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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多尔衮介绍(百度百科)(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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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一月十七日,多尔衮出生于辽东赫图阿拉城,生母名阿巴亥,乌喇那拉氏,是乌喇贝勒满泰的女儿,比努尔哈赤小三十一岁,她早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满十二岁时嫁给努尔哈赤。天命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年号天命,两年后以“七大恨”告天,发动了对明朝的进攻,揭开了明清战争的序幕。在对明战争节节胜利中,后金内部的矛盾斗争也不断发生。天命五年(1620)九月,努尔哈赤宣布废黜大贝勒代善的太子名位,而“立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德格类、岳讬、济尔哈朗、阿济格、多铎、多尔衮为和硕额真”,共议国政。也就是说,从此时起,多尔衮以八龄幼童跻身于参预国政的和硕额真行列。这样一个改变后金政治格局的重大行动,是从当年三月努尔哈赤体弃滚代皇后富察氏开始的。当时虽然给大福晋富察氏头上加了四条罪状,但是都缺乏足够的根据,例如四大罪之一,便是代善与富察氏关系暧昧,实际上,是有人对他们进行陷害。

富察氏被休弃之后,取代她作为大福晋的正是多尔衮之母阿巴亥。这样,努尔哈赤爱屋及乌,多尔衮及其兄弟阿济格、多铎地位上升便在情理之中了。此外,代善由于处处计较而失去乃父的欢心,又听信后妻的谗言而已子硕讬,这就为觊觎其地位的人们带来了反对他的口实,造成了前面所说的其“太子”地位的被黜。这样,在努尔哈赤共治国政的制度下,多尔衮兄弟便第一次成为均衡力量的鼎足之一。

多尔衮此时还不是旗主贝勒,而仅与其弟多铎各领十五牛录,他毕竟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政治地位不如阿济格,甚至不如多铎。在天命年间许多重大活动中,都不见多尔衮的踪影。天命元年(1616)正月初一的朝贺典礼中,可以亲自叩拜努尔哈赤的宗室显贵中,阿济格与多铎分列第六、第七位,而多尔衮则不允许参与其中。尽管如此,除四大贝勒和乃兄乃弟之外,多尔衮是领有牛录最多的主子,超过了德格类、济尔哈朗、阿巴泰等人,在当时来说,也算是颇有实力的一位台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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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煊赫:

顺治二年(1645年),多尔衮晋为皇叔父摄政王后,一切大礼诸如围猎、出师等时,王公贵族俱要聚集一处待候传旨,还要“列班跪送”多尔衮。若其回王府,则需送至府门。如遇元旦、庆贺礼时,文武大臣在朝贺顺治帝后,即去朝贺多尔衮。上朝时,多尔衮于午门内从便下轿,而诸王需于午门外下轿等等。上述所有仪注都表明一点,即多尔衮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同时,由于明末党争激烈,清初又大量引用旧人,因此明末党争积弊在清初政局中反映出来,并与满洲贵族内部矛盾纠缠在一起。从顺治二年(1645)开始,以弹劾冯铨案形成了南北党争的中心内容。是年七月,浙江道御史吴达上疏弹劾阉党余孽,矛头直指冯铨及其党羽孙之獬等。高层官员中如洪承畴、金之俊等均是南方人不会支持冯铨。多尔衮考虑到冯铨这些人死心塌地效忠于满洲贵族,如果处罚了他们,朝中南方官员得势,于清朝统治可能发生不利影响。所以过了十天,多尔衮仍未表态。但出于对稳定整个形势的考虑,他终于决定支持冯铨一派,在朝中公开申斥了龚鼎孳,仅将李森先革职,而对其他人并未深究。多尔衮通过双方的斗争更好地利用他们,借此达到他以汉治汉的目的。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多尔衮以为皇帝信符收贮于皇宫之中,每次调兵遣将都要奏请铃印,十分不便。于是,即遣人将皇帝玺印都搬到自己的府中收藏备用。从是年起,多尔衮所用仪仗的种类与皇帝等同,均为20种,只是在每一种类的具体数目上比皇帝略少一些。而辅政王的仪仗则只有15种,明显逊于多尔衮,说明多尔衮与皇帝的差距越来越小。

顺治四年(1647年)以后,如果官员奏书中将“皇叔父摄政王”还称作“九王爷”,或是不用全称而丢字漏字的话,都会受到革职处分。而且“以后凡行礼处,跪拜永远停止”,多尔衮再不用向顺治帝行礼了。

顺治五年(1648年)末,多尔衮又向前进了一步,变成了皇父摄政王。其后,多尔衮“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即是说多尔衮不仅实权在握,而且在礼仪排场上也开始向皇帝看齐。凡一切政务,多尔衮不再有谦恭请示之举,未奉皇帝旨意,却一律称诏下旨,俨然如同皇帝。而且,任人唯亲,任意罢免和提升官员。特别是“不令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入朝办事,竟以朝廷自居”,命令上述人等每日于自己的王府前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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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后:

顺治七年(1650年)八月,多尔衮追尊生母太祖妃乌喇纳拉氏,尊为“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十一月,多尔衮出猎古北口外。行猎时坠马跌伤。十二月十二月初九(公元1650年12月31日),多尔衮薨于古北口外喀喇城,年三十九岁。

顺治帝闻之震悼。率王大臣缟服东直门外,迎多尔衮遗体。下诏追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尊多尔衮正宫元妃博尔济吉特氏为义皇后。祔享太庙。多尔衮无子,赐以豫亲王子多尔博为后袭亲王,俸禄是其他诸王的三倍。又以多尔衮的近侍詹岱、苏克萨哈为议政大臣。

但是,多尔衮死后不久,其政敌便纷纷出来翻案,揭发他的大逆之罪,首先议了阿济格的罪,然后恢复两黄旗贵族的地位,提升两红旗的满达海、瓦克达、杰书、罗可铎等。白旗大臣苏克萨哈等见势头不对,也纷纷倒戈。在这种形势下,先兴罗什等五人狱,然后便正式宣布多尔衮罪状,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接着,当权者又接连处罚了刚林、巴哈纳、冷僧机、谭泰、拜尹图等。多尔衮多年培植的势力顷刻瓦解。多尔衮死后两个月,突然从荣誉的顶峰跌落下来,完全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但是,多尔衮对于清皇朝所立下的不世之功也绝不是政治对手们的几条欲加之罪所能掩盖的。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分别上疏,称颂多尔衮的功勋,几乎句句在理,但被济尔哈朗骂了个狗血喷头,流放宁古塔充军。迟至一百年后,乾隆帝当政时,发布诏令,正式为多尔衮翻案,下令为他修复坟茔,复其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如此铁案又再度被翻了过来。到此时,有清一代对多尔衮的评价算有了定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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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关弊政:

多尔衮有“六大弊政”,剃发、易服、圈地、占房(侵占房舍)、投充、逋逃(逃人法)。

(1)

清入关之初,多尔衮颁布令,清廷明令清军所到之处,限全体十日之内尽废明朝衣冠,依从满族剃发垂辫、着马蹄箭袖的服饰习俗,违抗者处死,引起全国各地民众的强烈反抗,很多人为此献出生命。

2)占房圈地

清军入关后,以明末战乱造成大批无主土地为由,强行将京畿土地无偿分给八旗王公贵族,造成大批被圈土地的百姓流离失所,社会更加动荡。

清朝定都北京,大批官民随同迁入关内,分布在北京及京畿地区。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多尔衮下令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把北京内城(又叫北城)的几十万强迫迁往外城(南城),腾空内城安置清朝皇室和八旗官兵。搬迁时虽然给一点搬家费,但根本不够买房或盖房。许多倾家荡产,或流离失所。

另一件事,是在京畿地区跑马占地。清廷派出官员,骑在马上,拉开户部发给的绳索,纵马圈占百姓良田,俗称“跑马占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田,分给王公贵族和八旗官兵,实际上是把农民的大量土地无偿占有了。

(3)投充逃人

清朝王公旗人富户并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在圈占的田地上设立农庄,因为缺少劳力,便实行逼民“投充”的政策,招收农民供其役使。许多不愿离开故土,或经济破产,纷纷投充到八旗名下,充当奴仆。他们的处境非常悲惨,又引发大批逃亡问题。

多尔衮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法律,规定:抓获逃人,鞭一百,归还原主;隐匿者正法,家产没收;左邻右舍,各鞭一百,流放边远。这种肆意株连、刑罚过重的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恶果,与多尔衮思想当然也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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