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哥,我没听错吧?你要用出一万块买我们家的房子?”面前的少年听了叶欢的话,当场就愣住了,满眼的难以置信。
“当然,钱和合同我都准备好了。”叶欢从空间袋里掏出一片竹简和一个卷轴:“这是通天宝号的取钱信物,合同我也让人做过印记,你按个手印,就生效了。”
叶欢一手一个拿着这两样东西,伸到少年面前,脸上是真挚的微笑。
但是他心里却在打鼓。
叶欢是一个穿越者,穿越前的名字挺土的,不提也罢。
穿越前的职业,是一名网文写手,嗯,根本赚不到钱的那种。
他一直都不知道,那些拥有大量读者,月入十几万,上百万的,业内俗称大佬,大神的作品,跟自己有什么区别。
但他始终信奉勤能补拙,就一直不停的做大纲,搞设定,写文,也一直扑下去。
最后,大量的写作终于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益。
他的书没火。
人居然穿越了。
而只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叶欢就确立了一个比穿越更劲爆的事实。
他穿越的这个世界,是自己在上学的时候构思,然后大纲,人设,功法设定写了厚厚几大本本子的第一部小说。
一部都没来得及上传扑街一次,就寿终正寝的作品。
真是奇葩啊。
而面前这个少年,叫姜不二。
是叶欢写的这部书,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叶欢创造的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此时姜不二略带嫉妒的看了看叶欢腰间的空间袋。
虽然显得有些老旧,但这可确确实实是只有家族子弟才能用的起的东西。
而一万块钱,对于姜不二来说,也不啻是一笔天文数字,有了这一万块钱,自己卧病在床的母亲,就能得到更好的治疗。
可姜不二想不明白,这位从小就认识,在同龄人中唯一不嘲笑自己,平时显得大大咧咧,只爱盯着漂亮女孩看的少爷,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自己家的这间破房子。
这栋破屋,是姜不二的父亲在失踪之前,留下的唯一财产,已经千疮百孔,各种事后维修如同补丁一般打满了房子。
房子周围一亩左右,也属于姜不二,被他开垦了一块地,种了些蔬菜,改善生活。
姜不二环顾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叶欢笑了:“马上就要开学了,现在学业压力这么大,你应该没什么时间打短工了,而且你们家这么偏僻,来往于学校和家里,要花费很多时间,你怎么照顾你母亲?”顿了顿,叶欢把那根存有一万块的竹简又向前递了递:“去学校旁边租间房,来去也方便一些,这些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这房子,是抵押,你看如何?”
姜不二看了看叶欢,又看了看那破屋,紧咬住嘴唇,沉默不言。
片刻后,姜不二结果竹简和合同,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然后不发一语,进屋收拾去了。
叶欢知道他一定会答应的。
这个少年,是他第一个创造出来的男主角,他的性格,叶欢太了解了。
性格坚毅,刚直,有仇必报,有恩必偿。
同时,极度的好面子,就算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他很需要这笔钱,却绝不会贸然伸手。
而叶欢刚才那番话,正好戳中了他心中最软的地方,由不得他不答应。
一小时后,姜不二推着轮椅,从房子里走出来。他那位已经卧床许久的母亲,瘫在轮椅上。
挂在轮椅上的两个箱子,就是姜不二的全部家当。
姜不二看着叶欢,眼中竟有些泪花:“欢哥,大恩不言谢,这钱,我一定会还的。”
叶欢点点头:“到时候,我也把房子还你,不过到时候,估计你已经不需要这房子了。”
姜不二仿若受到了鼓励一般,坚定的点点头,推着母亲走了。
叶欢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胸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这可是他创造的第一个主角,从叶欢给他起的名字就能看出。
姜不二。
独一无二。
尤记得,当年斗破还在连载,火的一塌糊涂,屌丝逆袭,莫欺少年穷大行其道,姜不二的设定就有如是萧炎脱胎而来。
不过后来由于这一套不太吃香了,这部耗费了叶欢三年中学时光的作品,连上传都没有来得及,就搁置了。
而且他跟萧炎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个能够改变他们一生的契机,也就是网文圈里俗称的“金手指”,就在他们身边。
只等待一个发现的时机。
萧炎有黑玉戒指,戒指里有药老。
而叶欢设计的,能让姜不二“遇着风云便化龙的契机”,就在这栋破屋之下。
叶欢轻笑一声,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个契机在这里。
姜不二为了一万块卖掉的,不止是一栋破屋,而是他的整个人生。
叶欢穿越而来,搞清楚时间之后,就立刻马不停蹄的提款,搞合同,来到这里,跟姜不二做这笔交易。
他可以肯定,姜不二还没有发现这个价值难以估量的宝藏。
原因很简单,时间还没到。
这栋屋下的宝藏,还是一个“chu女”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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