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玄武门遗孤
第9章 白水炖肉(旧版)

梦回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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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一大早,李云背着一套从之前的山贼身上搜下来的弓箭,提着自己的从东宫带出的来的霸王枪,便朝着村庄后面的山林而去。

“大英雄真早啊,你这是要去哪?”

李云还以为自己起的很早,哪知道勤劳的村民们早已来到庄稼地里干活了。

冲李云问话的是村正家邻居,都叫她李嫂,丈夫也被征了兵了,独自一人拖着两个孩子。

因为太久没下雨的缘故,地里的麦苗生得十分稀疏,倒是那些生命力顽强的杂草喧宾夺主,长得十分繁茂。

即便是将其除干净了,估计没几天又会再冒出来。

李云忍不住叹了口气,杂草生得再多,为了生活,勤劳的村民们总能够将其除去。

可是这天若是再有半个月不下雨,这满地的麦子到时候怕是颗粒无收都有可能。

“小媳妇身子有点虚,上山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打点野味来给她补补。”

玉儿的的箭伤流了不少的血,又跟着李云颠沛流离了两天,昨天逞强吃下去的那点东西半夜又全都吐了出来。

李云看着实在是心疼,这种全心全意将自己当成她的天的小媳妇儿,在21世纪怕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李云哪里舍得让她遭这罪。

所以一大早就有了进山打猎的打算。

“可不能去山里啊,这山里材狼虎豹可多,去年我哥家大娃,也是嘴馋想进去弄点荤腥,结果进去了就没再出来哩。”

李嫂脸色一变,连忙提醒李云。

“你哥家的大娃可有一个人将二十几个山贼撂倒的本事?”李云笑道。

“额,那倒也是,你是大英雄,才狼虎豹看到你怕是也得躲远远的。”李嫂也笑。

“娘我饿……”一个七八岁的熊孩子屁颠屁颠从一边跑了过来。

“先过去玩着,等娘先把这一片除干净了,寻些芥菜回去。”

“我不吃芥菜,我想吃胡饼。”

“我看你是皮痒了是吧?哪里还有胡饼?再嚷嚷连芥菜都没得吃。”

“二蛋,想不想吃肉?”

李云笑着插了一句。

“肉?”二蛋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良久之后才开心的道:“我想起来了,我还这么高的时候,娘给我吃个一样东西,娘说那叫肉,可好吃了,那是世上最好的吃的东西,比胡饼要好吃四倍。”

二蛋一边说一边将手比在自己的下巴上。

“为什么是四倍?”李云有些不解?难道这熊孩子是通过什么方式精确计算出来的吗?

“他就能从一数到四。”李嫂尴尬的答道。

“等着哈,今天叔叔就能让你吃到比胡饼好吃四倍的肉。”

说完李云便大步的走向了后山。

确如村正所说的一样,后山的外围基本遇不到什么活物,遇到也是一些飞鸟,李云可不想将为数不多的几支箭浪费在没有几两肉的飞鸟上面。

即便没有活物,李云也不急着往山林深处去。

他此行的主要目的虽然是打猎,但是他也不介意顺便搜寻一些别的东西回去。

比如,他眼前的一株花椒,此时大概是季节不对,花椒树上并没有接出花椒来,但是李云依旧折了一些花椒叶放进了布袋里。

花椒叶闷土豆,是前世的李云儿时最爱吃的东西。

在即将进入山林深处之时,李云再次发现了一样好东西,八角。

李云顿时兴奋不已,这玩意可是提味的宝贝,立即贪心的摘了半袋,回去晒干了之后够吃很久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李云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迈进了山林深处。

没走多久,便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并与之展开了殊死搏斗。

果然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难怪附近村庄的村民轻易不敢进山。

仅仅是这一头野猪,便是凶猛无比,即便是一个成年汉子遇到,怕是也要丧命在它的魔爪之下。

好在李云不是一个普通的汉子,而是一个拥有霸王神力的汉子。

事实证明,霸王项羽的一身本事不仅可以用来打仗,还可以用来打猎。

李云的这一趟收获颇丰。

近两百斤重的野猪,一只野兔,两只山鸡,若不实在不好携带,李云完全可以打得更多。

今天是整个瓦窑村的村民们几年来第二开心的一天。

最开心的是昨天,大英雄李云将那群杀千刀的山贼宰了,让他们免受欺凌。

今天之所以如此开心,是因为大英雄李云从山里打来了一头野猪,并分给了他们。

每家都分到了一斤多的肉。

李云兑现了他答应那个熊孩子的诺言。

肉刚分出去,那些乡亲们是如此对待的,小心翼翼的将分到的肉切下个十分之一左右,有的可能还不到十分之一,架起火,烧开一大锅水,便将那连十分之一都不到的一小块肉扔进大锅里,肉跟水的比例,保守估计大概在1比50左右,然后再撒上一小丢丢的盐,便一脸幸福的等在一旁。

在李云看来,如此做法做简直就是对那只凶猛的野猪最大的侮辱。

这样一搞还有什么肉味吗?

简直是糟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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