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的孤儿
第八十一章 过去的十年(二)(旧版)

亿可雨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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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过去的十年(二)

“那之后呢?倒了美国之后,你又怎么会消失的呢?是发生了什么?”宇雨问道。

“我记得当时我到了那边,梵天雨已经给我安排好了一套很好的别墅,和一个看起来还算亲切的菲律宾女佣。他在这一点上,应该是完全没有想要虐待我的意思的。可是,恐怕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安排的这些,在之后的半年里,却简直成了我的梦靥。”

“知道吗?当时梵天雨是派的一个助手把我带到美国去的。而那个助手,在美国住了仅仅2天时间,见那个菲律宾女佣还得上勤快,又对我很亲切似的。于是,他就很方心的走了。从那之后,我再没见过当初的那个助手一眼。前几天,我见过梵天雨现在的助手一面,很年轻,显然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人了。估计,是当上副总什么的了吧。”对于梵天雨换助手这件事情,梵雨自己也是觉得非常奇怪的。

她记得,从自己有记忆以来,那个曾经的王特助,就是梵天雨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可现在,这是升官了吗?梵雨不知道,却能隐隐感觉到,事情不是只有那么简单的。

“这个我好像知道,梵天说过,那个王特助,从他十几岁的时候,好像就失踪不见掉了。他好像没有再出现在梵氏集团中过,甚至,梵天说,那家伙似是在商场上面,消失掉了。”王特助的事情,宇雨也是非常奇怪的。

以前,只要梵天生日,或者是几人闯祸的时候,他们总是会看到王特助在众人面前出现。因为帮着他们解决了不少打架闹事事件,所以几人对他的影响都是非常好的。私底下,他们都是叫的他做叔叔。但是,突然有一天,这个叔叔既然莫名其妙的失踪掉了。梵天曾经问过梵天雨,得到的答案,却是一顿臭骂。对于这一点,直到现在,他们还是十分不解。

“这我就不知道了,估计是摸到了梵天雨的逆鳞吧!”梵雨似笑非笑的说着。别说是一个特助了,自己这个亲女儿,不是也被他狠心的丢到了那狗不拉屎的地方去了么。梵雨心中,恶狠狠的想着。

“我只知道,在发钱方面,他还算是准时。每个月的第一天,他必定会打一笔为数不少的钞票到我的银行户头。然后,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来过。哈哈,哼可笑吧,梵氏集团的大小姐,既然,只值那几把钞票而已。”

“而事实上,在某些人眼中,当时的我,甚至几乎没有任何价值。就是因为这样,没有人知道,那个看起来很亲切的菲律宾女佣到底对我做了点什么。我一直很想知道,她的心,是不是也和她的肤色一样,一样那么的黑!”

“还记得,那是助手走的第二天。女佣很快就发现了我听得懂她在说什么,却根本不讲话的事情。她误以为我是因为不会讲话才这样的。于是,对我的态度,很快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反正,也不会有人在特助面前告她的状,一个小孩子,又不会说话,对她态度差点,又有什么关系呢?随之而来的,自然是每天的恶语相向,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打我几个耳光。当然,这其实,已经算是不错的了。也只是刚刚开始的那段时间而已。”

“当一个月过去之后,她开始领悟到,根本不会有人打电话给我。我完全,就只是一个被人丢弃不要的小孩罢了。要不是那套还算漂亮的别墅,和那相当可观的生活费,她甚至不相信我是有爸妈的小孩。”

“于是,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欺负我,虐待我。没过多少时间,我们两个的关系就颠倒过来了。”

“再外人看来,我是主,她是仆。而事实上,我每天在家里,给她洗衣做饭擦地板,她却每天穿金戴银的出入各种夜总会和娱乐场所,花天酒地,外加吊男人。还时不时的,带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回来过夜。你知道吗宇,那个女佣,不仅仅经常打我,骂我,她甚至变态到会给我做一套小号的女仆装,每天看着我在她面前,使唤我。而你口中的那个父亲,梵天雨大人,从把我送出去的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过问过我的任何事情。梵天曾经问过我,既然回国了,为什么不大摇大摆的直接回家?他说他有百分之五十的信心,梵天雨不会再赶我离开。而且,这半年以来,他背地里,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过,希望我能认祖归宗。这么久了,我的答案,却从来没有改变过,也永远不会改变。”

“大约一年之后,那个女佣终于算是自食其果,得到了她应有的报应。”

“那是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已经穿着睡衣,上床睡觉了。记得我迷迷糊糊之间,听到有人摔东西的声音,之后就听到一阵吵闹声。我穿着拖鞋跑出去看了看,没想到看到的,既然是那个女佣躺在地上,动作,显得很怪异。本能的,我想跑过去扶她一把,但走近了,却发现她满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肚子上还插着一把刀,而且,已经断气了。”

“现在想想,估计是那个女的,经常穿金戴银的出门,终于有一天,家里来贼了。不过,当时的我可不知道这些。我看到那个女人躺在地上,已经没气了,又不知道那个歹徒到底逃跑没有,于是我吓得拔腿就跑。我好怕,因为那个场景,那躺着的样子,还有那满身的鲜血,让我觉得熟悉。那种感觉,压抑的我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我只记得,我跑了很久,大概一两个小时,或者还不止。跑的时候,还没注意看路,等我再也跑不动,停下来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那是在哪里?”

“也怪那个菲律宾女佣,平时根本不准我出门。那时候的我,有还太小,家里面,在市中心。出了门五分钟就可能找不到回去的路,而我偏偏又怕的跑了好几个小时。当我穿着睡衣拖鞋,站在都没车的马路中间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那一刻是在哪里?就这样,没几天的功夫,我就沦落为纽约街头,一个小流浪汉。肮脏,浑身充满臭气的流浪汉。”

“流浪汉?”宇雨大惊。

他知道梵雨之前是被Alex救的,但他以为那是梵雨自己从孤儿院什么地方跑出来,才会碰到的Alex。却不曾想到,她竟还当过流浪汉。“那你流浪了多久?在哪里住的?吃的又是什么?”

“哈哈,你大概不知道吧。其实城市,是有很多地方,可以住人。”

看着宇雨的样子,梵雨也清楚,这家伙绝对不知道。那样的日子对于梵雨来说,虽然辛苦,但却并不怎么凄凉。起码,她离开了那个让他觉得心都早已凉透了的地方。和很比起风餐露宿,她更加受不了的,却是冰封心脏。

“开始的时候还是夏天,天气还是热的。那个时候,我就在街角巷尾某个垃圾桶边上住住。跟小猫小狗抢点东西吃吃,就能算是勉强度日了。但是当秋天到来,我身上穿的短袖睡裙,就有那么一点不给力了。于是我找到了一个更好一点的地方哦。”

“哪里?”宇雨皱着眉头问着,他的声音,早已经带着几分颤抖。就连身体,也是在微微抖动着,表示着他此时心中的不平静。

他听的,那是已经很上火了。但起码故事的开头,梵雨还有地方住,还有口饭吃。但是,当听到梵雨从家里面跑出来之后,宇雨就有点听不下去了。

想她一个小女孩子家家的,从小就是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到美国之后,却去给别人当下人使唤。现在,既然还当起了流浪汉,还是不会说话的流浪汉。这叫宇雨怎么接受的了。

想想当初,那个可爱的如同天使般的小梵雨,穿着睡裙在街上流浪的日子?想想他就觉得心疼,更不要说是继续听下去了。

怪不得,怪不得她不让自己告诉梵天。要是梵天知道这所有的一切,原因,还都是因为自己当初冲出马路,还失忆造成的,想必他真的会疯掉吧。宇雨基本上可以肯定,倘若梵天知道了自己妹妹那些曾经的遭遇,必定会大受打击,甚至,会有一蹶不振的可能。要是再知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宇雨已经无从预料。

“天桥底下!哈哈,哪里可好了,除了蟑螂老鼠有点多,偶尔还死个人之外,基本上冬暖夏凉,所以住的人不少。当然,基本上就都是一些流浪汉了。”梵雨带点自豪的口气说着,她可是很清楚的记得,当自己找到那个天桥底下的时候,那就像是找到了极好的宝地一般。要不是那些大龄乞丐,有着一定的领地意识,想来那时候,她的日子,会过的更加好上一些。

梵雨说的轻巧,边上的宇雨,听得却是一阵心疼。抱着她的胳膊也加紧了许多。

“还要继续听下去吗?”梵雨意识到宇雨可能会有点接受不了了,所以小声的问了他一句。

“恩!”宇雨却是坚定不移的说着。

其实,他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了,那样的事情,是之前,他完全没有想到过的。但是,起码,由梵雨自己说出来,要比他回去瞎猜,来的好很多。

“好。”梵雨笑笑,继续了她的讲述,“我搬到天桥底下去其实没什么,我还曾经偷偷跟着一些要饭的后面,学到了很多秘诀。在天桥底下住,确实比较暖和,但是有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老鼠太多,而且有的会咬人。”

“我刚去的时候,每个礼拜都会看到不少人被咬死。但我那时候就觉得好奇,为什么我和边上那个大叔不会被咬,甚至没有老鼠往我们身上爬。后来,我偷偷跟着他才发现他是一个很聪明的流浪汉。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梵雨嘿嘿笑着说。

她从始至终,都没有真正看清楚过那名流浪汉的脸长什么样子。可能因为太脏,也或者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只是,他却对梵雨非常的好,好的就好像是自己收的徒弟一样,流浪汉方面的徒弟。两人也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过着如同师徒一般的日子。直到,那年冬天,那个老一点的流浪汉因为冬寒交加,感染了风寒,从而.............

“他会不定期的捡一些猫屎和猫毛到自己带的地方,而且他还会很善良的帮我捡一点扔在我坐的地方。那些老鼠就不敢过来了。他是我那时候唯一的朋友,我们从来不说话,但是他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比如说,到哪里可以捡到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到哪里可以捡到保暖的衣服裤子之类的。还有他告诉我冬天要多收集报纸,可以保暖。你知道吗,在遇到他之前,我饿的时候都是很笨的去翻城市里面的垃圾桶,或者是去菜市场捡一些别人不要的烂菜叶,生着吃,有的时候还活着泥巴,恶心的要死。”

“还有一次,我很好呗的在菜市场捡到一根别人掉下来的香肠,刚吃了一口,就被人误以为是我偷东西吃,结果好几个人连追了我足足几条街才跑掉,还差点被人打死。打那之后,我再也不敢去那个菜市场了。”

那个场景,对于梵雨来说,也算是记忆犹新的一个片段了,起码,她记得那些追着自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中年人,当时脸上,那无不愤怒的眼神。以前她觉得很恐怖,但现在想想,却带着那么的一丝可笑。十几个大人,愣是被一个小孩子刷的团团的跳。

“可是我遇到那个大叔之后,我跟着他出去,是一家饭店的后巷。那里,有很多别人吃剩下的,用我们天朝话叫——潲水。哈哈,他还很客气的请我吃哦。”

恶心吧?确实。但是,和饿死相比,潲水,显然是显得那么的美味无比。

“跟他出去,我还在冬天到来之前,捡到了一条破了好几个洞的女士牛仔裤和一件大的要死,其他地方还不错,就是被划了一个口子的男士羽绒背心。这也是我后来那个冬天勉强没被冻死的原因。不过那个大叔就没什么好运了,他在一次出去找吃的的时候,被车撞断了腿,不能走路了。之后,我虽然经常会给他带点东西回来。不过,也总是被几个打我一点的男孩子抢去。冬天还没有过半的时候,他就在我外出的时候,给饿死了。”

“那时候我虽然每天都是睡在他的不远处,却也是隔了几天才知道他已经死掉了的事情。老乞丐走了之后,我就学着别人埋那些被老鼠咬死的人的样子,把那大叔给埋掉了。”

“其实,冬天接近尾声的时候,我自己也已经快要被饿死,冻死了。冬天的时候天气太冷,吃的东西又不是很多,想要靠白天出去就找的到两个人的东西吃,那是基本上不可能的。就连我自己都差点饿死在那个冬天里面。那个大瘸走了之后,我们就经常被那些大我一点的流浪汉欺负,而大叔死后,我就被赶出了那个温暖的天桥底下。”

“我也记不得那是被赶出去几天以后的事情了,只是后来听Alex说,好像那天是平安夜。我又冷又饿的昏倒在路边,而当时,还只是个穷摄影师的Alex,刚好从酒吧里面喝好酒出来。他说,那天是不小心踩到我的手了,才把我弄醒。我大叫了一声,他才知道,自己刚刚踩到的不是狗屎而是一个人。他问我叫什么,几岁,我没说话就当着他的面又昏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在医院里面了。”

“我醒来,发现自己在医院,Alex用他身上几乎所有的钱帮我交了住院费。他自己,也就没有地方可以住了,也只好留在医院里面过夜了。那天,是圣诞节,他还把最后几美金拿出来,给我买了一顶很可爱的圣诞帽。”

“当我醒来之后,可能因为昏迷太久了吧,我既然短暂性的失忆了。不管医生护士怎么问,我既听不懂,也答不出。有一点,算比较走运的是,因为失忆,我的失语症反倒是不药而愈了。只是,当时我的英文真的很烂,基本上只能大概听懂,‘Whoareyou!’‘Howoldareyou!’这两句。然后我的回答就更加简单了,直接‘Idontknow!”

梵雨想想都觉得那时候发生的事情好笑。不管人家问她什么,她就一句‘Sorry’,要么再加一句‘Idongtknow.’就连这后面一句‘Idontknow.’还是梵雨后来几天在医院的时候想起来的。最开始的时候,她就只会摇头,还有说一句,不记得,或者不知道。

最好笑的是,人家Alex开始问她你叫什么的时候,梵雨还很可爱的向他笑笑,用中文说了一句,叔叔,我不知道,不记得了。也不看看那个时候,Alex也就刚过十八岁生日。

“那之后呢?你怎么会和Alex一起生活的呢?”听到这里,宇雨知道对于梵雨来说,最大的苦难,那算是已经过去了。

“当然是因为出院之后我就一直跟在他后面啊。当时的我虽然不太会说英文,但是,很奇迹般的,我小时候既然学过意大利语。有次,我听见他在跟人说意大利语,之后我就用意大利语赖上他了。反正那个时候,我也记不得自己之前做过些什么,更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所以,就很不要脸的跟着他,他走哪儿,我都跟着,美其名曰,报恩。嘿嘿,其实,那个时候,是完全的蹭吃蹭喝蹭照顾。每次,他走哪儿,我就在他后面叫,叔叔叔叔,你慢点儿走。叫了几天,他习惯了就回头骂了我一句,不准叫叔叔,要叫哥哥。说来那家伙也真的够笨,既然这样就被我赖上了,嘿嘿。”梵雨好笑的说着。

当时的她可是追了那个大家伙足有三天三夜,才让她给赖上的。

理由是,“我欠你好多钱吧,那你就养着我吧。等我以后长大了,挣来双倍的钱,再还你?”而且梵雨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什么都会做,可以当他的免费保姆。

“那之后呢?跟着Alex之后,你又做了什么?”听到这里,宇雨的脸色,终于算是有了几分缓和。

他知道,一切,已经有所好转。可以说,是Alex的一时善念,拯救了梵雨的性命。同时,也是他的一丝善意,最终成就了如今的大师级摄影师。

“这后的日子就好过很多了。他说是在平安夜捡到我的,所以给我取名叫Eve。他说那天天上下了点小雨,所以很巧合的,那个时候的我,就给自己取了个中文名字,叫做小雨。很凑巧对不对?哈哈那个时候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就觉得那个名字好像原本就是我的名字一样。”梵雨笑着说。

“那你是什么时候恢复记忆的呢?”

“恩,”沉思片刻,梵雨想起来了,“大概一年多以后吧。我那个时候去超市买东西。结果回来的路上,差点就被汽车给撞了。当时,我就好像脑子里面瞬间闪过几个画面。后面的大半年的时间,一个个片段不断在我脑子里面闪过。慢慢的,我也就有了一些原本的记忆。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之前的全部,我是不是都给记起来了。时间太久,我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忘记了多少,又是想起了说少。”

“那后面呢?你跟Alex一起,怎么会腿出事情的呢?恩,好像还不止,应该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伤疤,对不对?”宇雨依旧抱着梵雨,听他的语气,梵雨就知道,现在他已经没有像刚刚那么紧张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梵雨遇到Alex之后,虽然一样经历了很多磨难,但是对她来说,起码算是有个伴在身边了。而那时的梵雨,经过半年的流浪,也算是慢慢开始长大。性格中的倔强,不服输的拼劲,开始推动着梵雨带着Alex往高处走去。

最终,造就了现在这个梵雨。性格上和梵天、梵天雨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可以说更强悍的梵雨。

倘若,那个时候,梵雨的母亲没有死。又或者是,她没有被送到美国去。或者那个女佣没有出现,没有那段流浪的日子。这中间只要少了任何一样,或许,梵雨还是十年前,宇雨所认识的那个柔弱的小女生。像天使一般纯洁美丽的小鬼。

现在的梵雨,和那个时候是全然不同的。她现在,可不是那种一甩舅婆的陶瓷娃娃了,而且,也很不喜欢那种想天使一样的陶瓷娃娃的风格。

因为它软弱,因为它易碎。她讨厌这种易碎的东西,因为她的内心,其实早就已经碎的不能再碎。碎得,就好像粉末一般,早已经没办法拼凑。

人家说,伤害有的时候,是可以被治疗的。而她的伤害,只有被克服的份。想要治疗,估计一辈子也不可能了吧。

作者的话:T^T好不容易有了一个面试的机会,亿可今天却又是没有过。说偶做的东西太过学院风!尼玛,姐刚刚大学毕业,你想要多社会风?

不过,也正是因为今天那个家伙,还算老实的直接告诉了我,偶的不足之处。所以亿可痛定思痛之后,下定决心,准备闭关。好好突击一下,所谓的社会风,以及商业化。

决定了,明天开始,除了写作的那一个钟头之外,亿可即将好好的突击一下软件水平以及眼界水准,争取早日做到足够的,社会风,商业化~~~~~(╰_╯)#╮(╯_╰)╭-_-#-_-#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商业性么,我就做给你们看~~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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