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阿珍爱上阿强,我成全民歌神
004 尴尬的首次亮相(求鲜花收藏)(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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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尴尬的首次亮相

翌日,天亮。

仁可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作词小达人”技能。

他想到了阿珍写的那篇名为“阿珍爱上了阿强”的故事,便想从中找到一些灵感。

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一家名为梦幻丽莎发廊的店里,有一个女孩名叫阿珍,她出生在农村,为了摆脱父母安排的婚姻,逃到了一座小镇。

男主阿强不喜欢自己洗头,所以每个星期都会去到梦幻丽莎发廊。

有一天,阿强再次来到发廊,他见到了一张新的面孔,阿珍。

阿珍属于长得好看的一类,五官虽然整体普通,但一双细长眉眼透着一股灵性。

如果走近去看,阿珍的面容其实蒙着一层水雾般的忧伤,让人心生爱怜。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没有什么过多的理由,两人相爱了。

表白的那一天,阿强带阿珍来到了沙滩,天空挂满了星星。

阿强鼓起勇气,大声喊道:“阿珍,我爱你。”

不凑巧的是那一刻一架飞机,从他们的头顶飞过,阿强表白的话语被飞机发动机的轰隆声淹没了。

阿珍不解地问:“你说什么?”

阿强为了让对方听到,重复地喊道:“我爱你.....”

当一颗流星划过时,动人的爱情宣言传入阿珍的耳朵,顷刻间,她感动的流出了泪水。

像大部分年轻人的爱情一样,开局是美好的,但结尾是悲伤的。

随着阿强去到大城市工作,两人分道扬镳,从此在这个世界再无交集。

爱情或许无法永恒,但美好的瞬间或许可以驻留在一个人内心一辈子。

仁可读完这篇故事,对故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颇为叹息,他不禁想到这个故事会不会就是作者阿珍本人真实经历过的事情。

一瞬间,他灵感爆棚,写出了一连串的歌词。

经过与先前做出的曲谱,反复磨合,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一首歌曲。

他考虑再三,决定给这首歌取名为《阿珍爱上了阿强》。

歌曲的名字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但是非常接地气,就像是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的爱情,纯真而质朴。

这首歌曲全部做完后,已经到了中午。仁可对此歌曲十分有信心。

也就在这时,仁可脑海中响起“叮”的一声。

“现向宿主发布任务。”

“要求宿主今晚让滚石酒吧燥起来。”

“完成任务后,可奖励三颗金嗓丸,该药可使宿主连续唱8小时都不累。”

这药真牛叉,太适合摇滚歌手了,看来晚上不拼命也不行了。

这时阿贸打来了电话。

“喂,仁可。”

“怎么了,阿贸?”

“晚上就要第一次演唱了,下午我们先排练下。”

“拍什么练啊,不就唱一首歌吗?我们就唱红日。”

“刚刚刘大富打来电话,希望我们唱五首歌曲。”

“什么,真是往死的用人啊。”

“他在电话里,哭着求我,说什么酒吧能否存亡就靠我们两人了。我也没辙,只好答应。”

“好吧,知道了,下午你来我这里排练。”

挂了电话,仁可心想等表演结束后,一定要好好宰刘大富一顿。

滚石酒吧,仁可还算是了解的,前前后后换过四五个老板。

一开始经营不下去,是由于老板太奸,用假酒充当真酒。

后来的老板虽然没再这样做,但是由于先前不好的印象,加上没有什么好的驻唱歌手,导致客流量一直上不去。

仁可非常清楚刘大富一定是走到了绝路,要不然怎么会找他们这种没有丝毫名气的歌手去他的酒吧驻唱。

下午,阿贸再次来到了书店,与以往一样,穿着一双红色人字拖。

为了抓紧时间,他们快速挑选了一些经典的歌曲,反复练习。

直到晚上19:00,他们才停下休息,为了保持嗓子的状态,他们也不能一直疯狂练习。

休息了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滚石酒吧。

灯光摇曳的酒吧,此时还没什么客人。

仁可寻思着,一会估计也没几个客人。

刘大富见到他们二人,像是见到了亲爹亲妈,那叫一个热情。

但是酒吧的李经理见到二人,止不住的摇头,尤其当他看到阿贸那双红色的拖拉板,差点没当场昏过去。

李经理嘴上不断念叨着:“完了,这下彻底没了,我还是早点找个新工作。”

刘大富叫李经理带他们先去候场。

房间等候的过程中,仁可安慰李经理:“别灰心啊,你别只看我们表面,实际上唱的不赖。”

“啊......哈......”

李经理尬笑着:“像你这种说大话的人,我见多了,小心一会被客人揍下来。”

阿贸一脸惊讶:“客人还会打驻唱?”

“那当然。”

“看来唱歌还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仁可,我看我们还是算了吧。”

仁可淡定地笑了笑,“有什么好怕的,我有信心。”

“嘿,一个不知好死的家伙。”李经理讥讽道。

仁可不以为然地说:“李经理,我和阿贸一定能让这个场子燥起来,要不然我们打个赌。”,

“可以,那你要输了。”

“我输了,就请你喝一个月的酒。如果李经理输了,我和阿贸在滚石酒吧的消费都由你来出。”

“好,那我就等着你的酒了。”

夜晚22:00,酒吧零零散散来了20多个客人,可谓是真正的生意惨淡。

这时,DJ热情的高喊:“现在有请‘五条人乐队’为我们带来演唱。”

台下的客人见是从未听过的乐队,连头都没向台子上看一眼。

更别指望有任何掌声。

舞台上,仁可穿着一件帅气的黑色皮夹克。阿茂则穿着一件花衬衫,配合红色拖拉板简直是绝配。

这一刻,仁可拿着手风琴,阿贸拿着木吉他,在他们身后是酒吧自己的架子鼓手。

手风琴作为一个乐队的乐器实属罕见,但仁可极爱它那婉转柔长、愉悦潇洒的音色。

由于时间太赶,酒吧没来得及在大屏幕上制作“五条人”的电子字幅,仁可索性在一张A4纸上写了“五条人”三个大字,并将这三个字贴在了架子鼓上,正对着观众。

离舞台较近的一群客人,目光扫到A4纸上的“五条人”,都懵逼了,从未见过如此破烂的乐队。

其中一个五大三粗的光头男对这一乐队感到很奇葩,尤其当他察觉到阿贸居然穿着人字拖上台演唱,没忍住,嘴里的酒一下喷涌而出。

在他身边的友人,脸部不幸惨遭这一液体炸弹。

仁可正要简单介绍下乐队时,光头男愤怒地站起来,打断道:

“妈的,太辣眼了。这是哪来的乐队?赶紧滚下来,别扫了大爷喝酒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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