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春也有春天
第一章 楔子(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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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大春,就是那个傻傻的大春。

当年我说了一句:我觉得马冬梅长得比秋雅好看。

夏洛说:你是什么时候瞎的?

其实大家都没说错,我也算是瞎了眼,只不过夏洛一直喜欢的是秋雅。而我的所爱,就是那个平时虎里虎气的马冬梅。

马冬梅喜欢夏洛,这是同学们都知道的事情,连我这个傻子都看的出来。不过当听了夏洛的话去追了马冬梅,这却是我当年第一次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即便只能骑电动车上下班,挤在四十平米的出租房里,生活过得清贫,但是冬梅跟了我,日子却过得异常开心。不比她当初强要跟夏洛在一起的时候要难过,下班回家看到路边的向日葵的时候,我就会停下来买一株回去,我这个公认的傻大春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爱和温柔都给了冬梅,幸福的生活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

当然,这只是我做过的无数次美梦当中的一个。

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我厚着脸皮跟她表白的时候,马冬梅很温柔地说了一句:傻大春,你做梦去吧。

就依然每天都去关注她的夏洛了,我不止一次看到她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趾高气扬的夏洛偷偷地咽着口水。

还有一次做梦,梦见夏洛说:不用老是想着去考大学,让你妈把供你上大学的钱都拿来卖房子,只卖二环路边上的。

想想也有道理,从梦里醒来,我就叫我妈在二环边上买了两套房,买的时候每个平方米的价格是两千七,说实话,这一次夏洛并没有坑人。涨到两千九的时候,我就赶紧跟我妈说把房子卖了,准备狠狠地赚上他一笔!

可我妈嘴上答应着,那天却因为去和老闺蜜们打牌,把这事给忘了,气得我晚饭都没出去吃。

我妈过来安慰我说明天就去卖房,我还让我妈说服亲戚们把房子都卖了,租房子住。

说实话,我是个很容易自我满足的人。就因为这性格,大家都说我一身的傻气,要不我咋会是傻大春呢?

这次我妈却狠狠地坑了我一回。

她是卖了那两套房,是以三千每平方米的价格卖的。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倒还是挺开心的,可是她又讲,经不住旁边一个死老头的劝说,把那个小区旁边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大杂院给买了。

后来我去看了那个大杂院,原本宽敞的四合院的院子里被搭建了许多间破房子,我妈竟然乐不可支,说是这些破房子可以分成很多间租给外地来京城打工的人,每月的租金就够我们一家躺着吃睡着喝了。

没法,摊上这样的老妈,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这样的大杂院我们家早就有,只不过地段不好,是在海淀那边,离亚运村还有几里路。那是我妈的老家,我姥姥姥爷留给她的遗产,里面也住了很多外地来的打工人员,只是房租不及这新买的大杂院的一半。

像那次梦里夏洛说的那样,我和我的同学们基本上都不用为能不能上大学而发愁。除了像夏洛张扬那样的父母都是在单位上班的子弟,当地人谁家没几处房产,谁家会为吃喝拉撒的事而去发愁呢?

当然,和上学时不一样。高中一毕了业,袁华和秋雅那样的好学生都如愿上了好大学。连马冬梅也上了体育学院,夏洛也去他妈的单位里当了保安。

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秋雅在大学里找到了比袁华家庭条件更好的男朋友,马冬梅也成了一个篮球运动员的码子。

而我,只能在姥爷留下的大杂院里开了一个游戏厅,请了一个表哥帮忙看着。赚的钱可以帮着我没事的时候,去叫上夏洛张扬他们去撸撸串泡泡吧,有些时候还能买几件街面上流行的衣裳。

故事本来到这里就该差不多了,按照平常的剧情都可以波澜不惊地划上一个句号。

有个词叫做峰回路转,微妙就在这里。

马冬梅的篮球明星男朋友越来越出名,相比之下,姿色平平的她自然就成了别人更新换代后的淘汰品。做保安的夏洛本来就感觉当初对不住马冬梅,这下可就又有了机会,约着我一起三天两头的去请她吃饭、打游戏,去三里屯泡酒吧。

三里屯作为酒吧聚集地,激烈的竞争激励了各家酒吧不断改进,寻找自己的风格,相继出现了乐队、鲜咖啡、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当今的那些大碗不少都是这里的常客,并在三里屯酒吧把他们的歌唱向全国。从这个时候起,三里屯成了京城时尚的代名词。

夏洛那点工资根本就经不住酒吧里的潇洒,更多的时候,当冤大头买单的自然就是我这个傻大春了。这样,约着约着,马冬梅的天平就自然往我这个冤大头的方向倾斜了。

虽然学生时代对马冬梅是有所幻想,甚至还为她梦**过。出了学校,我们有了见识,不再是当初没的井底之蛙了,拨开那片阻挡视线的叶子,美好的世界向我们呈现出一大片美丽的森林,展示着它多姿多彩千万种风情的美丽。

所以我跟夏洛指着天发了誓,朋友妻不可欺,我是绝对不会同马冬梅那啥的。

相比之下,我更欣赏的是马冬梅她堂姐马春梅,她正好大我们一轮。

当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发育良好的她那年刚好二十四岁。夏洛、张扬和我,当时还有好几个同龄的小男孩都坐在街沿边玩耍,突然所有人都停下来张着大嘴巴,傻傻地向街道尽头行起了注目礼。

身着一袭白色短裙的马春梅长发飘飘地在夕阳的照射下,缓缓地踩着白色的高跟凉鞋,从街边目不斜视地走过来,白净丰腴的大腿被霞光映射得金黄,白色的脖颈上美丽的面孔微笑着,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光芒,仿佛是芭蕾舞剧里的白天鹅走到了我们的生活里,唯有那哒哒哒的高跟鞋声由近而远的离去。

那段时间梦里老是能见到绰约丰姿的马春梅,有一次她还笑盈盈的走过来,张开双壁拥抱着我,那是我第一次感觉什么是醉了,晕了,随后就在一阵哆嗦后幸福的为女神湿了身。

这个年月,四九城的顽主都去开公司当老总去了,街上不再流行那种欺男霸女、打架斗殴的混子。

我们这种人是第一批独生子女,生在改革年代,活在开放社会,根本就没受过累,更没挨过饿,生活的最大烦恼就是没处找乐子,没事只能用手机玩贪吃蛇。

夏洛的工龄还不到两年,单位里效益不景气,自然就成了下岗职工。我说你歌唱的好,不如去三里屯试试,生活已经成了这样,套用以前的一句话:此时不搏何时搏?

无论如何,活着都是一件好事,可是要有质量地活着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马冬梅也毕了业,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说实话,她家的光景确实不好过,她妈内退了,拿一半基本工资过日子,她爸在她生下了的时候早就没了,一家两口一时间都呆在家里,大眼瞪小眼的,彼此看着都烦。

有一天在三里屯的酒吧里,当夏洛唱完了那首正流行的《蓝莲花》后,她在喧嚣嘈杂的酒吧门口对我喊着:大春,要不,我们可以试试在一起生活。

我当时就吓懵了,我知道,她这样说,并不是就真的想这样做,只不是为生活所迫而已。她想和我一起生活是很容易的事,可是我更需要的是渴望许久的真正的爱情,而不只是简单的肉体上的苟合。

晚风中细雨淅沥地下着,我们并肩在街头傻傻地走着,摇落满身的雨滴,任思绪在眼泪中落洒,直至到了她家的大门前,她做了个千娇百媚的回头一笑后,一扭身就进楼去了,留存在我思绪里的,只有那一滴将落未落的泪珠。

所幸的是她很快就不再来和我纠缠,她在一个业余体校找了份工作,去给有志献身祖国体育事业的孩子们当了辅导员,好歹也是一份正经的职业。

夏洛在三里屯也唱得风生水起,甚至有个团队想和他签约,正式的把他推向全国的歌迷。

我也顺应时代潮流,在我妈新买的四合院里,开了一个网吧,工商、税务、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办手续就让我疲于应付,不得不顾我妈的反对,换了一个比较好的诺基亚手机,方便工作上的联系。平常连想想马春梅的时间都没有,梦里也累得像条狗一样,不敢去梦见女神。

我妈像印钞机一样给我源源不断地提供资金,买来设备安装调试,电信局那边有熟人,很快专用的商务网络信号就开通了,生意爆好。

很多时候我都想去求那些来上通宵的大中学生们,赶紧回家洗洗睡去,你们爸妈拿钱是让你们好好学习,将来能够出人头地的。

不过,看在赚的钱越来越多的份上,我控制住了自己。

有了钱当然就得好好享受生活,张扬看我这么累,跑过来心疼的对我说,他可以帮忙承包网吧,帮我分忧解愁。

我自然就顺水推舟的买了他这个人情,谁不想好好玩玩啊,谁不玩睡就是傻子。

这一下,我又可以腾出时间来,好好的想念一下青丝飘逸的马春梅了。

马春梅却在这个时候宣布要结婚了,我妈收到请帖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

斩不断理还乱,借情消愁愁难断,我只好把一腔热血和所有的激情都藏到梦里去。在那里,马春梅会随着我的意念随风舞动。

我不会去参加那个婚礼,更不想知道新郎是何许人也,爱谁谁。她结她的,爱谁谁,我借故跟我妈说南方有个同学让我去玩,就简单地整理了行装,出去旅行,离开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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