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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七岁,出版(旧版)

dilir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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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的林华什么也干不了,而母亲也还是在自己出生是去世了。上辈子许下的愿望:想要得到的亲人,恐怕也只有父亲了。而且林华清楚,如果父亲还是不能听从自己的劝阻,在二十九年后,自己一样要失去他。

现在林华就在想,如果这是一部电视剧为什么不少花点能量让自己晚几年过来,直接修改过程让自己的母亲不要去世。想不通就算了,小孩子的脑部还在发育,总是昏昏沉沉的~一会林华就睡着了~

二十五岁以前的林华很帅气,继承了父母的外表,两岁的时候也萌萌的。用能得到邻居的喜爱,这些天貌似隔壁搬过来了一家新邻居。也幸好萌,不然估计要被饿死。

痛失爱妻的林建华每天拼命的工作,刚开始林华出生的头一年,还是请的保姆。这一年林建华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岁多的林华变得聪明了,上厕所、尿床了知道叫爸爸,(不要笑,一岁的孩子没发育,睡着了憋不住尿的)饿了知道摸肚子~一个人在家也乖乖的。在两岁时林华开始很顺溜的讲话,也就没请保姆了~

这年头的人很实在,也没有什么保姆虐待儿童的事发生。四合院里一到周末就两爷们,大眼瞪小眼。由于林建华每天上班,除了周末,林华都自己穿衣服看电视,自己玩。饿了就去隔壁家鹿叔叔家吃饭。因为同是体系内的人,又是邻居,自然关系也好,特别是林华半岁多的时候隔壁鹿阿姨生了个男孩,取个名叫鹿涵。瞬间林华就懵逼了,这也太巧了,上辈子的耿直人气小生鹿涵成了邻居。这也就往隔壁跑的更勤了,因为相差半岁,而且有着正常小孩三倍体质,所以已经对还在摇篮里睡觉的鹿大帅哥上下其手。当然别想歪了,只是好玩而已~

父亲还是依旧走上了体系之路,上周刚刚升了科级~周末晚上做了饭准备喝点酒,但是到处都找不到自己上个月收藏的那瓶老领导送给自己的茅台。看了眼还在吃饭的林华~

“林子,看到爸爸那瓶酒了没?”

林华抬头萌萌的看着自己老爸“我扔了啊,鹿阿姨说喝酒会睡着的,我不想爸爸和妈妈一样总在土里睡觉~”

瞬间林华就感觉父亲的眼镜红了,过来摸了摸林华的头说道:“爸爸以后都不喝酒了,爸爸想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娶妻生子,还想看看孙子。”林华也红着眼眶想哭,父亲以为自己听不懂,可是自己很清楚,而卖萌的话也是故意说得。

上辈子无数次的劝,也不如这一会萌萌的话语,直击内心。

转眼五岁的林华已经读三年级了,频繁跳级的他差点让林父亲以为是妖孽。你见过五岁读三年级的吗?你见过三年前英语就八级的吗?你见过五岁就能穿着开裆裤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谈论**十年后电影走向的人吗?

这五年来,从一岁开始就聪明的小孩,前世“果”所赋予的超强记忆和三倍体质还有绝对音感给了林华太多的好处。大脑的三倍开发,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如果不是怕太变态,林华现在可以去读大学了~

从上辈子带来的U盘在自己的脑海里成了一段可搜索的记忆~每天听着前世的流行歌曲,看着电影入睡,也会学习一些表情和演技。但系统的学习还摸不到门路,只能买一些书籍方面的知识。

从今年开始林父亲就不怎么管林华了,只要关于学习,一律支持买书~

这一年林华也开始写了一部小说(诛仙),只是这年头都没有中文网,想要发表出去只有两个办法,出版实体书和报纸连载。而出版实体书是不能的,没名气的作家没人会相信。而报纸就要花钱迈版面了。

这天周末林华上午写书,下午陪老爸去鹿叔叔家坐了会,两个大人去书房谈事,也就陪咱们的鹿大帅哥玩了会泥巴。晚上刚好两家人聚餐,林华看两位大人刚刚在书房里似乎谈的很开心。下定决心的拿出两叠纸,递给林父说道

“老爸,我这半年写了一部小说,想买报纸版面连载,您给看看。”

林父瘪了瘪嘴,这小不点的孩子能写出什么东西,但是想到自己孩子从小就聪明,还是拿了过去。“先看看,不行的话就别做梦。”

旁边鹿叔叔闻言来了兴趣,顿时两个人头挤头看了起来。首先就是条理清晰,没有错别字,后面就是故事情节,这个年头这算是仙侠小说的鼻祖了。两人大为吃惊,看着看着慢慢被剧情吸引。等另外三个人吃完了,两人都没开始吃。

“这林华的书不错啊,你们俩大人还忘了吃饭。等吃完再看吧。”鹿妈妈开始催促起来。

两位爸爸抬头吃惊的看着林华,虽然鹿爸爸早就知道林家这孩子不简单,不过还是吃惊他的文彩。

林爸爸是广电局工作的,出版社的人自然认识,开口就说:“取个笔名,我明天拿去找人给你出版,直接实体书,你先不出面。免得别人以为我以权压人,这是好书。不愧是我林建华的儿子。”

“这书这么好?都可以出版了啊?”鹿妈妈表示很吃惊的看着林华。

“没问题,老爸你帮忙就好。”林华这几年慢慢的把自己表现的成熟,虽然慢,但是还是让人觉得妖孽。彩票的号码都有,未来三巨头的地址也有,必须让父亲信任自己。才能在还没成年就能完成进娱乐圈前自己后方的铺路。

三人吃完饭就开始看林华的书,越看眼睛就越亮~

留着看书的三人,林华带着小鹿涵去看电视了。还小的鹿涵成了林华的小弟弟,天天跟着一起浪。只是成年人灵魂的林华总是再写小说,鹿涵就扯着衣服要一起玩~

看着电视里的老版射雕,林华突然对鹿涵说“小鹿啊,我们以后一起当明星怎么样?演电视,唱歌……”

“哥哥你要当明星啊,那我也要,一起~到时候我要这里面的漂亮姐姐当我老婆。”鹿涵指着电视说着这句话时,瞬间就把林华笑喷了。黑历史啊黑历史,以后有了一个20年的梗了。

第二天东方出版社的合约被林爸爸带回家,林华在作者上签名,林爸爸在监护人一栏上签名。笔名:心爱的美人。

为了这个名字,还和林爸爸争执了半天,还以为自己儿子五岁多就早恋了呢~林华能怎么说,难道说这是一个人名,是你未来儿媳妇的名字?

诛仙里的碧瑶和陆雪琪,成了这一代年轻人的女神,痴情,悲剧。妥妥的催泪~他们以为的作者应该是一个年轻的帅哥,以张小凡为原型想象。可惜他们不知道这就是个小屁孩~

两年的时间林华出了两部书,一部诛仙,一部神墓。成为了**仙侠奇幻小说之祖。而作者一直都没露面,让人想不出到底是怎样的人写出如此凄美的故事~

神墓的雨馨、晨曦~第二卷结尾的逆天七魔刀。那个小女孩的身影一直在读者的心里挥之不去~

“千重劫,百世难,恒古匆匆,弹指间!不死躯,不灭魂,震古烁今,无人敌!待到阴阳逆乱时,以我魔血染青天!亿万生灵为兵,百万神魔为将,拜将台出,众神慑服。镇魔石染圣者血,大封天下万魔,敢于天抗!”这些句子在这个年代简直让人热血沸腾。

而林华此时正坐着飞机飞往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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