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疯狂破案:我在凶案现场签到!》已经上传,搜索书名或者作者名“妖怪特工”可以找到,恳求大佬们数据支持!
老书《都市:我可能是一头龙》马上就要完结了,按照现在的进度,快则一个星期,慢则到月底,就要全部大完结了,感恩各位书友的一直支持。
对于老书,除了刚开始的那个主播以为,我自己以为全篇还是很爽的,基本没毒点。
这一点从评论区可以看出来,没有人骂我写的烂和水的,对于一个作者来说,这就够了!
至于刚开始主播那段,我是被网上披露的一个女主播恶心坏了,所以才加了那么一段!
当时也没多想,后来经过书友的提(吐)醒(槽),我才发现确实不大合适。
在此,再说一声抱歉。
按理说,老书其实不应该这么快完结的。
这本书的成绩并不差,写到七八十万字,还有一千多的订阅人数,这个成绩无论到哪儿都够我吹一波的!
按照小卢的常规做法,接下来转化者和异能者的矛盾再水个一百万字,问题不大!
又或者直接交枪!
而我偏偏这个时候选择了完本!
从这里看,我不是个合格的作者!
这么做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妖管局的世界观就这么大,再往后写就偏离主题了!
第二,谁还没有一点自己的坚持呢!
虽然我只是个写手,根本算不上什么作家,但我也有自己的倔强。
我就不想用无意义的文字骗大家的钱!
这波烂钱我不恰!
这么做了,我很爽!
我可以拍着自己的胸口说,我对的起读者的每一分看书钱!
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至于别的作者笑我傻,我说去特么的!
其实老书也不能说没有遗憾。
在书里面,好人的好我都写到了。
但是因为题材的缘故,坏人的坏我却没办法深入!
比如说,养狗人。
刚开始出场的时候,原本设计的是他的五十条狗在金海商场大开杀戒的!
毕竟那时候主角才刚觉醒第一血脉,根本不足以阻拦那么多“狗”!
但是编辑说没法这么写。
买狗人杀爽了,我的书就没了!
或者,我的钱就没了!
(黑暗向的书没有推荐!)
所以,无奈之下,我只能尽可能的省略了,把这些都一带而过!
其次,是买骨人!
有读者在评论区说主角太狠了,买骨人的分身那么牛逼,结果都是刚出场就被主角杀了!
我也很无奈啊?
主角不把那些分身杀了,书就没了……
最后,是小丑!
我本人其实最喜欢小丑,可惜的是小丑最不能写。
因为背后牵扯的东西太多了,我不能碰,也不敢!
要不然从一个被家人扔掉的“弱智”,到让整个地下世界闻风丧胆的“七天王”,小丑身上的故事有多少可以挖掘的点!
可惜了!
除了这些人,还有书里面的很多案子。
因为题材的缘故,也都没办法深入!
比如说直播杀人案,以及“陌路杀人游戏!”
其中“杀人游戏中”,原本的设定最后一个人陈金平是不应该被救下来的!
因为从杂志社到建筑工地,中间间隔了半座城,短短的十分钟不可能开车赶到!
但是,好巧不巧的老贾是领悟了“时之界”的家伙!
他开车神速,人救下来了!
各位想一下,如果最后那个人救不下来,这个案子是不是非常完美!
五个妻子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你根本无从着手。想象就让人感觉头皮发麻!
在新书里,如果有条件的话,我会把这个案子重做,届时肯定会给大家一个全新的体验!
说完老书,说说新书
从书名就能看出来,这次我学聪明了!
我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了,咱就专门破案!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限制了!
在新书里,咱们从实习顾问出发,到刑警队长,再到总局刑侦大佬!
以一名刑侦人员的身份,亲身走进每一个案子。
从一件件凶案中,我们试着发现隐藏在背后的人性!
如果您能通过看书领悟一点什么,我当然是最快活的!
最后,说一下更新和加更。
更新的话,老书友都知道,每天一万五左右!
这种题材的书,跟那种全程装逼打脸的爽文不一样。
装逼打脸的书作者可以一直往前写,他写到最后就算把前面忘了都没关系!
但这种破案题材不一样,可能我写到一百章的时候,我需要第五章的伏笔,写到两百章的时候,第一章埋的暗线就要爆出来了!
我要不断的回顾和挥应前面的内容和伏笔,所以写的时候就会比较吃力一点!
再加上我从来没不灌水,因此写起来就更费劲了!
老书完本后,我尽量保证新书每天一万五,如果精力足够就冲两万。
如果冲不上,大家就当我没说过……
最最后,还是老规矩,无论是月票、推荐,还是打赏,只要我看见了都会点名加更!
至于有读者好奇,为什么每一章都是加更……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最最最后,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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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月票、评价票也都要!
新书启航,大佬们,再给我助一波力,冲鸭!!!
(感谢“17…045”催更票支持,新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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