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煜八点多醒来,睁开了略带猩红的眼睛,仔细看就像是红眼圈。
“看来吸血鬼还能帮我变得自律?”林煜自嘲,不管怎么说是个好兆头。看来我要赶快搞清楚这具新身体才是。
“不过,吸血鬼不都是怕光的嘛,昨天还没什么感觉,看来等会儿要出去试试了”林煜摸着自己刀刻般的下巴想着。
“现在大白天去万一露出马脚了就危险了,还是等傍晚阳光不太强烈的时候再出去。”
趁着白天没什么事林煜上网把所有吸血鬼习性的资料刷了一遍,网上的人众说纷纭,最离谱的是吸血鬼是性冷淡……
林煜发誓自己绝不是害怕,亲测它还是有反应后……
呼……真好。林煜长出一口气:网传害人不浅啊!
还有贴子说吸血鬼会害怕大蒜,林煜找来自己试了试,他感觉只有发自本能一样的讨厌但并不会影响行动。
将各种饮料,食物,甚至是生肉试过之后,林煜发现自己可以进食但并不会有饱腹感。食物并不会被身体吸收。“这么说以后不能再通过吃东西补充能量了,”这个倒是没错,吸血鬼还是要吸血。
经过一天的实验林煜绝望的发现:自己想要在人类社会继续生存下去十分困难,首先他不可能每次大街上找人“进食”,更何况现在大街小巷都有监控。就算是有人躺着让他吸血他也不想吸。
“真的下不了嘴啊,何况谁知道被咬了会发生什么,万一咬死了呢。”林煜一直不算是什么好人,但自问还是做不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拿他人的生命做赌注。
“看来首先要解决食物问题了”,趁着傍晚的太阳还没落下,林煜下楼准备继续实验。
将养了准备送给房东大姐的肉兔宰杀后,林煜惊喜的发现兔血可以被身体吸收,所以说动物血可以替代人血。而且当他饮下血液的时候,他的身体极度兴奋,仿佛灵魂都在颤抖!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可不想成为嗜血的变态…,林煜皱着眉头想着接下来怎么解决进食的问题,想了半天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了解……
“简直是毫无头绪啊,我知道的东西太少了,算了,反正自打被咬了到现在我还没有饥饿的感觉,看来吸血鬼起码挺能挨饿的……还是先解决要紧的问题吧。”林煜这样想着。
等到傍晚的时候,林煜下楼准备继续去找个临时工作的时候,路过王姐家门前,听到她跟丈夫吵着架,看着别人家温馨的灯火,林煜恍惚间竟有些伤感:“我再也不是人类了啊。这些温情可能再也不会有了吧”。
这一刻他感觉命运仿佛和他开了个玩笑:让他在最艰难的时候选择了另一条充满未知和迷雾的道路。
“没关系,哪怕命运抛弃了我,我生来就是个弃子。在多一次又怎么样!”
当他走出黑暗的楼道,惊喜的发现自己并不畏惧阳光,这意味着“他在大白天也可以在人类中出现,他不会和人类脱节。”尽管貌似现在黑夜更能给他安全感。
虽然难以承认,但自己确实不再是人类了,想要继续在这座城市正常生存下去,还要冒着被发现的威胁,无疑是很困难的。
林煜决定尽快离开R市,回孤儿院那边的老家苟且下去…,至于以后这里在人类社会中稳定发展:说实话这对他来说太奢侈了,林煜目前想着能瞒着就瞒着吧,他还是不太能和人类生活告别。
“当务之急是赚点钱把房租还清”,纵使他不会留在这里了,也做不出欠钱跑路这种事。
“话说就我现在这个颜值,去酒吧当酒保不会没人要吧,吸血鬼要是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不考虑伦理问题,那些小鲜肉估计都要失业了,林煜不无恶趣味的想着”。
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生意火爆的酒吧,得知林煜要当酒保,“经理当即表示希望能长期聘用他。“嘿,我这该死的颜值。”
当林煜穿着得体的西装,路过一桌五官立体长胡子的人前面,忽然被其中的一个英俊的青年拉住了。
“嘿,我的朋友,我怎么没见过你?”
“不好意思,先生我是今天才到岗,您没见过我很正常。”尽管青年的语气和动作都比较生硬但林煜还是礼貌的回答道,他可不想入职第一天就有什么不愉快。
青年收敛了脸上的微笑,“伙计,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在耍我吗?”
说来也怪,林煜第一眼见到这个男人就有种近乎本能的抵触,倒不是厌恶,更多是防备。
听男人这么说林煜更是一脸懵,我们见过吗?你在找茬?
见林煜这副姿态不似做伪,青年也有点疑惑,附在他耳边说“哈里斯亲王你没有拜见过吗?”
林煜更懵了,哈里斯是谁?“我家十代以内没有外国亲戚啊?”
看到林煜这副样子,青年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对林煜说“朋友,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出生的,但我想你跟“上古者”莫里森有很大关系,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我想我们可以谈谈。”
说着青年的同伴都起身并且隐隐将林煜围在中间。不知是为了威胁还是表达善意,青年的瞳孔迅速由黑转红。
“吸血鬼!”
林煜眼睛一缩,“好,我们谈谈,不过要等到我下班后。”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啊,当然可以,你不会想跑的,对吧。”
“自然,我也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这是我家的地址。”林煜给对方留下地址后就快步离开了。
“这些人到底是敌是友?他们跟莫里森是什么关系?还有哈里斯是谁?我要不直接逃走吧。”
“不行,这些人很明显非常了解吸血鬼,而且实力强大,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在盯着我,万一逃跑被发现了就玩完了,我总不可能去报警说我被吸血鬼盯上了,别说没人相信,相比报警然后曝光自己,跟这些人交往还有生存机会。”
“不过,这也可能会是我的机遇,我一个普通人刚变成吸血鬼对他们来说肯定没什么价值,有价值的只有他们口中的莫里森,我反而能借此搞清楚我想知道的东西。”
把莫里森卖了林煜可没什么心里负担,这个家伙当时绝对是想杀他来着,只不过意外让林煜活了下来,老家伙自己做梦恐怕都不会想到阴差阳错给了林煜“初拥”。
恐怕谁都不会知道林煜是这样出生的,毕竟只有高位血族,才能精准的选择注入血毒的量和吸食血液的量,林煜能活下来真是“蚕蛹打呼噜:茧(捡)着了。
当林煜回到家打开房门的瞬间,就被人按在墙上,死死挣扎也动弹不得。
接着林煜就听到了那青年独特的带有阿拉伯口语的中文“哦,我的朋友,我差点以为你在耍我,当然,你很幸运,没有离开。”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