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之皇帝我当定了
秦国九卿制度(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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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之皇帝我当定了:秦国九卿制度图文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sāngōngjiǔqīng)据史记记载“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今吾已见三公九卿朝士大夫,皆可知矣。试之卜数中以观采。”[1]三公是天朝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经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

秦汉时期

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

秦王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还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这就是三公九卿制度。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即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三公的职责分别为: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从秦开始,丞相正式成为官职,为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为丞相的助手,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是皇帝的耳目。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三公之下的九卿的职责为: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帝宗族事务。但无论三公,还是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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