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冢
第三十一章 拜神(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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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名,曾静怡自然是识得的,但是现在的她正处在心伤的边缘,哪里还管得上他呢?

自那日回,曾静怡总是在想着他,总是在回忆那段令人难忘的不同经历,脸上经常不自觉会流露出爱恨情仇,每当丫鬟小敏带着疑惑问起,曾静怡总是会修红脸,扭捏答曰,我是想到好笑的事嘞,就是最后被发现,自己还放下尊严,祈求良策。

今日见到那个混蛋,曾静怡本来是很欢喜的,在心中还在感谢各路神明菩萨保佑,所以聂小混向她乞讨,她毫不犹豫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搜刮干净给他,甚至还向丫鬟小敏借钱给与,但是没有想到,没想到,到最后那混蛋居然把她当成了路人乙,亏得她还一番苦心,换来的确是如此荒凉的结局,恨那秦怀玉是如此的薄凉寡义。

只见曾静怡脸色铁青,嘴唇紧闭,偶偶有牙齿的磕碰声传出,而眼神很像是有星火闪烁,身体站得笔直,双拳紧握,关节之处有噼啪声起。

自从那日小姐失踪回归之后,小敏总是看到她莫名其妙的发呆,傻笑,原先以为是因为小王爷回来?并无在意,只是看如今这情况貌似是自己完全搞错,桃代李橿了?小姐爱上了那个臭乞丐,绝对的稀奇,绝对是大新闻,绝对的大火爆。小敏的心脏扑通扑通像打雷,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稍微片刻,马上故作镇定开始否认,大呼不可能,坚决不允许,公主怎么能被癞蛤蟆叼走。

然而当小敏拿如今和以前相比较,才发现自己最不希望的,最不能忍受的居然是真的,小姐爱上了那个臭乞丐,那个脏兮兮的一清二白的长得一塌糊涂的矮个个。

以前与现在不同点:

1,自打小敏跟着小姐以后,她从未看到过小姐发脾气,记得在小姐五岁那年,经过别克山时,遇到一只受伤的很可爱的雪白兔子,于是小姐同情心泛滥或者说是真心喜欢决定带回家中饲养,一晃就是两年多,小姐对兔子的感情不可谓不真不实。可是兔子确被她那个弟弟,也就是曾家少爷,给宰了(此事是因为曾少爷想让曾小姐帮忙作功课,小姐拒绝,于是少爷就怀恨在心,悲剧就此发生),当小姐发现兔子不见并且找到时,只剩地下一堆残骨,肉都被她那亲爱的弟弟给烧烤吃了。小姐大哭了一场,并把兔子能够找到的骨头全部装起来且埋葬。这么悲壮的事情,小姐却只是哭过,确并没有发脾气。

2,小姐每年都会收到小王爷的礼物,金银首饰基本上年年都有一套,虽然小姐不是经常穿戴,但是只要穿戴那么必定就是小王爷送的,小王爷是谁啊?京城中的风云人物啊,打个喷嚏,整个世界也的晃上两晃。而且小姐也确实很喜爱小王爷的礼物,毕竟其他的金银首饰全部被小姐送人了,留下的只有小王爷的,然而就在今天,小姐居然把金银首饰全部送给了那个臭乞丐,其中有部分还是小王爷刚送不久的。

3,小敏觉得这个乞丐很眼熟,歪着脑袋深想片刻,她想起来了,就是,就是小姐画的那幅画,越想越对,虽然画像比较好看一点,但是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和浓墨歪歪的眉毛确是一模一样,以此类推,就越看越像了,身材,脸型…

难怪小姐会对他这么好,而百般阻挡我,当时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我怎么这么笨死呢?

真的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这乌鸦嘴?怎么说中就中呢?早知道就不出这注意啦!

惊天的发现,把小敏的心涔透的拔凉拔凉的,差点被吓得心脏停止就此病故,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阻止这场人间悲剧的发生,一定要让癞蛤蟆吃不上天鹅肉。

犹豫半响,小敏才决定把这件大事先搁下,等回家再想对策,小心翼翼道:“小姐,我们现在去哪。”曾静怡大声道:“去寺里。”说完就叮当叮当的大步走了。

小敏又小声道:“小姐去佛堂走这边是不是近点?”

咔嚓曾静怡停住脚步,眼睛四处看看,嘴中发出一声呐喊“啊”,转身又叮叮当当的大步走,步速更加急,更加快。而淑女从不会那样走路,她是把怒气发在了鞋子和路上。小敏摸摸额头,心中哀叹,小跑跟上。

聂小混咬着嘴唇,心里默念着给自己打气“再坚持片刻,再坚持一会儿我就能追上了,加油,你行的”然而几百遍过后,他还是没能追上那个臭乞丐加强盗。

聂小混此时的感受特别奇怪,脑袋有些晕,胸口老感觉呼吸跟不上,双脚有些小晃荡,好似随时就能倒。心中一声哀叹“亚麻得,老子不行了”,稳住已经有些不受控制打着嘟噜的双脚,稍微歪些腰,双手叉膝盖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大把大把的抹汗。

呼吸稍微匀称,再寻乞丐身影却不得见,聂小混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老乞丐就这么能跑?他可是模糊的记得,无论是京城的大街还是小巷,是集市还是慌角,他都去过,好像都不止一趟,甚至有的路径起码经过了五六趟。

聂小混脱下衣服,拧干净汗水,重新披上。发现肚子特别的难受,那应该是饿,于是在心里又开始大肆咒骂那个臭乞丐,希望他走路摔死,喝水呛死,吃饭咽死,被噩梦吓死,被狼狗咬死等等所有一切自己会的污秽之词全部奉上。

满腔牢骚发尽之后,肚子确实越来越饿,无奈,只好苦思良策,他长这么大,唯一的一个朋友,唯一能够靠得住的朋友,就是那个最不靠谱的老大不小的王小生,可惜王小生也是个乞丐,从头到脚可以说是干净得比雪还亮,也是那种过了这顿没下顿的主,找他,那无疑是铁公鸡上拔毛,十有八九是等着挨饿,况且现在也不知道他在哪。

聂小混心中哀叹“活着真不容易啊!哎…烧杀抢掠,偷鸡摸狗,连谎带骗,这些龌龊的事情自己是不屑干的,真是冬日起凉风,越吹越爽。”眼珠子一转,朝准一个方向行去。

怜安寺是沅州最大的一个朝圣之地,大殿可容千人之多,这里是人们求福避灾,寻缘问子,许香还愿的一个心思寄托所,这里常年烟火鼎盛,佛经普照,特别是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那里的人几乎是成几何倍成长,可以说是进寺庙大门都得排队,无数和尚一起诵读佛经,随着漫天的烟火爆竹传送到大街小巷,覆盖整座城。

今天是十六,来寺庙上香的人比节日期间要少上很多。但是络绎不绝的人群还是让人唏嘘不已。

两人一进寺庙,便有一个年轻和尚迎了上来,双手合十,虔诚念了声佛号,道:“曾小姐,这边请。”

曾静怡双手合十回礼道:“麻烦小师傅了。”

小和尚带着两人走至佛祖雕像下方的一个老和尚身旁停下,只见老和尚跪资挺直,右手轮佛珠,左手做佛状,眉毛洁白且长,胡须洁白像佛尘,眼睛紧闭,口中念念有词,老和尚前方有一个长长的大法桌,法桌上点油灯,陈列有各种法器,还有斋供等一切必需品,其左右无人,只有蒲团,而身后确是有和尚的,状态与之一般无二,物品的陈列也相差无几,只是稍少些,而人确依次多了起来,而且是散开的,总共四排,二排二人,三排三人,四排四人,第四排之后才有普通的祭拜之人,当然僧众之间也偶有祭拜之人。

小和尚轻声唤了声佛号,道:“方丈,曾小姐来拜佛。”转身离开。

方丈睁眼看向曾静怡二女,喧了声佛号,道:“曾大小姐,请。”

曾静怡道:“打扰方丈清修,请小女子有罪。”二人跪下。

方丈道:“为人排忧解难本是我等本分,何罪之有,不知小姐今日想拜何事。”

曾静怡扭捏着,不知该如何开口询问,脸色微红。

见势,方丈心中顿时明了,于是从面前的法坛上把签桶递给了曾静怡。

片刻,曾静怡恢复正常,摒除了心中一切杂念,然后虔诚的拜了拜,再双手捧住签桶沉吟少许,然后摇动签桶,只见一支签从桶中飞出,落向钱右前方的香油钱桶处(香油钱桶是一个和尚雕像,双手作阿弥陀佛状,脸露慈悲,眼神凝视似在纵观世人一切悲苦,整个看上去,像是一个普度众生的怜悯菩萨。头顶处有一开口,专给心存善念者添香火钱用,腰部四周都开有口,似是在向全国各处散钱)咚,落地,再翻几个滚,恰巧就滚到了另一面。

聂小混熟门熟路,避过主道,再转经小道,街道上的人影随着他的脚步而变得越来越少,房屋的档次和城中相比也渐显不如,耗时大约十分钟,他在一栋房屋前停下。

房屋整体看上去还算不错,中规中矩,不好也不坏,一层楼,大概有一个大厅,三间卧室,有一个庭院。然而如此的一栋房屋,看着确有些怪异,不漏雨,但到处都是灰尘,似是很久都不曾被打扫,庭院中,挂的辣椒,玉米,草药等能经晒之物都有些变色,特别是辣椒像是一碰就能化为灰烬随风飘散。墙角处有三脚架,架子偏斜,木头有些腐烂,左边有一口井,滚轮上的绳索已经老化,右边有一个小棚,棚下有一个炉灶,锅子很大,确不成生锈,这大概是这里的唯一的一件能上得了台面的东西,炉灶旁有麦杆,早已破烂得不成样……这里一切的感觉,就像是很久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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