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微之齐鲁柳长青
第十章 密约(三)(旧版)

齐鲁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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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还想不想接着听啊?”老师望向下面,见没有人反对,便说道,“那这样,想听的就留下来接着听,不想听的,现在就走吧!”话说完,还真有几个男生站起来就往外走,结果还没走到后门,就被式薇给呵斥了回去,还起身把后门给锁了。“你看,身体不舒服的都来了,你继续吧!”

“那咱们就继续聊聊这‘情到浓时情转薄’。在现实社会中,人,最大的优点是情,最大的弱点也是情。情是人的本性,从这一方面来讲,人是没有好与坏、善与恶、真与假之分的。在诗歌中,情的作用及地位更是不可替代的。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你是满怀感情去创作,即使你的文笔不怎么好,作品也是可圈可点的。当然不单诗歌这样,对于其它文体也是如此。因为情会给人感动,也最能打动人心。从最初的《诗三百》到《汉乐府》,其中不乏文笔简单但传为经典的,其后的田园诗也属于这类范畴。正是由于真、不做作反而会引起共鸣。但如若像花间诗那样过于露骨、没有避讳,反而又让人反感。就像情侣,当第一次说出我爱你时,虽然姑娘会害羞地说你讨厌,但这确实是最真心、也是最感动的;可如果彼此之间经常提及,时间久了便会习以为常,心里荡不起一丝涟漪。这也是我们与别人最大的差别:不爱则已,爱就爱的彻底、轰轰烈烈。所以便有了鸳鸯、比翼鸟、连理枝等爱情的代名词,也便有了牛郎织女、董永与七仙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唯美的爱情故事。人们不会去计较这些故事的真假、人物的有无,人们只会对这样的爱情痴痴向往,并一代一代传递下去。所以关键还是在于朴,在于恰到其处,就是所谓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什么才是情呢?世间唯有情难说,如果非要说也不妨一试。释迦牟尼说四大皆空,老子说有生于无,孔子说舍己为人,儒释道三教同根所生,皆言情之本为空,而要让我说,情就是性。可我们一般不这么讲,非要说成理性。性如果要用理去约束就不是实质意义上的性了。性很大,也很复杂,是人最根本的意义所在。那什么才算是性呢?靠自己的本能去思考去生活,不受任何的束缚限制,精神绝对的自由就是性。性是最可怕的,我们永远都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尤其是他的思想、心理,还有那些藏在灵魂深处不为人知的东西,从这一层面上讲没有绝对的人,因为自己连自己都不清楚,行为与本性永远都无法统一,所以人只是一种存在。可正是由于这种存在,人才会越来越迷失自己。所以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都不会有绝对的自由,除非回到原始社会,过动物的生活。但是社会状态还不能乱,不能由着每个人的意愿,所以就有了法规制度来统一约束,于是就有了理性。什么是朴?理性即为朴。理是约束,性是感情,被恰当约束的感情则是朴。这么分析如果很难懂的话,不妨再浅一点讲:情有亲情、友情、爱情,每一种感情如果真挚、发自内心,也就可以称得上朴了。一个好的诗人,要善于将情在浓与薄之间转化,掌握好分寸与火候。可是这样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浓与薄如何界定。这恐怕又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又要回到朴的问题上来。这么想来,古人所谓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也只是个人的感觉罢了。同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有的人觉得很好、恰到好处,有的人却觉得很偏激奔放。喜好不同,自然也就评论不一。但是诗人写诗如果太注重于他人的喜好,执着于浓薄之间,而非自己的真情实感,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写。根据自己情感的变化,顺势而就,若能一气呵成固然好,若不能也要根据感情走向而适当安排调整,不能‘为文而害意’。所以诗的灵魂便是诗人的思想与情感,只要能酣畅淋漓地表达出来,形式不重要,诗的整体气势的浓与薄也就只能作为参考而不再是约束的必然。”期间,不归想到什么,觉得哪个方面是重点,就会在黑板的相应地方写下来。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了,不归瞅着“无为有处有还无”,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

“写诗不是炫耀文才,诗如果没有真情实感,只靠语言华丽衣表的装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写诗最终要么抒情要么论理。说句诛心之言,理与情相较,可有可无。我们最难以接受的就是听人大讲特讲什么所谓的道理。道理谁都懂,但凡有点文化和阅历的,说的太多都会产生审美疲劳的。虽然说道理会随时代发展而变化,没有穷尽,可在现世里,如果千篇一律说的都是同一道理,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负担。当然这并不是说诗中写理就不可行、不重要了,话不能这么讲。有一种诗叫哲理诗,通篇全在讲哲理,非但不给人以折磨感,反而更有人喜欢它深藏的韵味。而对于抒情诗,如果在热情洋溢、荡气回肠的时候,不经意间且顺理成章的道出一句哲理,那诗的品味立时就提高了,这在抒情诗中是普遍现象。虽说情最能打动人心,而情却往往和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互增补益,有锦上添花的作用。这就涉及到理在诗中应不应该出现,于什么时候出现,以何种方式出现的问题。理的出现不能太突兀,亦不能太偶然,应当与情链接的天衣无缝,给人浑然天成的感觉。如果理出现的太早,那么诗势必会以理为中心展开,处处牵强附会。这样一来,情就像从理中酝酿而出的一样,总是感觉不太那么自然。理的出现有一段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情。但古往今来不论是流派,还是信仰,抑或宗教,都不乏坐而论道之人。如果在‘坐’之前,经历了很多事,体会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那么‘论道’也可以;但若只是凭空臆造,那就不免有失水准了。这对于理来说,就像情在前面慢慢铺垫引导,等情积累到一定程度,理的有无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如果是这样,那诗到了这种地步,理的不出现要比出现更好一些。这在艺术上就是维纳斯断臂之美,用我们的观点就是红楼梦残缺之妙:正是由于不完整,才会拥有丰富的想象空间,而想象中的美无疑是最美的。因为理没有绝对的正确与否,自己所说的理在别人看来或许是不可理喻的。佛家常说普渡众生,如何渡,于佛只是一种点播,关键还是个人的顿悟。悟透了,那就会立地成佛了。所以善于写诗的人,他创作的时候,定会特别注重这一点。读他的诗,想来似乎什么都没说,又仿佛已经说的很明白。这就是诗中理最成功的出现方式:寓理于情景之中。像那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花落去’与‘燕归来’本是自然之景,诗人却把自己的感情‘无可奈何’与‘似曾相识’加入其中,这么一来诗就活了;而诗中所蕴含的理,或许会在某一时刻无意间涌入你的脑海,越体会就越觉得十分美妙。可如果要说出它的美妙又是那么的不可琢磨,好像触手可及但又说不清、道不明,这就是自然的妙处。可如果是处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场合,就不由你这样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雄才大略的曹操从不计较什么约束,也没有谁能约束他,而他又岂是遮遮掩掩之辈。故而他的作品才真情流露,有什么说什么,从不考虑别人怎么评价,我行我素坦荡磊落,所以直抒胸臆也是一种自然。又假如处在阮籍的背景下,‘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无论你怎么品读,都不知道诗人伤心什么。可是诗人难道就想这样?没有办法,只能曲折写理了。这种写理方法很是奇特,写出的诗更是晦涩难懂,好像说了,因为我们能感受到诗人很伤心;有好像什么也没说,因为真的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他的诗‘虽事在讥刺,而文多隐避,百世之下,难以情测也。’所以自然之中见理,理就归于自然;曲折之中见理,理就不免曲折。不管是哪种情形,品味得出诗中之理也好,品味不出也罢,理都会在那里等待着有缘人,一天、一年甚或是永远……”说到这,总算是说的差不多了,不归想了一想,最后总结道:“文、情、理对于诗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追求无可厚非,但也要适可而止。文虽然能出奇制胜,但也属于劳师袭远,所以奇语不得不慎重;情固然是亘古不变的,可伤情者不永,浓薄还得多加把握;理也是举足轻重的,然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有无也得小心拿捏。在我看来,文情理最好能在诗中完美结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情文并茂的效果,这样的诗才会成为经典。情理有一,诗就不会埋没,可若只有文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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