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明,沈方平初中生时代心头的一米阳光。
男人天生好色,这和他们的雄性激素是分不开的,故而一个男人如果不好色,那么他就向着女性角色偏离,要么是娘炮,要么就是对自己的性别认知有错误。
沈方平是承认的,他是一个好色的人,但必须承认的是,他属于色而不淫,真君子也。
每到一个新环境,除了寻找厕所,就只有亮眼的美女让人眼前一亮。
让人亮眼的女生有很多,至少从小到大,每到一个新环境,沈方平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眼相中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生。
这个女生之所以完美,一定是因为外貌,可紧接着,这种完美就会随之破碎。
有的女生就是长在了沈方平的心巴上,以至于他看到对方心跳都不自觉的加快,肾上腺素不受控制的快速飙升,身体不自觉的进入熟透虾的状态,那是一件钟情吗?
是啊,这就是一见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虽然男人都是好色的,特别是青春期的男生,但男生的鼻血可不是为所有女生流的,而能让男人兴奋的流下鼻血的女子,无疑是在该男人心中达到满分的满分美女。
亮眼的女生很多,但是让人流鼻血的女生却是少之又少,至少在这些女生穿着衣服的时候。
每到一个新环境,沈方平总是能第一眼就挑选出了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神,而后哪怕是痴痴的看着对方,就已经不自觉的心跳加快,但就是某一瞬间,心突然就变得平静了。
有时候,是因为那个完美符合自己期待的美女说的第一句话,和自己的想象大相径庭,有时候,是完美女神的某些举动,让沈方平将对方踢出自己心中完美女神的行列,比如说邋里邋遢,比如满口脏话,比如绿茶等。
但常明明是个例外,哪怕是全世界的缺点都集中在常明明身上,沈方平也会觉得常明明依旧是自己心目中的第一,超级完美的女神,更何况对方身上全是优点呢?
不知为何,那么漂亮的女生,居然没有在当时的学校引起轰动,哪怕是男生们背地里议论的班花人选,常明明也永远不会是排在第一的存在,甚至有时候都会忽略还有她这么一个大美女存在。
这是为什么呢?
早熟。
沈方平早熟,常明明也早熟。
两个早熟的世界,自然不是一群幼稚的初中生所能理解。
从回忆里来看,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常明明看上去就是那种例假量大且规律的健康美。
至于为什么说对方是沈方平心目中的一米阳光,这自然不是暗恋这么简单的事。
看着群里渐渐从记忆里浮起的熟悉面孔,沈方平也终究回了消息,“我也来。”
呼~
做完这个决定,沈方平不知怎滴,心跳居然越跳越快,面色潮红起来,他再也无法专心的写书了。
已是夕阳时分,沈方平终于决定不和自己的内心做抗争,放下笔,就这么坐着,面对着夕阳的方向,吹着晚风,思绪飘荡在九天云外。
彭阳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方平的身后,就那么静静的站着不说话,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长重叠,一个思绪万千,一个眼眸中有泪光闪动。
做的时间久了,沈方平穿上拖鞋,站起身来活动一下将要麻木的屁股,当他转身之时,吓了一跳,连忙上前。
“老婆,你怎么哭了?”
“没事。”彭阳看着温柔为自己擦拭眼泪的沈方平,将心中的情绪压下去,“刚刚刮了一阵风,有灰尘吹到我眼镜里了。”
“我给你吹吹,吹吹就好了。”
沈方平小心翼翼的扒开媳妇的眼皮,轻柔的吹着,“感觉怎么样了?”
“好多了,好多了。”彭阳说着,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沈方平放下心来,“流泪是好事,眼泪能将眼里的脏东西洗出来,老婆,外面风大,进屋了,老妈也快回来了,你快去歇着,我也该做晚饭了。”
“我做吧。”
“哪能让老婆大人做晚饭呢,我做,我最近在手机里学了好几道菜,对孕妇极好,我做给你吃。”
“好。”彭阳说着转身进屋,眼泪又一次不受控制的流淌。
听说孕妇怀孕期间容易得抑郁症,原来觉得孕妇也太脆弱了,情绪太不稳定了,现在看来,这样的情况是有积分道理的。
彭阳坐在堂屋的沙发上,看着门外忙进忙出的丈夫,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绪:哪个少年没有中意的人,哪个年少的人没有十几个梦中情人呢?
夜晚,沈方平一家坐在堂屋吃饭,三菜一汤,对于他们这种一直贫穷朴素的人来说,已经是相当奢侈了,菜量不多,但是精且美味,谁让沈方平做了十多年的饭呢,又有手机里的各种名师指导,做出来的饭能不好吃么?
三人一边吃着饭,一遍聊着家长里短,只不过沈方平的话不多,彭阳也像是提不起来兴趣,对婆婆所说的村中鸡毛蒜皮琐事没有探知的欲望。
沈母不知这是怎么了,话却越说越少,最终三人默默的吃饭,不再发一言。
饭罢,沈方平开始去厨房洗碗,彭阳和母亲坐在堂屋的沙发上看着电视剧,一声不响。
将碗洗完,沈方平也进入堂屋,搬了个凳子坐在母亲身旁,“妈,你们怎么看广告啊,看了十多分钟了,就不能换个别的节目看吗?”
“我乐意,你管得找吗?”母亲一把夺过遥控器,死死的护在怀里,坚决不能换台。
不换就不换,沈方平心想,脑子里却是想着如何将同学聚会这一消息告知母亲和媳妇。
同学聚会本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可是不知为什么,每当沈方平想要将话讲出来的时候,便看到了眼镜红肿的媳妇,脑海中就不自觉的生出无尽的愧疚,以至于他都想不去参加那同学聚会,在家陪着母亲,陪着媳妇了。
但自己已经在群里回应自己一定去了,而且他的确有飞去不可的理由,所以哪怕不知为什么心中生出无尽的愧疚,沈方平依旧将心中的愧疚压了下去。
“妈,媳妇,我明天要去县城一趟,估计后天才能回来。”
“哦。”
彭阳‘哦’了一声,不再说话,眼睛死死的盯着电视,不让眼泪流出来。
“你去县城干啥?”
“参加个同学聚会。”
母亲也没有多问,又将目光汇聚到了电视上。
沈方平终于看出了彭阳的不对劲,于是顺势坐到了老婆的边上。
“老婆,我记得你不是过敏体质啊,怎么到现在还在流眼泪啊,要不我去给你买瓶眼药水滴吧。”
“不用了,一会儿就好了。”彭阳努力使自己保持平静,“你去参加同学聚会,有多少人?”
“二十来个吧,怎么了,老婆,你感兴趣,要不一起去?”说出这话的时候,沈方平心直突突,他也想不通是为什么。
“别了吧,我在家呆着挺好。”彭阳看了眼电视,开玩笑的道,“同学聚会,怕是有你老相好吧。”
沈方平立马弹跳起来,“没有,绝对没有。”
“我就是那么一说,你紧张什么?”彭阳白了沈方平一眼。
沈母似乎看出了问题所在,开始打起了圆场,“阳阳,这你就误会方平了,他上初中那会儿,内向得很,连个知心朋友都没有,见人都憋不出一个屁来,哪里有什么老相好。”
彭阳笑着看向婆婆,“我就是开个玩笑,他我还不知道?”
“就是就是。”沈母附和道,转而看向沈方平,“别贪玩,早点回来,阳阳还得你照顾。”
“放心吧妈,就是一起吃个饭,最多就是去唱个歌啥的,绝不耽误事。”沈方平发誓似的说道,只是内心为什么会出现那种莫名的心悸,仿佛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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