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六年三月。
襄阳城东二百里随州之北丘陵道路之上,花红柳绿,莺歌燕舞。金灿灿的油菜花铺天盖地,无边无际,美得让人窒息。
小雨初晴,道路颇为泥泞,一群衣着邋遢,盔甲不整,神情沮丧的士兵奔跑了一段时间以后,纷纷坐到了路边干硬的高地上,草丛里休息。
有人拧开羊皮囊喝水,有人抱着坛子喝酒,因为喝酒又争吵甚至动手打斗咒骂起来。
部队陆陆续续,零零星星,在泥泞中走来,不知道有多少人。
整个部队,竟然没有一面旌旗,好像残兵败将,劫后余生。
“李自成那个忘吧蛋!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小人啊!”
“是啊,简直不是人,嘴上说得仁义,做的事情猪不吃狗不闻!”
“真黑啊。”
“太下作了!咱们代天抚民威德大将军曹操,对他李瞎子那么好,竟然落得被杀的下场,真是好人不得好报啊。”
“我恨不得一刀砍死李瞎子那个苟娘养的!”
一个人开始咒骂,大家都跟着咒骂。
一个个气呼呼的,悲愤不已。
骂着李自成,大家又想到自己的老帅曹操罗汝才,是个人才,是个能人,宅心仁厚的好人。
“当年,咱们大将军比他李瞎子资格老多了,咱们大将军跟闯王高迎祥是一茬的!”
“对呀,那时候,他李瞎子还巴赫巴赫跟在高迎祥后头当龟孙!”
“咱们大将军从张献忠刀下救过他李瞎子一命啊,这个天杀的,恩将仇报!”
“呜呜呜,大将军啊,您太可怜了,我们为您抱不平啊!”
“大将军,小人还记得,上一回攻打郏县,你给咱赏了一个美女呢,呜呜呜,大将军,小人难过啊!”
“大将军带着咱们,给李瞎子多少帮助?按照资格,咱们大将军才是当皇帝的料儿!”
“好人不长寿,祸害万万年!老天爷不长眼啊。”
春光明媚,雨后新晴,战地黄花,如此良辰美景奈何天,这群丘八居然没有一点儿欣赏才情,只是一味发泄。
他们是明末农民起义军头领,绰号曹操的罗汝才亲信部下,因为李自成突袭暗杀,鸿门宴杀革左五营的贺一龙,又带轻骑兵突袭罗汝才中军大营,斩杀罗汝才,酿成了义军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精神内耗。
得知头领被杀,罗汝才大军三十万中大部分人犹豫一番随性皈依,相当一部分人激愤不已,闻讯而走,坚决不与李自成这个小人同流合污。
说话中,路边一棵桑树下面靠着树干喘息的中年老兵,一直沉默不语。
浓密的络腮胡子,大眼睛,浓眉,方脸,稍微睁开眼睛,就有一股凛然的杀气氤氲而起。
用手捋着致密的胡须,动作越来越缓慢而有力。
“哼,老子才是曹操!孤王才是真正曹操!”
“宵小之辈冒充孤之名号,罪有应得!”
“若是孤王当此时也,该死的不是他罗汝才,而是李自成!”
这老兵,原名孟德,中原人士,跟随义军东征西伐,也换过几家主子,最终在罗汝才账下当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兵。
旱灾绝收,盗贼蜂起,满清八旗屡次南下烧杀,一贫如洗的孟德在义军之中能够活下来,已经不错了,根本没有计较什么地位和前途。
这个人长相普通,络腮胡子邋遢,心智一般,所以,当忠诚于罗汝才的亲信部队东逃以后,他随大流奔逃。
路上,不小心被泥泞中滑步的战马踢了,一脚踢在脑袋上,昏死过去。
等他醒来,已经是真正的曹操曹孟德魂穿附体。
大队前锋部队已经过去,他爬到路边桑树下面休息。
头痛欲裂,最初的不适应感觉让他靠着桑树喘息。
曹操的孤傲意识,绝世才华,狡黠多变,慢慢占有了这个躯壳的全部,也融汇了这个普通老兵所能知晓的一切。
曹操的心情是震惊的,激愤的。
他所创立的大魏军政集团在儿子手里变现成了大魏帝国以后,竟然短短四十多年就灭亡了,还是被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司马懿那个狗贼篡夺的!
可恶,可恨,可怜啊。
曹魏子孙,竟然被司马家族残害,几乎屠杀殆尽!
司马懿,孤恨不能寝尔皮,食尔肉,饮尔血!恨不能早早杀掉你,株连你的九族!
更可恶,司马家族,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竟然被外族欺凌屠杀,丢失中原腹地,为华夏民族刻骨铭心之耻!
隋唐盛世不错,两宋软弱可恨!蒙元居然入主中原?匪夷所思,若我曹孟德在,此等劣种必屠戮一空!犁庭荡穴!
大明洪武皇帝……佩服,如此得国最正,力挽狂澜驱逐鞑虏、比肩汉高祖的大英雄啊,孤喜欢!
崇祯皇帝者,苛杀大臣,战抚不定,策略奇葩,真亡国昏君也!
李自成者,应运而生,才德俱佳,不乏豪迈壮志,不失一时枭雄,然而,终究是过眼烟云,为他人做嫁衣之贼寇耳。
满清皇太极,穷凶极恶之盗贼,玩火者必自焚!遗祸子孙种族,将荡然无存!
罗汝才者……呵呵,已经是死了!
孤,曹操曹孟德来了!
大明倾颓,孤就是独木强支之人!
群情汹汹,孤就是出类拔萃者。
以孤之才情刀锋,试看天下还有几人称王几人称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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