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翊凝第一次见到林悼,是在两个月前。
一个雨天。
她喝了很多酒。
那天她的心情低沉到了极致,脑子凌凌乱乱的,坐着公交车,到了海边的港口。
她站在离海面只差两步的距离,雨水和海风打在她脸上,让她一片迷茫。也就是这阵迷茫,让她想要往前走两步。
掉下去,沉到海里,慢慢窒息,慢慢远离世上的一切喧嚣。
这样也挺好的吧。
耳边传来尖叫声。
她有些疑惑,是有人看到她要自杀了吗?她转过头去,旁边是几个住在港口的工人,他们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在跑。
好像是……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头再转回去,墨翊凝对上了一只青绿色的瞳仁。
刺鼻的腥臭味,熏到墨翊凝想吐,她这时候才感觉到身上湿透了,很冷,她反应过来后,瞳仁变成了利齿。
魔种,墨翊凝知道她面前这是什么,离淮安市边海足足三海里远的魔道场中全是这种怪物。可这些东西平时只出现在电视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下意识的往后倾倒,利齿扑了个空,刺入了她脚边的水泥地中。她看到青色的鳞片,面前是一个足足有三个人大的魔种,它上半身探出水面,下半身疯狂的扑腾着,想把利齿从水泥地抽出来。
而它身后是大片大片晕开的血花,雨落在血花上,血花上有多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尸体。
有人的,船的,海豚的,各种鸟类,还有鲨鱼,这头怪物从三海里远的地方游过来,一路上撕碎了所有能动的东西,但它没有吃掉它们,这简直是在……玩乐。
墨翊凝突然感到滔天的恐惧,魔种发出一种狂暴的嘶吼声,她听得出来这个怪物很着急撕碎她。
可她腿软了,无论怎样用力都站不起来。
于是她抱住了脑袋,像小时候怕鬼躲在被子里那样,只是鬼并不存在,而魔种却是实实在在的到了她的面前。
“救救我……”她也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林悼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讲实话,墨翊凝到现在都不知道林悼是如何杀掉那头魔种的,她只记得听见很大的响声,还有一阵强烈的震动。回过神来抬起头时,黑色头发的青年迷茫的看着她,他身后是一阵绿色的雨,那大概是魔种的血……
然后他就晕了,倒了下来,倒在了墨翊凝怀中。至于后面的事情,就是另一段画风了。
“走吧。”林悼见墨翊凝似乎是陷入了沉思,便主动走了出去,然后他轻轻脱下西装外套,几乎是自然而然的把它披在了墨翊凝身上,他自己都有些吃惊。
平时他西装里面都会穿有一副肩背式枪套,里面放置若干弹夹和两把FN57制式手枪,这些都是不能随便让人看见的东西。好在他今天没有带这些东西出来,不然墨池羽的口算是白封了。
但是他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做……
神经科室的医生说过,人的大脑失去某段记忆之后,肌肉记忆还会留存在人的身上,所以可以试着去干一些感觉很熟悉的事,说不定可以在这里面找到记忆的线索。
这也是某种……肌肉记忆吗?
林悼想着,大脑有些抽痛,每次他要想起点什么东西,这股抽痛就会像潮水一般的淹没他的大脑。
但是这种感觉真的很熟悉,就好像他在很久之前,在这种夜里,对谁做过这样的事情一样。
这边的墨翊凝也是吃了一惊,她抬起头,林悼的眼睛却没有看向她,他披完衣服后就走到了她跟墨池羽的前面,就好像在做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一样。
“啧啧啧……”墨池羽咂了咂嘴巴,想说什么,细小的雨滴却突然打到了他头上。
是淮安的雨。
纷纷扬扬,飘飘洒洒。
像是连接天地的桥梁,轰隆的雷声夹杂在厚重的乌云中,还有狂乱的风。风声,雨声,盖过了车水马龙,成为了淮安的主旋律。
7月,13日,早,7点34分。
雨。
“在经过两天的空窗期后,淮安市再度进入了台风天气的阴影中,这个并不炎热的夏季预计在未来会有一场最大降水量达到250毫米的特大暴雨,还请各位市民做好防护准备,以免洪涝灾害对家庭造成损失……”
新闻主持人的声音和风雨声交响在屋内,林悼坐在窗户旁边,眼中倒映着远方天幕下的闪电。
手机在震动。
拿起手机,来电显示〔东央区〕。
“喂,这里是林悼。”
“玉秀娱乐大厦,三层酒吧,青组的家伙在这边闹事。”对方听起来气喘吁吁的,“叫上你那边的人赶紧过来,他们的人越来越多了。”
“马上。”林悼挂掉电话,披上西装,拿着一把黑伞便夺门而出。
林悼工作的组织,名为〔太阿会〕。
淮安市靠海,且海边正好有一处魔道场,所以有大量海防军队驻扎,治安好得很。可这也阻止不了地下势力的蔓延,太阿会便是其中之一。
太阿会的势力究竟有多大,身为太阿会打手的林悼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只知道太阿会的标志是西装袖口上的黑白袖钉,凭借这两颗袖钉,整个的地下势力中没几个人敢正眼看他。
青组是例外。
车窗外的雨愈来愈大,司机却没有减速,他大概是挂的最高档位,引擎的轰鸣声隐隐约约的快要盖过外面的风雨。
车上除了司机之外,后座上只有两人,林悼是其中一个,另外一个是昨晚的金发男子,两人都穿着笔挺的西装,对这种快到眩晕的车速也像是习以为常。
金发男子名叫李曲,并不是染的金发,他是中俄混血,进入太阿会一段时间后,林悼便被分到了他的手下,名义上跟李曲一样是〔打手〕,其实凡事都听李曲安排。
而李曲话少,林悼话也少,胜在办事效率极高,所以一般哪里有事,哪里的人都会给他们打电话。
两人的工作内容也很简单。
打人,或杀人。
当然,一起行动的并不只有他们两人。
在他们乘坐的雷克萨斯es甩出的水痕后面,还跟着数十辆车,他们行进在暴烈的雨幕中,周遭的车辆都只能骂骂咧咧的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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