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双眼睛,就这么相互看着。
一时之间,房间内有些尴尬。
“你想干嘛?”
赢诗曼瞪着眼睛,略带恼怒的说道。
这人。
这么总爱掀她被子,她一个女子,不要脸的吗?
“误会,误会。”
“早晨,你伤口又出血了,我帮你止了血,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我怕你伤口再次出血,所以想帮你检查一下,没想对你做什么。”
赵策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的说道。
然而。
他不解释还好。
刚解释完,赢诗曼整张脸立马绯红起来。
帮她重新止血。
也就是说,早晨在她昏迷的时候,赵策又看了一次她……。
还有肌肤之亲。
想到这些,赢诗曼不仅整张俏脸通红,就算是脖子,都变得红红的。
抛除大秦皇族的身份,她也是个未出阁的女子啊。
“我自己能检查,你出去吧,”赢诗曼强装镇定的说道。
赵策也没有执着,既然自己检查,那他就不管了:“好吧,有什么事你再叫我。”
接着,他就走出门外,从厨房里拿出一口大锅来到马路边,开始烧水处理野猪。
等水开后,赵策拿着水瓢,把滚烫的开水浇在野猪身上,之后拿着菜刀,开始刮毛。
把毛刮干净后,开始解剖野猪,清理内脏。
这么大头野猪,光两个人吃,不知道要吃多久才能吃完。
赵策打算,留个几十斤瘦肉和几十斤排骨下来,其它的,分给附近的百姓。
毕竟,整天吃猪肉,也会腻的。
大山里那么多野兽,每隔一断时间就进去打猎,换换口味不好吗。
反正现在大山里,已经没有野兽能对他造成威胁。
很快。
附近的百姓听到消息,闻讯赶来。
野猪肉这玩意,富贵人家不会选择食用。
因为,野猪肉处理不好,会有一股臊膻味。
这个时代的厨艺,糟糕到了极点。
不是煮就是炖,厨房里的调料只有盐,厨子压根就解决不了野猪肉的臊膻味。
所以。
富贵人家,根本不会吃野猪肉。
并把它称为贱肉。
不过普通老百姓就没有这么讲究了,他们的伙食,不是粟米粥,就是粟米饭,再来一点开水煮的青菜,平常时很难接触到荤腥。
野猪肉,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别看山里野兽多,但是打猎是个技术活,而且还危险,普通人哪里敢跑山里面打猎。
这个年头的猎户家庭,那可是妥妥的小康之家,吃穿不愁。
普通女子若要嫁人,猎户可是最炙手可热的对象之一。
“策小子,厉害啊,这么大的野猪,恐怕已经成野猪王了,就算是老虎和熊瞎子见了,都得绕路走,你是怎么打下来的?”
“赵大哥牛逼,要是我见了这头野猪王,恐怕都得吓的尿裤子了,压根没胆子猎杀它。”
“真是后生可畏啊,老朽年轻时也是一个好猎手,可是从来没敢猎杀野猪,这畜生可是非常难缠,一发怒就是不死不休。”
百姓们站在野猪的尸体旁,不断啧啧称叹道。
眼看人来的差不多了,赵策开始分猪肉。
一人分个十斤八斤的。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笑。
特别是那些分到肥肉多一点的百姓,更是笑的如同菊花绽放。
在油水稀少的时代,普通穷人是不爱吃瘦肉的,他们更喜欢五花肉。
像赵策上辈子,华夏国九十年代以前,百姓们到供销社买猪肉,总会叫营业员多切肥猪肉。
不小心切多了点瘦肉,还不高兴呢。
一头野猪分完,百姓们在多次道谢后,纷纷返回家中。
赵策收拾好后,进到厨房开始准备饭食。
小半个时辰过去。
一锅瘦肉粟米粥,一锅排骨汤,终于做好。
浓郁的香味飘进正屋里,躺在床上的赢诗曼感觉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小嘴都不由得开始吞咽口水起来。
很快,赵策端着食物,来到床前。
一碗粟米肉粥。
一碗排骨汤。
“你身体不便,我喂你吧。”
赵策拿着一个木质汤勺,舀起肉粥吹了几口气,然后放到赢诗曼嘴边。
赢诗曼没拒绝,张开小嘴,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她现在的确没力气,受伤太严重了,而且为了逃命,内力用的都枯竭了,经脉都有些受损了,如今根本就起不了床。
而且。
她也没衣服穿呢,如今只盖了一个被子,怎么起来吃东西。
“这是什么肉煮的,很好吃。”
吃了几口后,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长公主找了个话题,说道。
“野猪肉啊,”赵策眨了一下眼睛,笑道。
赢诗曼顿住,一脸无语的看着赵策。
她堂堂始皇之女,大秦长公主,居然吃了贱肉!!
这玩意,除了穷人,哪有富贵人家都看的上,都视其为肮脏之物。
之前屋外非常吵闹,她就听到有人说要分肉。
不过赵策怕分解野猪时会很腥臭,所以把猪拿到马路边分解,离这里有一段距离,导致她听的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赵策在分肉。
长这么大,她可是从来没吃过这玩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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