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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青印象中的乡长,森近霖之助,还算是幻想乡中一位比较有节操的人。
然而,如今作为人妖——人与妖混血的她,却似乎节操全都丢了。
先是因为吃不上饭,跑到人间之里开分店,还有些坑了八云青一笔。
然后又忽悠良家少女买平板电脑......
拥有看穿道具用途能力的香霖子,绝对知道这个玩意一旦没电就废了这件事。
即使如此,还是把这东西卖出去了。
简直是不择手段。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贪财了,是不是跟某红白巫女学会了,被传染了?
而稗田阿求跪在地上伤心许久,几乎要流出泪的时候,两人才发觉。
杂货铺已经关门了。
拿到八云青付的一万块之后,她便关了门不知道跑哪逍遥去了。
也可能是因为做贼心虚怕他来一手回马枪来退款吧......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
他在之前卖给稗田阿求平板电脑之后,就算准了时间,平板大概是会在这个时间没电。
所以就掐准时间逃跑了。
“呜呜呜...我的稿子,我没日没夜写的稿子......”
阿求是一位类似史官一样,记述着幻想乡妖怪信息的人。
她也有着自己的兴趣爱好。
那就是,写小说。
因来自外界的推理小说与幻想乡的住民们的常识相差过远,所以开始以“阿加莎克里斯Q”的笔名来创作能被幻想乡的住民所接受的推理小说。
代表作《这也全都是妖怪干的吗》,《M因M而死》。
而且写的小说都很有人气,吸引一大批读者(包括某无节操巫女)前往玲奈阉抢购。
而对于作家来说,写出的稿子是宛如自己孩子一样的存在。
并且越是著名的作家,这样的感觉就更甚。
与时俱进使用科技产物,并不是十全十美。
确实是码字的速度快了很多,但是相对应,因为断电而导致稿子丢失这类事情并不少见。(作者菌亦受其毒害。)
“做人吶,要脚踏实地,不要想着走近路。”
科技树不够高,那就踏踏实实地用纸笔得了。
但是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阿求是绝对记忆能力者,看过的东西过目不忘。
所以丢失的稿子也只不过是需要再抄写一份而已,消耗了些时间。
“呜呜呜......香霖子那个家伙!我的二十万吶,二十万,骗我的稿费啊!”
二十万?!
你们知不知道二十万是什么概念。
当年,L先生凭借着二十万差点赢到了五百万。
也就是说二十万约等于五百万!(大雾)
虽然不比陈刀仔二十块赢到三千七百万的战绩。
但是也让几乎所有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你是笨蛋吧!二十万买了块板砖!”
阿求已经快要哭出来了。
眼眶里都蓄满了泪珠。
其实,作为家主的,并且是一位畅销作者的她,二十万也不是什么会心疼的额度。
毕竟,单单她一本书的稿费都能买一摞平板了。
所以她当时并没有砍价,如果她愿意放下家主的身段砍价的话,也许一万块也能拿得下来吧。
泪水不是因为花掉的小钱钱而出来。
更多的是因为自己辛苦码的字瞬间消失,和对于自己被骗这一事实感到伤心。
而仅仅片刻之后,她便再爬了起来。
不愧是作为轮回之人的心理素质。
然后他从和服的宽袖中掏出了一个厚厚的册子和一支笔。
没猜错的话,那就是所谓的《幻想乡缘起》了。
“...你在干啥。”
八云青问道。
“白白损失了五万字的稿子,要尽快补回来才行。”
现在的她还哪有刚才稿子丢了的哭腔。
“说起来,我们两个不是第一次见面吗?”
八云青在整个幻想乡里只抛头露面过一次。
还是在刚刚出生时的宴会上。
这次他也是第一次来到人间之里。
并且也是第一次真正见到阿求,但是相遇的时候阿求就仿佛已经认识他了,盯着他不放。
“你,八云青,新生的隙间妖怪,在人间之里的知名度可是第一名哦。”
阿求抬起头。
“毕竟,因为文文日报,你被两位大妖怪争夺所有权的事情整个人间之里,不,应该整个幻想乡都知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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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一版假新闻八卦报纸也会有人信?”
万恶的香港记者!
自己的一世英名都被她给毁了。
如果被自己抓住的话...一定要——可恶,打不过,根本打不过啊。
“人们相信的,只是自己想要相信的而已,真正的真相又有谁会去追究?”
看似年幼的少女,却说出了十分老成又有哲理的话语。
“那你信吗?”
“......”
少女沉默了。
“作为记录,我问你一件事情。”
“啥。”
“八云紫和风见幽香你到底认谁做妈。”
“......”
果然,眼前这位轮回过⑨次的少女,也是一个节操散尽了的主。
为什么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还会问这样的问题啊。
你自己不也是你说的这类,【只相信自己相信的】这类人吗?
“让我看看你到底把我写成什么东西了——!!!”
强取豪夺,作为人类的阿求,无法在八云青的抢夺下保护自己手中的册子。
而夺来册子的八云青,第一眼见到里面的内容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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