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的妻子是女元帅
004:七尺之躯,已许家国【求收藏】(旧版)

大隋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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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婉卿被送回将军府紧急治疗了,也就仅仅只有四个女兵,和一个军医在她身边!

其他女兵,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岗位,都在城楼上值守。

她们容不得半点马虎,要知道突厥负责攻打雁门关的,可有六万人。这一万多人灭了,除去她们这一个月灭的,和原守军灭的,还有两万!

她们,必须等到这位杨将军的六千步兵赶到,才敢稍微的歇口气。

六千步兵没到,就算杨逸的骑兵战死完了,她们也只能和刚才一样,在城墙上看着,等着最后一战。

“杨逸吗?”

柴婉卿的副将看过圣旨后,看向那个在秦直道上,跃马提枪,踩着这一路突厥人的尸体,冲向敌阵的白袍小将!

李世民的圣旨上,除了杨逸二字,没有任何身份消息。

没听说过这号人物,要是杨松就不同了,或者是杨逸那战死九年的父亲杨雄,也不一样了。

他们都是赫赫有名的英雄人物,他们一生没有参加过隋唐内战。

因为,隋唐交替之时,杨松杨雄父子,都在边疆抵御突厥。因此,他们心系华夏,心系汉人江山的情怀,在全国都很受人尊重。

可以说,他们弘农杨门,这个天下杨姓的本宗,威望不是李渊这种人可以比的!

杨逸一个九年前穿越来的现代人,之所以如此努力的习武,恨突厥恨到了骨子里,是有原因的。

前世看的资料上,也有突厥等异人的种种恶行。

光是文字,复原画,感触没有这么大!

可刚一穿越,刚刚反应过来自己穿越了,接受了这个身份,就看到了爹的尸体,被士兵抬了回来。

盔甲残破,皮肉外翻,森森白骨,惨不忍睹!

国仇家恨,血海深仇,早已刻进了心里。

虽然,不像前世文学作品里面,穿越者都有个金手指什么的。但他学习古武,并结合自己的先进理念,综合现有资源,还是对军中做了不少贡献。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老爷子就是不让他真正意义上的从军。

总之一句话,狠狠的培养,就是不让上阵杀敌!

这一次,突然就来了这么个圣旨。想必,如果不是未婚妻是守将,也不会有这道让他带兵的圣旨了。

来晚了,终究是来晚了!

未婚妻受伤了,因为满脸鲜血,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

救不救的活,还两说呢!

估计,救活了,也毁容了吧!

不过,还是那句话。未婚妻是因为守土抗敌才这样的,相比这份巾帼豪情,容貌也就不重要了。

突厥人杀了他的父亲,突厥人让她未婚妻生死未卜!

突厥人残害汉家同袍,突厥人侵犯我汉家江山!

“杀!!!!”

咿呀!

就在他冲进军阵之中的那一刻,枪挑如龙,枪尖左右开摆。

左右两边的突厥骑兵,脖子瞬间飞血。杨逸如同杀神,在军阵之中肆意飞奔。

胯下黑马每前行一步,就有一两个突厥人跌落马下,不是被枪尖挑死的,就是被重达二百斤的枪杆拍死的。

大唐骑兵一来到战场,看到那么多同袍兄弟惨死,也是战意爆发到了极点。

杀一个自己死了,是耻辱!

杀两个才够本,杀三个才赚一个!

这是他们此刻为自己立下的规矩,突厥人不值钱,杀一个自己死了就亏大了,杀两个自己死了才勉强够本儿。

噗呲!

一名二十岁的骑兵,长矛刺穿了一名突厥骑兵的皮甲。由于冲得太猛,直接刺穿,并让他一刀砍进了自己的肩颈之间。

鲜血从口中吐出,从脖子流出。

呃!

他咬着牙,立马偏头,夹住,不让突厥蛮子抽出弯刀。

呀!

突厥蛮子咬着牙,要转动刀身,要抽出来。抽不出来,就要刀刃朝上,砍掉他的脖子。

“好硬!”

呵呵!

“我汉人的骨头,向来硬!”

呀啊!

弯刀在骨肉里转动,那是痛得钻心。相比起来,在刑场上被一刀砍了脑袋,那是天大的享受了。

他强忍着,用尽全力狠狠的夹了一下马肚子。

战马落泪,不是痛的,而是知道它主人的用意。

咴律律!

战马用尽全力的猛冲,终于,他的长矛刺穿了三个人。

笑了,这位年轻的大唐骑兵,笑了,笑着和这三个突厥骑兵,一起跌落了马下!

呃!

“娘,孩儿不孝。”

“小花,别等了,嫁了吧!”

“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

话音一落,这位大唐骑兵用尽全力转身,看了一眼雁门关的牌楼。

八百年前,秦始皇亲自题字,秦时小篆字体书写的牌匾‘雁门关’!

他笑着,闭上了眼睛!

杨逸杀红了一眼,就记得一件事,穿黑皮甲的,拿弯刀的,长得天生一副蛮夷相的,杀!

他本来身着白袍银甲白披风,现在,银甲的甲片之间全是血,白袍白披风完全染红了,没有了一点白色。

就连他的坐骑黑风,没有一点杂色,纯黑的战马,皮毛之间也全是突厥人的血。

突然,长枪一挥,被格挡了下来。

他眉心微皱,立马调转马头!

同时,阿史那乌默啜也调转马头,二人四目相对,杀气升级。

喝哈!

战马飞驰,二人砍杀着敌兵,冲向对方。

阿史那乌默啜的斩马大刀,每杀一个唐兵,杨逸的心就滴一次血,那都是他的同袍兄弟。

咴律律!

两匹战马同时站了起来,二人同时用尽全力,一招横扫千军,兵器空中相撞,撞出了火花。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是我古人对‘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物理定义,中式化的解释!

二人兵器刺地,稳住战马,然后再次拼杀。

杨逸前手出枪,后手枪尾一转。

只见,玄铁枪旋转着,直取阿史那乌默啜的咽喉。兵器碰撞,旋转的枪身在阿史那乌默啜的斩马刀上滚动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驭!

一个回合之后,二人再次调转马头,阿史那乌默啜看着如同杀神的杨逸,直感觉脖子发凉。

顺手一摸,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什么?”

脖子流血了!

初次与柴婉卿作战,右边脖子留下了伤口。

现在,左边又留下了伤口,要不是自己武艺高强,伤口再深一分,就完了。

可怕,这一对看起来都差不多大的少年将领,怎么这么厉害?

他们才习武几年?一个柴婉卿可以说是天才,这个少将,也是天才?

他不知道,不论是柴婉卿还是杨逸,都是经过了百分之三百的努力,才练成了这一身本事。

从小吃苦,吃他突厥人吃不下的苦,只因为心中几个词华夏、汉人、国家!

阿史那乌默啜,看了看这片战场,这一万多人,算是搭进去了。

无所谓,都是炮灰,在他眼里,这些不是同袍,顶多算得了同类。

自己的命要紧,五十里开外,还有两万铁骑。

他认为,他已经了解了这个少将的战法,先跑为快,自己的命要紧,整兵再战吧!

驾!

跑了,调转马头,一个统帅,一个大将,跑了。

“来了,就他么别想走。”

驾!

黑马奔驰,白袍白披风已经全红的杨逸,追了上去。

二人一起,消失在了前方的白杨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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