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的我:在地府帮人打官司
第十二章:嘉和的老律师(旧版)

两升大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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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晨和徐律师走进了法院后,那些网红的代表人,也紧随其后。

进了法院内,苏晨等人在公务人员的带领下,走进了准备好的法庭之中。

各自落座后,负责审判的三名法官也是从幕后走了出来,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在负责确认双方到场后,书记员继续宣读庭审现场纪律要求。

“根据华夏现行法律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书记员诵读完庭审纪律后,审判长当即宣布就此开庭。

“根绝华夏现行法律法规,原告苏晨,被告周朝先等六十七名人员,有关捏造事实污蔑案,正式开庭!”

一锤落下,这场关于苏晨的名誉案件就此打响。

“下面请原告进行事件陈述。”

审判长说完话后,心里也不知道那些网红怎么想的。这么证据确凿的事情,不赔礼道歉请求原告原谅,还敢上法庭将这件事闹得更大。

要知道华夏法律中描述,当这种网络诽谤案件,诽谤者传播的信息越广,传播者所犯的罪责也就越大。

不过本着公正尽职的原则,法官依旧按着流程走了一遍,看看这个案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遗漏。

听到审判长的话,原告苏晨直接起身说道:“因为我在地铁制服一名蒙面的变态的过程被直播了下来,在网络中产生了一点热度。被告方为了追逐热点事件,捏造各种事实,用来污蔑我的品行,以此达到博取大众眼球,增大自己知名度的目的。”

苏晨说完话后,徐律师也是接着站起来发言到,“相信法院经过审查苏先生提供的证据,应该确认了苏先生所说事件的真实性。”

“因为被告方的传播,致使被告方所捏造的事实,已经触犯了我方苏先生的名誉权,不仅如此,还危害了公共秩序。”

“所以我方主张,索赔被告共计八十万华夏币,且需要被告方,进行有效的公开道歉。”

“不仅如此,根据现行法律,被告所发布的诽谤信息早已超过五千次浏览或五百次转发,已经构成网络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被告方,还需要处以三年拘役或监禁,并且剥夺政治权利。”

“我方上述,请审判员分辨,判决。”

现实中的法院,没有地府那么随意,一切需要按着辩论的方式,一前一后阐述观点,最后交由审判团进行商讨判决。

不过苏晨的这个案子,完全没有任何的悬念。那一个个流量巨大污蔑的文章和视频,早早被证实了真伪,算做了证据。

即便是对面的律师,也是赶鸭子上架,用尽所有力气,想尽可能降低惩罚力度罢了。

“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方代表,有什么想要解释或者说的么?”

审判长在书记员分发证据材料后,看了几眼,对着被告席所在的一方问道。

即便很多网红明智的删除了自己的文章或者视频,还提前发了许多道歉长文,甚至有些人联系上了苏晨本人,想私下解决。

但苏晨本就不喜欢这些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网红,本着敢作敢当的原则,没有接受这些人的庭下和解,依旧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这时候,被告方的代表人,就是一个被苏晨拒绝庭下和解的网红。

此时听到审判长问话,他却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些什么。

虽然这些网红们花了大价钱,请了鼎盛律师事务所的老对头嘉和律所。但面对这种无法打赢的官司,就算是嘉和律所的老律师,也没有丝毫的办法。

见着自己身边的雇主代表一言不发,老律师才起身发言,想要尽可能降低惩罚。

“审判长,各位陪审团的成员。我方部分人员在原告起诉前,已经删除了不实言论和视频,并且在各自的社交账号上,进行了诚恳而真挚的道歉。”

“因此我方认为,我方对苏先生的名誉损失已经降到了最小,并没有构成网络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以,原告主张的八十万赔偿金和量刑,我方觉得可以适当减轻!”

嘉和的老律师也不是个简单人,轻描淡写几句,就想将这件事慢慢淡化,变成一般的诽谤罪。

此时早已想好对策的苏晨冷笑了两下,“还想脱罪减少处罚?信不信我把你律师证也给告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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