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警官说:“我正好要找你,你们在车上就争吵起来,还动了手,上次我们没有录,这回要补上。”
丽莎说:“我说了,但你没当回事,所以没录,不怪我。”
丽莎又说:“现在的事实是他们8个人闯进我们办公室,对我进行了殴打,与车上有什么关系?车上那段充其量只能算是女人之间的口角,而后来就是社会闲杂人等寻衅滋事了,你们不把重点放在这块,揪着车上那段不放什么意思,娜娜你们找到了吗?”
我现在要告的是:“为什么一伙和我无关的人冲进我的办公室对我无缘无故进行殴打?对我人身造成了伤害,我怀疑他们是黑社会,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要求惩处这些人?”
蔡警官见丽莎说话有理有据还不卑不亢,心里不禁有些佩服。其实,丽莎已经咨询过相关人士了,要怎么说怎么回答才好。
“找到了,录口供了。”
“她承认对我进行殴打了吗?”
“她怎么会承认?她还说你在车上把她打了呢!她这人你还不了解吗?来了就耍泼,往警察身上撞,躺在地上装死,说警察打她了,我们怎么叫都不起来,最后说再不起就录相了,她才起来的。”
“是呀,你们也见识了?不是一般地彪悍,她那所谓的“老公”找到了吗?”
“没有,她说不知道他住哪,居无定所。”
“她不说你们就没办法了吗?你们警察不都有办法让犯罪分子开口说实话吗?”
“现在可没有刑讯逼供这一说了,我们只能引导她说,和她讲清利害关系,让她自己主动交待,你有什么线索也可以提供给我们,可以帮着尽快把人找到。”
“我听Mike说娜娜在他家不太远的地方(当然不是富人区)租房子住,他早晚开车接送她,但具体什么地方他也说不清楚。由此你可以看出他俩是什么样的关系,老外当然会袒护她。”
“这个袒护不袒护与我们断案没有关系。”
“但我要说的是老外做的口供不足以为证,他可能有把柄在她手里,会偏袒她,做出对我不利的口供。”
“这个,他不在现场没有发言权,我们只是问他钥匙的事。”
“对他不利的事他不会说的,这个老外比猴都精。”
蔡警官不语,现在我们开始录车上那段吧。
“我知道你们手里有车上的录相,但这不足以成为证据,因为谁也不能料想到她会动手打人,就是录也是片面的,再说娜娜这样不要脸的女孩对每个男人都是投怀送报,那个录相的人明显对她有好感。”丽莎仍旧滔滔不绝地说,她要把一切可能影响警察错误判断的因素都要一一破解。
大多数人这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体验录口供这码事,其实这里面很有学问。
警察们为了省事都有固定的格式,只是把内容改一下,大部分如下:“你听懂了吗?”
“我听懂了。”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没有了。”
这些你没有回答过的话,写上只不过是为了符合口供完整性要件的要求。这个到也没什么,没听懂再说一遍,不就懂了吗?反正口供上是要写这些才算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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