,到最后摔得就有多惨。

更何况,朱元璋亲自下旨,没有人敢为其赎身,也是万万不能为其赎身的。

至于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的故事,听听罢了,这世间,哪有那么多风流与人说。

不过至少如今,胭脂红还是被捧得很高。

像刘云一干人等,就是奔着胭脂红来的,谁如果能摘得美人芳心,

可是了不起的荣耀。但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能做到。

刘云虽然之前被徐寿辉打了一个狗吃屎,但架不住他还是有点小钱的。

将龟公喊来,在托盘上放上去一块绢布,又仔仔细细放上一封信札。

用虔诚的语气问:“问问胭脂红姑娘,今日是否有空。”

尽管他此时有些鼻青脸肿,丝毫不影响他对胭脂红那疯狂的渴求。

沦落到风尘之地,一般不用自己的本名,有辱祖上,所以大家纵然知道胭脂红的名字,也没人用云芷称呼。

而且,在这里即便是见云芝用的绢布也是非常烧钱的。

在外面不过两文钱的东西,在这里竟然硬生生的卖出了半吊钱的天价。

但即便如此,依旧是供不应求。

这一刻林枫算是明白,五陵少年争缠头说的大地是这个意思了。

至于绢布的作用就是写诗。

饮酒赋诗,是这个时代的文人墨客渲染身份的证明,也是追女必备。

至于上面的诗,是自己作的,还是花钱买的,就说不好了。

龟头在请楼内走了一圈,手中的盘子上便已经布满了这些东西。

可见胭脂红的人气有多高。

林枫不由得想到了前世的网红明星,不也是这么个道理?

最后都是有钱人的玩物。

想到这里,林枫微微一笑道:

“取笔墨来!”

众人诧异的看了一眼林枫,一人说道:

“这世上还真不缺稀罕事哈,还真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

林枫的毛笔字确实潦草,就连徐寿辉都看不下去了:

“你行嘛?”

林枫冷笑一声,不行?穿越者给你来当!

只见他快速写下,笔走龙蛇,完全就是‘狂草’!

“蛤蟆本是地中生”

林枫身旁的人缓缓念了出来,不知是不是故意的。

只是他念完之后,就是一片讥笑,这第一句只是泛泛,黄口幼儿也能做得出。

“独卧地上似虎行!”

第二句一出,更是平仄不一,文采弱爆了。

众人纷纷摇头离去,林枫也将自己写好的交给了龟公。

“也不知道今天胭脂红姑娘会选择谁啊。”

林枫前脚刚把东西交上去,后脚就听到众人议论道。

“当是徐公子吧,凤年少爷来了可是有十几天,银子都抛出去不知多少。”

“最关键是,我听说许公子找高人写了一首诗,偏偏胭脂红姑娘也是个爱诗的。”

大家交口结舌讨论着这些事情,热情且激动,美女与酒总是大家爱聊的话题。

过不知多久,有丫头从房间出来,许多人都追随着她的身影,心情竟隐隐有些紧张。

丫头从楼上下来,绕过众人,偏偏走到林枫面前,低声道:“木风公子,小姐请您到房中一叙。”

“虾米?”

众人闻言彻底愣住!!

这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吗?

卧槽,这是癞蛤蟆的祖宗显灵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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